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会遇到这类情况:一些号称保本保息的金融理财产品,或无抵押无担保的个人消费贷款产品,它们没被打上“广告”标识,也没有提示风险,一味夸大或者片面宣传。
这就是金融产品的“销售套路”:
一是部分金融机构的销售人员故意将非本行的代销产品混为自有产品销售,欺瞒消费者;
二是故意夸大产品收益,有意规避风险提示,误导消费者;
三是刻意规避监管部门对“销售过程实施录音录像(双录)”的相关要求,导致纠纷发生后消费者无法提供有关维权证据;
四是采用不正当的方式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并违规使用等。
当然,这些“套路”行为都是违法的。而受信息不对称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金融消费者往往成了弱势群体。
今天是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要规避这些销售“套路”,您可以这么做:
首先,您要先了解金融产品的相关基本知识,对您购买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核实一下其金融业务的资质;
其次,您对金融产品的风险及相关责任要进行关注,看其对金融产品或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及责任是否有合理的提示或警示,如“投资有风险”等字样。
第三,您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如到银行网点厅堂向专业从业人员咨询,了解相关或类似产品介绍;
最后,您一定要认真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增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谨慎做出选择,防止受骗,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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