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黄土高原我的家,公益诉讼保护她

“翻了架圪梁拐了道弯,满眼眼都是黄土山”正如这句当地信天游唱的一般,形象地描述出了陕北人对黄土高原恶劣生态环境的无奈和辛酸。似乎人们只要一提到陕北,黄土高原“面朝黄土背朝天”、水土流失、生态恶化、干旱贫瘠的形象便会跃然脑海。 如今,得益于延安在全国率先实施退耕还林政策,使黄土高坡逐渐由黄变绿。“黄沙漫天”的景象早已被“绿水青山”所取代,完全是一幅郁郁葱葱,触目青翠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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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陕北的子长市玉家湾镇柳树沟村竟然出现了这样一番景象:该村村民李某在子长市玉家湾镇柳树沟行政村武家崖村民小组入天山的山底部野外用火烧荒时,不慎将入天山的林地引燃,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到160亩,其中有林地40亩栽植树种刺槐根部被烧焦,还有部分刺槐和柠条树皮被烧黑;宜林地120亩植被为黄蒿、冰草等杂草全部被烧毁,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森林生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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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这一线索后,子长市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将其列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展开调查、立案侦查。并于同年将案件移送至延川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延川县人民法院进行异地开庭审理,最终延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子长市林业局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并对违法行为做出了处理。随后子长市人民检察院也对该案件进行了跟踪回访监督工作,责令依法继续履行被毁林地生态修复,坚决让林业局恢复生态环境管理法定职责。如今子长市林业局已经将子长市玉家湾镇柳树沟行政村武家崖村民小组入天山的山底部被破坏的160亩(其中有林地40面,宜林地120亩)植被恢复。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进一步突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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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公共利益,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保护绿水青山,是新时代和司法改革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检察机关将通过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据了解,子长市委、市政府也联合出台文件《关于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并把党政部门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给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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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据悉,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子长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公益”核心,聚焦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贡献了检察力量。今后该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工作,紧紧抓住公益诉讼的主旨和目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筛查辖区内公益诉讼线索,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认真调查研究,务实、有效地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通讯员 白亚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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