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一起有了小孩还没有领结婚证,现在女方另嫁他人会有重婚罪吗?

ZHANG晋豪


我国新的《婚姻法》规定,凡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婚姻登记各项条件,但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同居的,国家认可为事实婚姻,享有婚姻法规定的权利。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同居而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国家不认可事实婚姻,只属同居关系,但如果生了小孩,其中的小孩享有婚生小孩的同等权利。

你们的情况,关键是看在一起时的时间段,即1994年2月1日以前的话,属重婚,1994年2月1日以后不属重婚,但不管是何时间段,那个孩子享有婚生子女的权利,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静观尘世279


我感觉我的女朋友遭遇一样,我是女的,13年的时候我们认识,14年有了孩子,男孩,都是我一个人在照顾,我们没有结婚,也没有领证!在他家,他家人从来不帮我带孩子,他也是一样,一天到晚不着家,晚上还喝酒去载妹子,基本天天都这样,就像他单身一样,啥都不管,他父母也不管他,任由他!有一次,我和他吵架,他爸妈一个劲的在说我,骂我,我实在受不了,我走了,从他家到我家,开车起码得半个多小时,走路的话就不用想能有多远了,我走的时候他们都没有人挽留我,我边哭边走,那时候已经是晚上七八点钟了,大晚上的,我一个女孩子走在黑暗的田园路上,没有一点点灯光,久久才来一辆车,因为在农村,大晚上没人,我走到另一个村的时候,我好像听到我朋友的声音,我抱着是不是他希望给他打电话,没想到还真是他,我跟他说了整个过程,他决定把我送回家,回家以后,我和家里人说了,那天晚上我奶奶哭了,当初不让我去他家我还去,我爸很生气,过了几天,也没见他来接我,我爸说,你去他家把你的东西收回来吧!孩子不要了,你还年轻,那时候我才18岁啊!我去他家收了衣服也没见他们挽留我,我回家几天我就出去工作了,很少回来,我打听他的消息,他还是没变,赌博,夜不归宿,还出去载妹子,16年的时候我姑姑从湖北回家,打电话叫我回去,我也回去了,在家待了几天,他过来找我,来的时候喝的醉醺醺的,差点就和我姑父打起来了,我姑父说,你离开他是对的,这种人,你跟他在一起只会受罪,即使他来接你也不用回他家去,到时候跟我们一起去湖北,我说我不去,就在海南算了,到时候再去湖北看你们,然后16年中旬我认识了个朋友,他从我朋友那里得知我的遭遇,开始追我,他说他对我会很好的,他不喝酒不赌博不会夜不归宿,除非加班,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们在一起了,他带我回家过年,17年我结婚了,刚好我20,他26可以领证,我们去领证了,后来有了我闺女,现在他对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好,饭不让我做,衣服不让我洗,有时候他早上一大早就起来给我煮早餐午饭,他说外面的东西不好吃,没有营养,不让我叫外卖,因为他中午加班不回来,晚上才回来,孩子洗澡也是他给洗的,给孩子喂饭也是他,孩子冲奶粉也是他给冲,半夜孩子醒了他还有要带孩子和孩子玩,我都是在吃了睡睡了吃,回他家的时候,(因为我们在外面住很少回家)我什么都不用做,天天玩,天天睡觉,他爸妈帮我带孩子,他父母也不说什么,现在2020年了!一直对我都很好很好,人长得又帅,有时候我觉得我上辈子肯定救了银河系列,上天才会派个这么好的男人给我,下面图片是他刚开始追我的时候聊天他说的话和他给孩子洗澡的








久久丫222


我也没结婚有了孩子,孩子一岁我带着儿子走了。现在他又结婚了,我自己带着儿子过。换作别的女人,都是把孩子扔给男方,自己走,而我,相隔千里,始终放不下儿子,最后还是带回娘家了。我不知道那些扔下儿子就走的是怎么做到的。难道心里一点都不想孩子吗?


