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现在的房奴就像古代的佃农,这个说法你认同吗?

嘉颜66


现代房奴与旧时佃农基本相同。

第一 自身拥有一定资产及技能

佃农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和强壮的身体及耕种的技能,通过为地主工作来积累资本。

房奴有一定的资产付首付,有学历或生产技能及健康的身体,通过为老板工作或自营来积累资本。

第二 拥有改变命运的机会

佃农可以通过努力获得属于自己的土地,由此积累财富,并可能跨越阶层成为新的地主。

房奴可以通过努力获得属于自己的房子,由此积累财富,并可能跨越阶层成为房东。

第三 抗风险能力差

佃农可以因为天灾(连年歉收,王朝更替),人祸(生大病、遇上不良主家、主家被抄家、被盗贼抢劫)等因素掉入下一个阶层如雇农,长工,赤贫者。

房奴可以因为天灾(金融危机,行业衰落),人祸(生大病、遇上不良老板、公司破产、被小人坑骗)等因素掉入下一个阶层如失业者,负债者,无家者。

最不相同一点

佃农因为时代破产后很难再翻身。

房奴因为时代破产后只要不死可以从头来过。


小院杂谈


在某种意义上说二者没什么区别,先别急着反驳,您耐心往下看。

首先我们解释一下佃农和房奴这两个概念。

官方解释:佃农,通常是指封建地主制经济下租种地主土地的农民。在中国,不同时期又有田客、佃客、地客、庄户、佃户等称谓,西欧封建领主制经济下承租份地的农民也称佃农。

房奴:就是指家庭月负债还款额超过家庭月收入50%以上的家庭,此类家庭因为负债率较高,已经影响了家庭生活的正常品质。按照国际通行的看法,月收入的1/3是房贷按揭的一条警戒线,越过此警戒线,将出现较大的还贷风险,并可能影响生活质量。

古代佃农租种地主的土地,每年上缴赋税,剩下点钱维持生活,年复一年。有钱人自己有地,根本不用租,即使是租地,也是为了扩大资本雇更多的佃农耕地,做的投资。

现代房奴从银行贷款买房,每月偿还利息,剩下点钱维持生活,月复一月。有钱人自己有房,即使贷款买房,也是为了扩大资本炒房,做的投资。

总结:古代和现代的生活状态没有变,变的只是游戏规则。

以史明鉴,以古悟今,我是燊旭,欢迎评论点赞!


燊旭


猪过千

牛过万

住的过百万

无荤不下饭

为啥十亿民众骂混蛋

怨气冲

天降难

举头三尺有神明看

起来

起来

不愿做房奴的人们

用我们的血汗

换成我们新的楼房

每户人被迫着还着一期期的房贷

中华民族到了

最危险的时候



苦逼70后


不一样,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中途死掉了,佃农关系就结束了,田地归还地主就不用继续交粮。而房贷不同,就算人祸,地震,天崩,火灾,洪涝,把房子弄塌了弄没了,贷款依然要还,包括你中途死掉了,房子拍卖不够还,剩余的贷款依然要追着你贷款合同上的附带担保人和帮忙还贷人,或者你的家人,什么时候换完了才算结束


我的爱情就是平行线


完全不一样。

佃农在每天辛勤劳作之后,每天晚上基本上可以暂时放下沉重的农具,闭上双眼,在璀璨星空下,不管三七二十一,暂时好好休息一会儿,并能在心里期待农作物有一个好收成,或者管他农作物有没有好收成,先陪家人好好睡上一会儿再说。

房贷人员(房奴)和佃农比,他们的心态和命运真不一样。

只要签字画押,卖身为房奴,就可能面临两种结果。一种是假房奴,一种是真房奴。

真房奴是自己得积累一滴一滴血汗钱,不得不争分夺秒如期偿还房贷债务的人;而假房奴则是具有住房公积金,或者自己具备充足房贷偿还能力的人。

假房奴这里不谈他们,真房奴呢,他们的命运真难堪!简直令人难以想象。

首先,他们不是真心想做房奴,而是被现实和生活所逼,所迫,所欺骗和折磨所致。

自打他们变身房奴之日起,真房奴们每天再也不敢放心地工作,害怕丢饭碗;他们每餐再也不敢轻松地吃喝,怕超出计划外开支;他们从此再也不敢孕育后代,怕无底洞似的婴幼儿开支延误按时偿还房贷;他们再也不敢做美梦,害怕梦醒之后满目凄凉,感觉自己生不如死;他们几乎个个胆战心惊,不敢娶妻嫁人,怕婚姻不稳,造成家庭破裂,最终人房两空……

真房奴从本质上说,他就算不上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活“人”。


王白石12345


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要先知道这二个词的意思。

一,什么是房奴。

如今,“房奴”一词在我国社会越来越流行,31.8%的房奴群体成为“房奴”,这意味着很多按揭购房的人享受到了自有住房者的心理安慰,但他们的生活质量大大降低,不敢轻易跳槽,不敢娱乐,怕银行加息,担心生病、失业,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房奴是房屋的奴隶。他们工作挣的钱不是给妻子和儿子的,而是给他们的房子的。(来自《应用写作》杂志)对于许多人来说,买房不是个人行为,甚至一个家庭或一个家庭也在提供房子。有人用“六一模式”来概括家庭的住房状况:6个人,年轻夫妇,男性父母,他们的父母花多年的积蓄在城里买一套房。一般来说,“房奴”是指每月还债超过家庭月收入50%以上的家庭。由于负债率高,这样的家庭已经影响到了正常的家庭生活质量。根据国际通行的观点,月收入的1/3是抵押贷款的警戒线。如果我们越过这条警戒线,将有更大的还贷风险,并可能影响生活质量。在当前国内经济发展水平下,住房消费超过家庭收入30%时,存在着过重的负担。调查显示,约31%的购房者月供占其月收入的50%以上,已超过国际公认的住房消费预警

