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二代不如"潜力股",门阀婚姻为何在唐朝后期走向落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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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也是一个封建社会典型繁荣的时期,有着“上承魏晋,下启赵宋”的划时代变革,唐代女子有着开放活泼的个性特质,在古代社会独树一帜。

而墓志资料揭示唐代士族任然存有门第婚姻的观念,直到唐代中后期科举制的推行,对唐代社会的各个方面均产生了深远影响,而随着旧士族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中央统治阶层,士族阶层性质开始有了变化,也让士人原先的婚姻门第观念渐渐消失,一定程度上也预示了唐宋之际社会的变化。

一、门阀士族势力强大,门第婚姻成为大多数唐代女性的首选

1、唐代女性门第婚姻的观念

唐代女性从择偶标准上来看,前期讲求门第,各阶层女性也是希望通过联姻门阀,好让一些贵族们可以提高自己在社会的声望;但是后期渐渐转变为一种重财富、重才华

的标准,女性的择偶范围及标尺发生改变,这也是中唐社会变革的另一种体现。

而从择偶方式上来看,主要是表现为民主化与主动性。父母之命突破士庶观念,更多的是重视女性自己的选择喜好。媒灼之言突破社会对媒人的传统认识,呈现身份多元化、职责专业化、地位崇高化三种发展趋向。由重视父母意见到重视男女情感的思想转变,凸显其积极的社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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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自主择偶也是得益于当时发展的政治形势以及宽松的社会历史环境,不管是士族、还是农民女子,在自身文学技艺不断提升的同时,择偶主动性也是在不断提升、自我意识逐渐独立,配偶选择也是更加严格。

2、门阀士族与门第婚姻的关系

门第观是封建婚姻观念最基本最核心的思想,特别是魏晋之后随着门阀势力的劣势发展,门第婚姻被士族操纵的情况也是更为普遍化和制度化,门第观念在世人的眼中是毫无疑问的。士庶之间更是有着天壤之别,士庶通婚几乎是不存在的情形。

人隋以后,隋文帝为加强皇权,废除了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直接任免地方官吏,从而结束了门阀士族世世代代为官、控制地方的局面。炀帝时,又出现了科举取士的制度,这无疑让士族子弟们坐致公卿的特权不复存在。及至唐代,太宗、武后、中宗三修谱喋,使士族势力进一步衰弱。

3、墓志中对门第婚姻的记载

《唐代墓志汇编》中记载到的一篇李夫人祖先家世,鲜明地昭示着这个家族以山东著族五姓七家为核心的婚姻关系及对五姓婚姻观念的固守。唐中后期山东五姓为婚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婚姻也仍然是提高门第的一种有效方式。

即使在山东五姓内部,政治地位提高后也表现出通过婚姻手段提高门第的强烈愿望。这种情况不仅在山东五姓中存在,也依然影响着当时士族社会的主流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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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寅烙先生《元白诗笺证稿》中己指出元镇舍弃寒女而别婚京兆韦氏尚能够得到社会道德的容忍,乃是因其顺应了贞元、元和时期仍以婚、宦为高的社会风俗

二、为何唐中后期门第婚姻观念发生改变

1、科举制度对门第婚姻的冲击

士族如此注重门第,原因在于士族门阀历来依靠“宦”与“婚”两种方式来维护其集团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然而隋唐以来,其政治地位已每况愈下,今非昔比,因而就只有依靠“婚”来作为保障其社会地位的唯一手段,这就是坚决履行门第婚姻。

此举亦可谓颇见成效,士族越是自矜门第,世人越是仰慕,以与之联姻为美,士族的社会地位也长期不堕。但历史的发展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随着科举制的发展和完善,沉重打击着门阀士族的势力,使其政治、社会地位日益下降。

与此同时,应科举、中进士、求功名成为士人首选,进士出身者亦为众望所归,逐渐进人了帝国的统治核心。据吴宗国先生的统计,唐自肃宗后,宰相为科举出身者占绝大多数。

可见,有唐一代,士族集团在政治地位上的优势逐渐淡化而让位于新兴的进士集团。科举新贵们却如日中天,声誉日隆,极大吸引着世人的眼光。此消而彼长,士庶之别和门第观念日趋淡化,门第婚姻亦随之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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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门阀士族削弱对门第婚姻的打击

随着科举制的发展,科场夺冠者除了可以位极人臣、高居庙堂之外,还在世间有着很高的美誉。一到放榜当日,中榜的进士们更是曲江宴饮、长安观花,其乐无穷。而上至王公,下至百姓,前簇后拥、观者如潮,艳慕至极。与之相比,仅靠血统和门第来维持昔日辉煌的士族集团则显得黯然失色。

