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限齡、到齡辭退,“35歲危機”讓職場難捱

  3月正是求職招聘的旺季,準備投遞簡歷、找工作的“85後”卻面臨著一個沉重的事實:邁入35歲,工作不好找了。當下很多企業在招聘時要求35歲以下,甚至一些企業準備淘汰35歲以上的員工。更年輕的社會、更快節奏的城市,似乎正在拋棄35歲的人。

  記者點擊百度搜索發現,“35歲危機”居然收入了百度百科詞條,已然成為一個高頻話題,甚至成為了很大一部分人需要迫切解答的人生難題。

  面對難題,如何解答?律師認為設置“35歲門檻”招聘或解僱員工,屬於違法行為。學者認為,企業可在承擔社會責任後,再實施企業的優勝劣汰管理。

  到了35歲 簡歷都投不出去

  家住廣州市越秀區的阿禕今年40歲,已經失業兩年了。他先後在廣州日報、奧一網擔任過網絡營銷、廣告經理等職務。最後一份工作是在某網絡公司擔任副總裁。阿禕告訴記者,他負責的是公司客戶——各大酒店的網絡營銷工作,曾經連續三年獲得公司全國個人業績排名第二,在華南10個分公司業績排名第一。即使擁有這樣的成績,他依然難逃35歲這個“檻”。在公司一次改革中,因年齡超過35歲,他被淘汰,從2018年失業至今。

  他說,太太一直在家裡全職帶孩子,失業這兩年來,一家人全靠他以前的積蓄生活。雖然生活質量還不錯,但面對兩個孩子,他卻有難言的苦衷, “以前,我上班特別忙,偶爾送兄妹倆去上學,他們都高興地像過節一樣。現在,每天接送孩子們,他們會問:‘爸爸,你今天找到工作沒有?’”阿禕說,聽到這樣的問題,聊天嘎然而止,氣氛變得非常尷尬,他很難過。

  在中山工作幾年、剛過35歲的阿曄很無奈,公司招聘“限35歲以下”的條件,讓他連簡歷都投不出去。“一直找不到工作,我後悔從上一家公司辭職了。”阿曄說,他一邊做代駕司機,一邊找工作,不敢讓老家的妻子知道自己的情況。他本來計劃今年春節後找一份與市場推廣或者房地產銷售有關的工作,但新冠疫情讓他連代駕工作也丟了,“今年,我準備去送快遞,畢竟,還得養家。”

  招聘限制35歲 侵害平等就業權

  記者在招聘網站前程無憂輸入關鍵字“35歲”,搜索到廣東省內26690條要求求職者在35歲以下的招聘信息,甚至有招聘保姆都要求35歲以下的要求。

  企業設置“35歲”招聘門檻,讓很多求職者失去就業機會,也產生了法律問題。

  廣東勝倫律師事務所律師高鵬飛表示,如果用人單位單純以年齡限制招聘或用工,明顯侵害職工的平等就業權。根據《就業促進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如果求職者其他條件都符合,企業僅以求職者年齡超過35歲不予錄用,明顯侵害職工的平等就業權,構成就業歧視。

  “35歲危機”不僅對求職者的影響較大,對企業在職員工也造成了不小的衝擊。前段時間,坊間傳聞,某大企業將辭退34歲以上的合同到期員工,一時間引起社會熱議。

  針對這一現象, 高鵬飛表示,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勞動者年齡超過35歲不屬於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定條件,如果企業以此為由解除勞動關係,明顯屬於違法解除勞動關係。

  專家建議企業應承擔更多社會責任

  華南理工大學勞動關係研究中心主任黃岩表示,企業設置“35歲門檻”,實際上是人力資源市場的競爭體現,在不違反《勞動法》或《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前提下,是無可厚非的。但這樣的用工行為是一把雙刃劍,既傷害了勞動者,也傷害了用人單位。“在人力資源市場上,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是一個博弈的過程,只要信息足夠透明,經過求職者對企業的信息識別,這類企業最終會被求職者拋棄。”

  黃岩認為,企業經營者要打造一個有持續生命力的企業,需要勞動力市場、消費者、媒介或者公眾的信任,也需要社會的尊重。那些使用惡性的、不道德的用人策略的企業不會被社會尊重。

  他建議,企業在考慮自身利益的同時,也要考慮勞動者的利益、社會的壓力和社會責任。“企業要從社會責任這個大的層面來約束自身的管理行為,給企業自身營造一個在法律框架下運作的、健康的、可持續發展的人力資源環境,在這個前提下再實施企業的優勝劣汰管理。”

  ●記者手記

  政府應給設“檻”企業課稅

  隨著再就業競爭日趨白熱化,職場“老人”擁有著巨大的生存壓力。甚至職場人士說 35歲的勞動者已經邁入了職場的更年期,35歲或許已經成為職場年輕和衰老的分水嶺。

  同其他商品不同,人的勞動能力不僅不宜儲存,而且不使用還可能會萎縮、消失。從社會的角度來看,在政府努力推行延遲退休政策的背景下,將離退休還有25-30年之久的35歲以上勞動力拒之門外,設置用工或者入職門檻,毫無疑問,是巨大的資源浪費。

  近段時間以來,全國人民都在為疫情防控而戰鬥,政府不斷出臺政策,給企業減負,其中包括稅收、社保、減租,甚至緩還貸等多項優惠政策。企業在享受著政策紅利的同時是否也應該釋放相應的紅利給求職者呢?不無故設“檻”,讓求職者能從中獲得利益,是企業回應政府穩定就業需求、回饋社會責任最好的體現。

  國家能否可遏制人力資源浪費的用工行為呢?實際上,政府完全可以通過完善稅收制度,給無故設置求職者年齡門檻導致勞動能力浪費的企業課稅,甚至課重稅。(南方工報全媒體記者 段松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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