二,什么是佃农

佃农。

一般是指在封建地主经济条件下,出租地主土地的农民。佃农耕种地主的土地,但他们有一定的劳动资料、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有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家庭经济。私营小业主的地位使他们对生产有一定的热情。佃农是封建剥削的主要承担者。他们付房租,做各种艰苦的工作,遭受沉重的剥削。

三,总结

从以上来看二者有某种意义上的相同之处,对此各位读者有没不同意见,欢迎留言讨论!


北来南住


不认同! 佃农时代,土地为地主霸占所有,为了生存,佃农自己种地主的地,被地主剥削,是封建社会的一种不平等行为。而房奴买了开发商的房子,产权归自己,是一种商品购买行为,开发商和银行并没有去剥削房奴,是一种平等关系,签的合同也不是不平等条约,是一种交易行为。实际上,房奴,是自己在奴隶自己,更何况有些房奴是假房奴,买房是为了炒房赚钱,而这样的人还不在少数。



赵子方书法


不认同。

佃农,通常是指封建地主制经济下租种地主土地的农民。佃农耕种地主的土地,但自有一定的劳动工具、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有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家庭经济。

从佃农的情况来看,其与房奴存在一定相似性。都是通过自身劳动(工作)偿还土地或者房屋的租金(现房屋只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可以视同类似佃农租用的土地)。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房奴就像古代佃农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两者本质上却又不同。佃农租种地主的土地是将土地当作一种生产资料的。而房奴购买房屋,虽然获得的是使用权,但是出于居住目的的,且存在资产价值。而且土地(房屋本质亦可视为土地资源)的所有者也不同,佃农的土地所有者是地主(私有的),房奴房屋的所有者是国家(国有的)。两者能够提供的信用和保障是完全不同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因此,综上所述,本人并不认同“现在的房奴就像古代佃农一样”这个说法。




飞眼视角


不认同,房奴房贷还完了,房子就是自己的。佃农只能一辈子耕别人的地。虽说房子产权70年,但是70年过了你照样住,拆迁照样给你补钱。

佃农的 产生

永佃制产生的原因或途径是:农民开垦地主荒地;佃农长期耕种或改良地主土地;地主出卖土地耕作权;佃农缴纳佃价或押租;佃农私相顶退逐渐形成佃权;自耕农出卖或向地主投献土地,但保留其耕作权。

形成

早期永佃制的形成,主要是农民垦荒或长期耕种、改良地主土地;后期的永佃制,更多的是农民价买佃权,或出卖所有权而保留耕作权。

佃农相当于租户,房奴相当于自耕农或者半自耕农,阶级性又上了一个档次。


小柴历史


最近我有一个研究!关于房价的。

为什么最近十几年以来大家讨论房价的话题多如牛毛?

这是因为很多人想买房子,或者想换房子,改善住房。还有就是我们没有其它比较稳健的投资渠道。

好,回归正题,关于房价高的思考。我认为主要原因是因为:物价上涨,消费水平提高,货币贬值,通货膨胀引起的。

首先简单说一下物价上涨。

最近二十年来,我们的基础生活物资普遍上涨了十倍(不包括大米等粮食作物)。

举例来说,1996年,东部三线城市某酒店,十个人的丰盛酒席,不算酒水大概80元左右。但是到了2020年,同样的一桌酒席需要1200元以上,二十多年间物价上涨📈了不止十倍。

再说一下关于消费水平提高。二十多年以来,我们大部分人从每个月吃一次肉(相比较1997年左右),到现在的每餐都可以吃到肉或者鸡鸭鱼肉海鲜水果等……饮食品类丰富了,膳食结构更倾向合理。

穿衣打扮品质也与那时候不同,时尚追求质量了。

居家更有家的样子,包括家具日用品的陈列摆设,舒适性都有了更高要求。

养孩子也更精细。这些证明我们的日常生活水平正在逐步提升,这是比较正面的事情。提升就要花钱……嗯!

关于货币贬值,通货膨胀……其实上面讲的已经涉及到了。下面着重讲一下以上对于房价的影响。

通过上面可以看出,近二十多年来(1997-2020)我们对于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升下,全社会面临着住房需求和住房改善,这是大趋势,不然也不会全社会都关注房子问题了。由于商品的特殊性,归根结底属于卖方市场,这种情形也是无奈的,改变不了的。

另一个方面讲,二十多年以来,全社会商品上涨了十多倍,房价也从1997年的8万一套(三线城市100平方左右),涨到现在的80万以上甚至100万。从?物价上涨角度来看,这符合全社会综合物价上涨趋势,没有脱离。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为什么还是买不起房子呢?这是因为我们的购买力严重下降了!并不是房价的问题。当然北上广深这种动辄几万十几万一平的不做讨论,因为这里只讨论普遍适用的现象。

暂时就先说这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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