科举制从根本上扭转了国家选拔人才的方向,引起社会阶层的巨大变动。随着科举制的发展完善,门阀士族渐趋没落而及第进士们则愈加尊贵。这种历史性的变化又带来了婚姻观念的新变化,即婚配重功名、重人才的倾向日益显著。

科举的金榜题名者成为权贵富豪之家的择婚对象,为了求得才貌双全的乘龙快婿.人们甚至有榜下择婿之举。而婚姻观念的转变,使门阀士族借通婚以自矫的行为日益受到人们的歧视。

3、择偶标准改变对门第婚姻的削弱

唐代世人的婚姻观在由重门第向重功名过渡的同时,也经历了由重财资到重才学的转变,在唐代前期,注重财资,是唐代婚姻的一个重要特点。对于一些高门权贵而言,嫁女反成一种敛财的手段。与之相反,许多贫家儿女却难以婚嫁,从而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但是随着科举制的发展,唐人的择婚标准中,逐渐看重才学。中唐以后,皇家择婚也以才学为重。宪宗命人“选公卿、大夫子弟及文雅可居清贯者”以尚公主。而宣宗为女万寿公主选择进士出身的附马更是不遗余力。相反,若以婚嫁索要财物,则为世人所轻。

如许敬宗嫁女时“多得贿遗”,被幼“贪财与昏”,受人垢骂。其中原因很简单,在科举制下,有才学就意味着可由科举考试而取得功名,有了功名就注定了辉煌的前途。这种潜在的利益是区区财币所无法比拟的。因而,才学之士遂为人们的东床佳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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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道德意识改变了唐人的婚姻观,也促进了民族的融合

1、唐人道德意识在婚姻观的展现

中原女子向以温婉贤淑称道;胡女惯以热情奔放、刚劲有力著于唐世。而胡汉长期杂居共处,频繁联姻通婚,来自不同民族的父母所携带的潜在民族意识在辅育子女过程中,以血缘纽带更新人种,更自由地吸收民族之精华。

在交流过程中创造与发展,“打破框框,突破传统”,崭新民族观念及社会意识逐渐突破传统思想囚笼,民族融合互化进程不减反增,自上而下并以血缘联姻方式影响唐人婚恋模式,胡汉、胡胡通婚弥散于唐社会各阶层。自上而下构成唐人开放民族观念、形成开明道德理念,并直接影响女性择偶趋向。

2、平等意识在唐人婚姻观中的体现

唐人的婚姻观念相对的自由和开放无疑具有多方面的原因,科举制度只是其中一个,更为重要的是,科举制在一定程度上使社会中的每个成员处于一种动态的变化之中,其对唐人的婚姻观念的影响自然不能过高估计。但科举制的影响是不容被忽视的。

科举制所体现的平等意识极其所带来的社会成员身份的不确定性,使唐人的婚姻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开放性的特征。正是这种较为开放的婚姻观念,赋予了唐人兼收并蓄、宽容大度的气质,也折射出那个时代精彩纷呈、大气磅礴的历史风貌。

3、唐人婚姻观促进了民族的融合

唐代是民族融合的高峰期,民族交流频繁,易于吸收外来思想观念以更新旧有思维体系,故唐人常以活泼、豪放著称于历史长河。女性婚姻观亦呈现不同的时代特征,这与唐代开明的政策及宽松的民族环境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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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牛志平在

《唐代婚姻的开放风气》中曾进一步探讨开明风尚下的唐代婚配,民族通婚繁盛,形成“和亲盛于前古、通婚渐成风俗”的时代风貌,由此影响唐人婚姻观念演变。

指出唐代涉外婚姻有两大特点:一是被法律所容许;二是“胡男汉女”现象多于“胡女汉男”,进而强调涉外婚姻促进民族融合的重要性。

四、婚姻观念宽泛灵活

门第婚姻的观念在唐朝虽然根深蒂固,但是科举制打破了士庶之间的严格界限,体现了一定的平等理念,许多寒士通过科举实现了“学而优则仕”的梦想,而这在前代是很难实现的。婚姻门第的变化显示了由唐至宋,士人在适应官僚体制的同时,也发展出一套能够维持其社会地位持续性和稳定性的机制。

读书人作为帝国官僚的后备力量,在整体上提高了社会地位,受到大多数世人的尊重

,也预示了唐宋之际社会的变化。因此,表现在社会婚姻方面,人们的婚姻观念也变得宽泛和灵活,从而表现出一定的开放性。

参考文献:

《唐代墓志汇编》

《元白诗笺证稿》

《唐代婚姻的开放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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