棚子屋


当然不能算啊。都什么年代了?未婚同居生子的事多了去了。

不是那女的厉害,就是那男的太没用了,煮熟的鸭子都能飞走,还怪别人高就。


皇家师爷


应该构不成重婚,你们没有结婚,最多就是非法同居,未婚生子。凡事多方面考虑吧,且不说对方是什么样的人,说说自己都已经到了未婚生子的地步,能同居生子,结个婚真的有那么难吗?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筷子8888


对方跟你生了孩子 你都没有能力给对方一个依靠 现在还想着这龌蹉的事情 你以为有哪个单身女人愿意带着孩子另嫁他人 你是让她多失望啊 给不了对方幸福 又不愿意放手 现在现实的问题摆在面前 要么你还是准备漫长的生活费抚养孩子 要么消失在她的生活里 各自安好 重婚罪就别想了


麦子37269146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的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后(即《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后),我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在此之前的,如果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则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本案中,男女两个人在一起有了孩子,如果两个人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开始时间是在94年2月1日之前,且在94年2月1日之前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符合结婚的各项条件),那么两个人构成事实婚姻;如果两个人是在94年2月1日以后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法律上属于未婚同居关系,不认为是夫妻。

本案中,如果两个人属于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生活的情形,现在女方又要与他人登记结婚,那就涉嫌重婚犯罪。如果男方去法院告诉,那么该女与后面那个男的均要以涉嫌重婚犯罪被判处刑罚;如果两个人属于94年2月1日以后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现在女方与他人登记结婚,应该是合法的,法律不予干涉,不追究。

本案中,如果男女两个人是登记结婚,有了孩子,现在女方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那么,该女与第三者均构成重婚犯罪。这是刑法上的重婚与婚姻法上的重婚不同之处。

综上,如果男女两个人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起始时间是在94年2月1日之前,且在一起时两个人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现在女方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情形属于重婚;如果两个人是94年2月1日以后在一起的,现在女方与第三者登记结婚,法律上认为是合法的。


广州文案策划


这个问题看得我很无语,有小孩了还不给她一个婚礼,她能不嫁给别人吗?现在傻眼了吧?我就想问:这么长时间,这男人干什么去了?是以为人家女孩怀孕了就随他摆布?还是正闷在心里乐这下可以一分不出婚礼都不用办了?

看他就不是什么良善之人,现在居然还想给女孩办到监狱里去。我挺佩服这个女孩,及时止损,说走就走,说换人就换人,果断!

不过可惜的是,他的如意算盘要打空了,这里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也就是说94年以后不补办结婚登记的,就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

这让我想起去年的一个案子,有个小伙30岁处了个女友,怀了孩子,进入谈婚论嫁的流程,男孩的母亲认为女孩已经怀孕,坚决不同意出2万彩礼,结果女孩也是打掉孩子分手。这个小伙某天喝醉酒跟母亲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失手将母亲杀死。(这个案子我专门写有一篇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 进去看)

这也告诫天下所有的女孩,谈恋爱要注意以下问题:

1. 多跟对象相处,带眼识人,不仅识你的对象,还要识他的家人。如果有让你感觉不对的地方,赶紧止损,不要留恋。

2. 不要未婚先孕。因为未婚先孕会让你和你的父母很被动,虽然恶劣之人是少数,但万一不幸你碰上了呢?那就是身体感情受重创。

3. 不论何时,不论何种情况,即使已经结婚生子,如果发现对方和其家庭人品低劣,都要坚决离开,不然不仅是你,连孩子都会深受其害。

希望能帮到题主,过去的就让她过去吧,好好对待下一个女孩。


丁小米Amy


當前社会基本已成性开放,未婚同居、未婚先育己很普遍,事后有者领证成婚,有者各奔东西,如果未婚同居有了孩子,孩子是没有法律保护的,女方另找他人结婚也夠不成重婚罪,因为他和前者并不是夫妻关系,只能称作情人关系。但是这种情况给今后家庭和小孩的成长教育,耐至一生留下后疫症,甚至本人在一生中都存有不能抺杀的阴影,以至影响夫妻感情和家庭和睦,所以,两人在一起要自爱自律,不要做出格的蠢事。


风云1239846619


为什么还没结婚就生下小孩,养孩子不是几罐奶粉,几袋纸尿裤的问题,是你能不能给他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你想过他要在别人的白眼和鄙视中过一生吗?你们太自私了,为了自己的生理需要而生出一个无辜的小孩,你们可以再结再生,他却一生都为你们的错误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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