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時期的制瓷工藝家——唐英

雍正六年(1728年)秋八月。總領內務府造辦處事務的怡親王口宣天語,47歲的唐英領內務府員外郎頭銜,赴景德鎮駐御窯廠署,輔佐年希堯督理陶務。充駐廠協理官。兩個月後。唐英抵達景德鎮。從此御窯廠內一切具體燒造事宜皆由唐英擔當,總理陶務者仍是年希堯,負責上傳下達。


雍正時期的制瓷工藝家——唐英

清乾隆款唐英仿官釉題詩水丞


雍正時期的制瓷工藝家——唐英

清唐英山水軸


唐英(1682~1756年),字俊公(亦作雋公),又字叔子。奉天(今遼寧瀋陽)人。出自滿族家奴之家。隸漢軍正白旗。故宮博物院所藏唐英參與制作的瓷器上所見唐英落款還有:俊公氏、沐齋居士、陶成居士、古柏堂、陶成堂、古泉堂、陶鑄、榷陶、陶人、甄陶、督陶使、陶榷使者、榷陶使者、蝸寄居士等。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年僅16歲的唐英即供役於宮中養心殿,扈從聖祖康熙皇帝20餘年。雍正元年(1723年)42歲的唐英授內務府員外郎銜,負責每月稽查內務府造辦處夥計房各作當差匠役,畫押辦事,承造夥計,領取錢料。因辦事幹練,雍正六年(1728年)秋八月,47歲的唐英被派往景德鎮佐理陶務。此時唐英已入內廷當差32年,由於他熟悉宮廷的規矩,對皇帝的喜怒愛好了如指掌,因此,當他於當年十月抵達景德鎮開始督陶生涯後,立即把雍正皇帝對御用瓷器的旨意貫徹到生產一線,景德鎮御窯廠的各項生產管理制度得以健全,大量迎合雍正皇帝審美趣味的御用瓷器被源源不斷地運往宮廷。


雍正時期的制瓷工藝家——唐英

清唐英紙本隸書軸


雍正時期的制瓷工藝家——唐英

清唐英行書詩軸


乾隆元年(1736年)年希堯犯事被革職,唐英奉旨調任淮安板閘關,接替年管理關務,陶務暫告竣。這年三月,他把在景德鎮督陶九年的“事宜示御諸稿,除散佚外,檢其存者匯繕成帖”,名日《瓷務事宜示御稿》。乾隆二年(1737年),唐英奉命以淮安關使身份兼領景德鎮陶務。乾隆三年(1738年)十月,乾隆皇帝曾責問當年御窯廠燒造瓷器數帚太少是何緣故。乾隆四年(1739年),唐英在淮安關任滿,乾隆皇帝考慮淮安關與景德鎮相距遙遠,瓷器製造不能兼顧,遂命唐英駐景德鎮御窯廠專心致志督陶,唐英“於二月初二日自淮起身,至本月二十八日抵江西窯廠”。同年三月,唐英又奉命管理九江關務,仍兼理陶政,並奏請就近九江關調撥燒造經費。其時督陶,他只能於每年春、秋兩次赴景德鎮御窯廠巡視,每次在廠停留半月餘。九江關距景德鎮御窯廠300餘里,如此心繫兩處,唐英深感不便,他曾奏請辭去九江關督理一職,而繼續在景德鎮專心致志督陶,但未獲批准。嗣後,除乾隆十五年(1750年)至十六年一度赴廣東任粵海關監督外,唐英一直在九江關任監督一職,併兼理景德鎮御窯廠務,直到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離職、謝世。


唐英奉差督陶之前,雖在宮廷造辦處參與過琺琅彩瓷器生產的管理工作,但對瓷器生產從原料開採到燒成的各個工藝環節卻從未經歷過,而“物料、火候與五行丹汞同其功,兼之摹古酌今,侈弇崇庳之式,茫然不曉”,故督陶伊始,一切只好都聽老窯工的。然而,唐英畢竟出自大內,深知帝王的秉性,想到自己肩負著雍正皇帝、怡親王的重託,心中便惴惴不安。於是,他“用杜門謝交遊,聚精會神,苦心戳力,與工匠同其食息者三年”,到了雍正九年(1731年),對“物料、火候生克變化之理,雖不敢謂全知,頗有得於抽添變通之道”。後來的事實證明,唐英在學習陶瓷製作方面,具有很好的悟性。例如唐英在抵達景德鎮的第二年(雍正七年,1729年),曾派廠署幕友吳堯圃赴河南調查鈞釉配方,次年即監督燒造出大小12件仿鈞窯瓷爐,呈送內廷後,雍正皇帝禁不住稱讚道:“此爐燒造得甚好!傳與年希堯照此樣再多燒造幾件。”


