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兒子結婚,我們要他們徹底分家,未來親家大怒,我們做錯了什麼

先把事情簡單說一下。

兒子今年31歲,名牌私立初中數學老師兼班主任,未婚妻28歲,銀行櫃員。我53歲,初中數學教師退休,老公57歲,初中英語教師退休。我們原來在同一所學校工作,由於學校合併,所以給了政策提前退休。目前在家辦輔導班。

我們兩代人結婚生子都早,所以孫子出生時我才45歲。孫子現在8歲了

前兒媳是兒子的大學同學,畢業幾個月就懷了兒子的孩子,然後馬上結婚,在孫子三歲時,兒媳因公出差發生車禍去世。

在兒子結婚前,我們出首付給他在我們同一個小區的三期項目給他買了小套三的房子,在前兒媳去世前不久才交房,所以兒子與前兒媳結婚後一直與我們住在一起。

那套小套三在兒媳去世後,租給包租公司五年,還有兩個月就到期了,到時候就可以裝修。

前兒媳父母在外地,有個弟弟。結婚前她也有一套小房按揭。兒子與前兒媳父母商定,都放棄繼承,這套房給孫子,兒子出了些錢把按揭還了,更名給了孫子。

我們夫妻的財產除了目前居住的套四房子,還有三套老房子出租。準備以後都給孫子。

如今兒子求婚成功,準備再婚。未來親家問我們準備怎麼安排孫子,我和老公經過考慮,提出了以下幾點:

1 我們夫妻以後與兒子夫妻經濟完全分開,我們夫妻的財產全部由孫子繼承,孫子所有的生活費,學習費用,留學結婚買房生病等所有的費用都由我們夫妻承擔,兒子不需要出一分錢。以後他們夫妻倆的收入就他們和以後打孩子用,遺產也不用給孫子繼承。

2 孫子的扶養教育由我們夫妻完全承擔,兒子當然也可以照顧孫子,帶著孫子玩,但不做硬性要求,對未來兒媳更沒有要求。

3 由於我們要照顧孫子,所以以後就不能幫他們夫妻帶孩子了,當然偶爾幫忙是可以的。

我們切割這麼清楚的原因,是覺得再婚家庭矛盾多,以後孫子不需要花他們小家一分錢,不會因為孫子讓他們小家產生矛盾。

對孫子來說,母親去世,父親再婚,對他來說嚴重影響安全感,我們這麼做就是要給他安全感。他就是我們的孩子,以後所有的費用都是我們出,完全不用看後媽的臉色,把後媽當一個親戚就行,類似於嫂子嬸嬸舅媽。舉個例子,孫子如果學校要繳什麼費,在財產分割清楚的情況下,他就會毫不猶豫找我們要,要是沒有分割清楚,他可能還會猶豫找誰要,找爸爸要了,後媽會不會不高興。

這些年我們一家四口生活在一起的,兒子也是一個好爸爸。只是他要再婚了,不可能讓孫子去和後媽住吧。

我們養大了兒子,當然要兒子給我們養老,經濟上不需要,要兒子出力天經地義,與財產無關。至於兒媳,我們沒有任何要求。

而且我們年齡不大,完全有能力扶養孫子長大,有很多二胎媽媽也是40多歲生孩子。

況且兒子也贊同我們的提議,他對他兒子很好,雖然做私立學校班主任非常忙,但每週都會花時間陪孩子,父子感情也好。

以後都住一個小區,隨時過來看孩子,但主要精力還是會放在新家上。

未來兒媳與她父母聽到我們提的這幾點,當場大怒。

大家評評理,我們這幾點有什麼問題?

故事:兒子結婚,我們要他們徹底分家,未來親家大怒,我們做錯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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