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獲刑10個月,上蔡法院涉疫情防控尋釁滋事案當庭宣判

被告人獲刑10個月,上蔡法院涉疫情防控尋釁滋事案當庭宣判

3月9日上午,河南省上蔡縣人民法院以遠程視頻方式開庭審理被告人李某山在疫情防控期間尋釁滋事案,並當庭宣判。

被告人獲刑10個月,上蔡法院涉疫情防控尋釁滋事案當庭宣判

法院經審理認為,在疫情防控期間,被告人李某山無視值班人員勸攔多次繞過村疫情防控卡點擅自外出,恐嚇、辱罵值班工作人員,並持刀砍毀防疫宣傳條幅和宣傳牌,擾亂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秩序,且情節惡劣,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上蔡法院當庭判處被告人李某山有期徒刑10個月。

疫情防控期間,上蔡法院積極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依法從快從嚴懲處涉及疫情防控的各類犯罪行為,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司法保障。(陳聰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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