參照“假一罰十”,不妨也來個“錯一賠百”

去年一起3分鐘路邊停車被判罰50元不扣分,歷經3個月,在查閱法律、國標、案例,歷經申訴、複議、起訴,最後談判、和解、撤訴。雖然據理力爭有了結果,但也耗費許多的時間和精力,個人覺得真有必要參照 “假一罰十”的做法,用“錯一罰十”及“錯一賠百”來彌補當事人的維權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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