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農民和城市——東歐與西歐歷史發展進程的分水嶺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歐洲大陸一直被看做兩個發展階段。一方是富有活力的、工業化的西北歐,另一方則是農業的、依附性的東歐。自1500年開始這一差距被不斷拉大,漸漸形成了一條歷史鴻溝。是什麼造成了如此涇渭分明的差別,而造成這一差距的起點又在哪?


商業、農民和城市——東歐與西歐歷史發展進程的分水嶺


鼓勵商業發展的不同態度

16世紀和17世紀這200年對東歐來說是一個關鍵時期,因為當時的市場形有利於東歐經濟的全面發展,而且可與西歐發展的勢頭相比。但東歐並未抓住這個機會,這主要是因為東歐占主導地位的各種政治力量對這一經濟發展起了阻礙作用,這一點與西歐恰好形成對比。西歐新興的君王都能與商業中產級通力合作,互利互助。君王保證商業活動的安全和秩序,為海外冒險事業提供量政支援和海軍保護:商人則以金錢充實國庫,並向行政、財政、軍事等方面輸送可幕的人才。這種兩全其美的密切配合,也就必然產生出一批由生機物勃的民族經支撐起來的強大的民族國家。

東歐的政治方針則正好相反,其經濟政策亦復如斯。東歐的君王一向輕商人而重權貴,東歐的商人和城市也同樣得服從領主的意志和利益。16世紀以前,波蘭和立網宛的一些城鎮已經獲得了能與封建貴族分庭抗禮的地位,那時商人靠經營原料出口,獲利頗為可觀。但是16世紀以後,城市和城市商人的命運便同農民一樣急轉直下。起初,波蘭貴族把農產品躉賣給商人,由他們運到但澤港向西方出口。可是貫族享有自古以來的免稅權,這是商人所沒有的,所以他們繞過高人直接把農產品裝運出口就更為有利。不過貴族不勝其裝御轉運事務之煩,於是就僱用非波蘭人(德意志人、猶太人、荷蘭人、亞美尼亞人)代辦,而免稅的特惠一仍其舊。這些外國中間商把貨物運到但澤,在那裡轉賣給其他外國人(多半是德意志人),然後由他們用荷蘭船隻運往西歐。

結果是貴族確實謀得了較高的利潤,但卻給民族經濟造成嚴重損失。他們固然可以為所欲為,自得其利,但卻破壞了波蘭的城市,損害了城市的商人和工匠,使得他們無法參與16-17世紀有利的商業活動,分享其益。貴族運用政治權勢謀得的幾許利潤,只不過是肥了他們自己和若干外國人而已。


商業、農民和城市——東歐與西歐歷史發展進程的分水嶺


城市發展的不同方向

西歐出現了自由而繁榮的商業城市,東歐的大部分城市仍然只是領主貴族的孤獨城堡。
西歐的政治結構重新開始處於四分五裂的狀態,而不是一個單一結構的帝國,西歐的城市可以從不同的君主手裡取得特許狀。這些文件允許它們成為一個社團法人,准許商人和工匠組織行會來統一規定製成品的標準、價格和勞動時間。
市鎮被承認為新的社會因素,其居民不受封建法律約束。在某些地區,一批一批的市鎮聯合起來,組成同盟進而形成了強大的政治和經濟實體。在這種情況下產生了意大利的“倫巴第同型( Lombard League),它公開蔑視霍亨斯陶芬王朝的皇帝;還有波羅的海的“漢薩同盟”( Hanseatic League),它強迫外國給予貿易特惠,實際上壟斷了北歐的貿易。

西歐的城市和手工業之所以能在規模和效率上有所增長,部分得益於東歐市場。但與此同時,東歐的城市卻在貴族的扼制下淪落為寂靜偏僻的城鎮。


商業、農民和城市——東歐與西歐歷史發展進程的分水嶺


農民的不同角色:農奴或自由人

在西歐人們可以較為自由的選擇職業並創造更多的財富,而東歐的農民仍被牢牢地束縛在領主的農場裡。

在西歐,已經不存在束縛技術革新的奴隸制度。並賦予體力勞動者以受人尊敬的身份和地位,這在奴隸社會是不存在的。橫亙於哲人與匠人之間的傳統鴻溝開始消弭。在這種情況下,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相結合,推動西歐技術突飛猛進地發展到處於世界領先地位。


最後,基督教的人道主義精神又進一步鼓舞了歐洲的技術進步。教會僧侶堅決主張體力勞動是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者就像他們所說的那樣:“做活就是做祈禱”( laborare est orare)。這些僧侶的出現具有歷史意義,他們是指甲裡藏著勞作泥垢的首批知識分 們的行動有助於技術進步。

在東歐,各級軍政人員完全仰賴普魯土容克地主、波蘭的大地主和其他封建領主為之網羅補充,國家等於自動放棄了對地主一農民關係的干預,致使農民完全受制於地主、只知有領主而不知有國家,進而從自由人的地位淪為奴求。起初,地主還沒有用權威過分限制農民的勞役或遷徙自由,這主要是因為地主尚未遇到特殊利益的刺激促使他們去這樣幹。每年只需農民給他們服幾天勞役就已足夠,因為即使讓農民多服勞役亦無大利可圖。但到16、17世紀,對西方的貿易日益頻繁,帶來了謀取鉅額利潤的絕好機會,於是貴族們立即爭相利用其對商人和農民的權威,儘量榨取厚利對於農民,領主首先便是擴大自己的領地或保留的專用地,採取的手段多種多樣:或強行佔用公地、生荒地、撂荒地,或通過法外及非法手段吞併手無寸鐵不能自衛的農民祖傳的小塊土地。隨著領主產業增多,所需勞動力也必然增加,於是領主便利用他們在國家機構中左右一切的勢力,炮製出限制農民遷徒自由的法律。由此一來,領主也就能夠強迫被束在土地上的農民提供越來越多的無償勞動,為他們伺弄可賺大錢的作物。以波蘭為例:1500年前,農民每年只需服勞役1-6天,1550年增至每週3天;1600年這種勞役竟然增加到每週6天。與此同時,已經完全剩存了農民遷徒的自由。這樣一來,自從13世紀以來狀況在不斷改善而且已與西歐農民狀況不相上下的東歐農民,此時完全被迫下降到農奴的地位,身家性命悉67聽領主擺佈,國家法律形同廢紙。到1600年,領主已經成了主宰東歐農奴的政府。


商業、農民和城市——東歐與西歐歷史發展進程的分水嶺


總而言之,東歐在16、17世紀整整200年間也曾一度有過在經濟上可以迅速和獨立發展的獨特機會,然而它非但沒有抓住這個機會,反而在同西歐的經濟關係上衰落到附庸地位。17世紀期間,國際貿易形勢已向不利於原料生產者的方向逆轉,於是這一附庸地位也就固定下來而長久如此。此時,東歐的地方手工業已趨調數,8它只好完全依賴進口西方的工業製成品。爾後大規模地繼續進口西方工業製成品遂使早先的貿易順差變成長期的逆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