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3·15”這一年全川消費者投訴有何變化?

又到“3·15”這一年全川消費者投訴有何變化?

又到“3·15”這一年全川消費者投訴有何變化?

點份外賣,還沒收到卻被告知配送成功;買輛新車,一月維修兩次仍不能排除故障;報個培訓班,沒上幾天課就換了地方……你有過類似鬧心的消費經歷嗎?

一年一度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消費維權又成熱詞。今年消費套路又出什麼新花樣?哪些領域問題較多?哪些領域離“放心舒心”更近一步?近日,省消委發佈了《2019年度消費者投訴信息統計分析報告》和《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期間消費投訴統計分析報告》。

本報記者劉佳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家用電器 食品衛生 服裝鞋帽

教育培訓 房屋裝修 文化娛樂

物業服務 保險服務 旅遊服務

金融服務 公共設施 餐飲住宿

看總體

商品質量投訴佔比

同比下降趨勢明顯

2019年度,全省各級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以下簡稱“消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39409件,解決38696件。從投訴性質類來看,商品質量、服務的問題居投訴總量之首。但與2018年同期相比,質量方面的投訴佔比下降6.8%,下降趨勢最為明顯。合同、價格、安全、售後服務的投訴比例上升幅度較大。

商品投訴

家用電子電器讓消費者最糟心

從商品種類來看,消費者投訴居前三位的為家用電子電器、食品、服裝鞋帽類。

與2018年同期相比,房屋及建材類、醫藥及醫療用品類投訴呈上升趨勢,而其餘種類均呈下降趨勢。

服務投訴

教育培訓陷阱多

投訴量增長155%

教育培訓社會需求量大增,一些培訓機構的不實宣傳,讓消費者面臨風險。全省消委組織受理的教育培訓類投訴數量增長155%。

教育培訓類問題主要有

1 經營主體變更或經營場所突然關閉等,導致教育培訓無法繼續

2 個別經營者擅自更改課程,停止培訓項目或者降低服務質量

3 擅自收集消費者信息進行電話推銷,侵犯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2019年,全省消委組織共受理生活、社會服務類投訴5867件,與2018年同期相比,佔比增長2.76%,在服務類投訴中增幅最大。其次是文化娛樂體育服務、房屋裝修及物業服務。

服務類投訴集中在三方面

1 超市結賬收費不規範,隱形侵犯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財產權

2 維修商家“李鬼”多,冒用品牌商授權

3 外賣服務有“空殼”,平臺操作程序亟待規範

另外,保險服務、旅遊服務、公共設施服務、金融服務的投訴比例也有增長。衛生保健服務、互聯網服務等投訴比例下降。

看熱點

看朋友圈買口罩 產品質量沒保障

1月20日至2月29日,四川全省消委組織共收到新冠肺炎防控期間消費投訴16507件。口罩、餐飲住宿是位居前兩位的投訴問題。

口罩類投訴8858件 佔比53.7%

集中表現為

1 微信群、朋友圈售賣的防疫用品,進貨渠道、產品質量沒有保障

2 網絡平臺銷售口罩,對口罩配送設定條件,但未事先告知消費者

3 個別經營者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或銷售價明顯高於市價

4 個別經營者銷售假冒、過期等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口罩

餐飲住宿類投訴1477件 佔比8.95%

疫情突發,致消費者年夜飯、婚宴、滿月酒等用餐和住宿需求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交付的訂金、預付款等退還糾紛成為消費者投訴的主要方面。

買汽車麻煩多 投訴量居高不下

2019年,全省消委組織共受理家用汽車類投訴1846件,2018年為1919件,投訴量居高不下。在成都,全年受理汽車及零部件消費投訴517件,是成都5大熱門消費投訴之一。

消費者投訴的問題集中在4方面

1 代收費用明目不清、渾水摸魚多收取費用

2 故意混淆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貸款概念,消費者“霧裡看花”

3 經營者單方違約,不履行約定義務,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4 出現質量問題,4S店怠於履行三包義務

成都市消協認為,對經營者而言,汽車產品合格交付是其應盡義務,產生消費爭議時應當正視消費者的訴求,誠信、快捷地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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