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中心城区、河间供暖时间原则上延长至4月初丨青县供暖延长7天

沧州中心城区、河间供暖时间原则上延长至4月初丨青县供暖延长7天


沧州中心城区、河间供暖时间原则上延长至4月初丨青县供暖延长7天

河间市人民政府

关于延长城市集中供热时间的

通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大部分居民仍集中在家。综合考虑近期天气变化情况,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室内温度舒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我市市区集中供热时间原则上延长至4月初,具体时间视天气情况确定,延迟停暖时间按照沧州市中心城区同步执行。


市政府有关部门将组织河间市正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做好供热工作,加强供热运行管理,保障燃煤购储,及时调整供热运行参数,确保供暖质量达标。延长供热期间,不再向集中供热用户收取供热费用。


特此通告。

河间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13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