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是藝術化的禮,禮是倫理化的樂

樂是藝術化的禮,禮是倫理化的樂

現在,我們更清楚南蒯為什麼不招人待見了。


道理其實很簡單:國倫理在家倫理,從小就能看到大。比方說一個人虐待父母,卻宣稱忠於祖國,靠得住嗎?同樣,南蒯背叛家君,卻宣稱忠於國君,誰相信呢?更何況,他只是季孫大夫之臣,大夫才是國君之臣。魯國國君的事,是他該管的嗎?如此僭越,難道也叫“效忠”?對不起,這叫“上訪”!


南蒯不明白的,魏絳明白。


魏絳是春秋時期晉悼公的大夫。因為功勳卓著,悼公要將鄭國奉獻的樂隊分一半給他,魏絳表示不敢當。魏絳說:樂舞是用來鞏固美德的,因此可以鎮撫邦國,同享福祿,懷柔吸引遠方之人。這才叫“樂”。


奇怪!樂,為什麼能“殿邦國,同福祿,來遠人”呢?


因為樂是藝術化的禮,禮是倫理化的樂。


是這樣嗎?


是。


周人的樂,甚至古人的樂,並不只是音樂。準確地說,是詩歌、音樂和舞蹈的“三位一體”,叫“樂舞”。所以晉悼公打算賜給魏絳的“樂”,就包括一組編鐘,還有一支八人組成的歌舞隊。


但,樂舞叫做樂,是因為以音樂為靈魂。音樂最重要的是什麼?節奏和韻律。倫理最重要的是什麼?秩序與和諧。秩序,就是禮的節奏;和諧,就是禮的韻律。因此,禮治社會,就應該像音樂作品;社會成員,則應該像樂音。樂音有音高、音長、音強、音色的不同。社會成員一樣,也得有差異。有差異,才多樣。多樣統一,才和諧。


禮,就是界定差異的。


問題是:怎麼界定?


說複雜也複雜,說簡單也簡單,無非“別內外,定親疏,序長幼,明貴賤”。區分華夏與蠻夷,是“內外有別”;區分血親與姻親,是“親疏有差”;區分老者與少者,是“長幼有序”;區分嫡子與庶子,是“貴賤有等”。它甚至表現為一系列的“制度”。比如平民不能戴帽子,只能扎頭巾,叫“幘”(讀如則)。貴族當中,士又只有冠,沒有冕。冠冕堂皇的,是天子、諸侯、大夫。


顯然,這裡最重要的是貴賤,貴賤是“音高”。其次是親疏,親疏是“音長”。再次是長幼,長幼是“音強”。至於內外,或許可以看作“音色”,華夏民族是“黃鐘之鳴”,蠻夷戎狄是“瓦釜之音”。如果“黃鐘譭棄,瓦釜雷鳴”,那就不是“亡國”,而是“亡天下”了。

樂是藝術化的禮,禮是倫理化的樂

不過在周人看來,他們的天下不會亡,因為像音樂。天子和諸侯是“高音”,大夫和士是“中音”,平民和奴隸是“低音”。也像音樂團體,民族和國族是樂團,氏族和宗族是樂隊,天子、諸侯、大夫、士是指揮。


這可是天字第一號的樂團,演奏的是最恢宏的交響樂、最悅耳的奏鳴曲。主題,據說叫“和”。


是的。禮辨異,樂統同。禮,就是讓人遵守秩序的。樂,則是讓人體驗和諧的。


所以貴族要“鐘鳴鼎食”,還要佩玉。玉是“君子之器”。它高貴、典雅、溫潤,不張揚,文質彬彬。何況玉器佩帶在身上,是要發出聲響的。這就會提醒主人舉手投足要合乎禮儀,要有節奏。有節奏就有節制,也就氣度不凡。


學習音樂,觀賞樂舞,更是貴族必修的功課。如果有條件,還應該向全民推廣。孔子的學生言偃(子游)主持武城縣工作時,便處處都是絃歌之聲。周人認為,廟堂有音樂,則君臣“和敬”;鄉里有音樂,則宗族“和順”;家中有音樂,則父子“和親”。難怪孔子上課時,會有學生鼓瑟。


君臣“和敬”,宗族“和順”,父子“和親”,見《禮記·樂記》。


這就是“禮樂教化”。但,這跟“以德治國”又有什麼關係呢?


不妨“實地考察”一番。

樂是藝術化的禮,禮是倫理化的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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