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还是任意?法律规则有哪些分类?

前文说到,这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详见前文

那么这法律规则又有何分类呢?


强行还是任意?法律规则有哪些分类?

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权义复合性规则

按照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权义复合性规则。

授权性规则是指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

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不折不应当做某种行为的规则。

权义复合性规则是指兼具授予权利、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法律授予公权力的规则通常是权义复合性规则。


强行还是任意?法律规则有哪些分类?

权利与义务

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的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不论人们的意愿如何,都必须加以适用的规则。

任意性规则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的划分是相对的,公法中也有任意性规则,民商法中也有强行性规则。


强行还是任意?法律规则有哪些分类?

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准用性规则

按照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准用性规则。

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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