唐英在被派往景德鎮督陶及擔任淮安、九江、粵海三稅關監督併兼領景德鎮御窯廠務期間,除了在陶瓷生產方面取得卓著業績外,其多才多藝和廣泛的興趣愛好也得以充分發揮。如繪畫方面于山水人物、花鳥草蟲,書法篆刻方面於行、草、篆、隸,可謂無體不工,在中國工藝美術史上佔有一定地位。文學方面諸如詩歌、散文、戲曲等,造詣亦很深。它堪稱清初的一位制瓷工藝家、畫家、書法家、詩人、劇作家和學者。他的傳世著作,目前所知陶瓷方面有《陶成紀事》、《瓷務事宜示諭稿》、《陶務敘略》、《陶冶圖編次》等。詩文方面有《陶人心語》六卷、《陶人心語續選》九卷。戲曲類有《古柏堂傳奇》劇本17個。辭書類有《問奇典注增釋》等。


雍正時期的制瓷工藝家——唐英

清雍正御賜朗吟閣寶瓷印章、印文

雍正時期的制瓷工藝家——唐英

清雍正御賜朗吟閣寶瓷印章、印文


雍正時期的制瓷工藝家——唐英

清雍正朗吟閣制款白釉僧帽壺及底款


雍正皇帝按照自己的審美標準從造型、紋飾、胎釉及落款等方面對御用瓷器提出具體要求後,接下來就需要有人負責去逐項落實。奉命督辦的官員即人們所稱的“督陶官”。


雍正一朝歷時13年,從有關文獻記載看,先有安尚義、趙元,後有年希堯、唐英等人具體經辦過御用瓷器的燒造。


安尚義與安岐

安尚義之子即安岐(字儀周,號麓村、松泉老人),是一位鹽商和書畫鑑賞家。安尚義(字易之,有時稱作安尚仁或安三)是滿族權貴明珠家的奴僕,朝鮮族人。安家所屬旗籍即明珠所屬之正黃旗。因明珠長於理財,善於經商,其部分家資系從經營鹽業而來。他派心腹之人代他去天津鹽榷衙門以批發價格買下食鹽,然後零售,他再從這些人手中抽取利息、接受他們的賄賂。安尚義就是為明珠效勞的鹽商之一。由於明珠之子揆敘曾在胤禎與其異母兄弟九弟胤禟(1683~1726年)、八弟胤禩(1681~1726年)爭奪皇位時,與胤禟有來往,且支持過胤禩,安家還曾賄賂過明珠大批財物,因此,胤禎即皇帝位後,曾是揆敘家奴僕的安家人自然心懷恐懼,疑慮重重。於是在雍正三年(1725年)天津改衛為州時,安岐與其父曾自請報效修築城牆,幾乎耗盡家資,以贖前愆。


由上述可知,從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至雍正三年(1725年)三月以前,負責督辦御用瓷器之人是安尚義。


趙元接管期——暫時過渡

可能是雍正皇帝對安尚義督陶表現不滿,故在雍正五年三月初九日年希堯的奏摺的末尾,雍正皇帝硃批曰:“馬士弘等不曾歸併一事、磨坯房等事、伊等先前窖房不足用否,當合為一事。有用者留用,無用者令伊等完結他們所辦之事,令其北上回京。安尚義效力處可以不必了,他們所辦未完事務可著趙元接辦,一切圖樣、從前所辦的數目皆留與趙元,一免重複。可明白知會伊等奉行。”


也許雍正皇帝當時已決意從內務府派人前往景德鎮督陶,讓趙元接管只是暫時過渡一下,故趙元接辦督造御用雍正朝的督陶官員瓷器僅一年多,雍正六年(1728年)秋八月,內務府員外郎唐英即奉差前往景德鎮御窯廠督造瓷器,於同年十月抵景德鎮。


年希堯與“年窯”

談論雍正御用瓷器,必然要提及“年窯”,年窯係指雍正四年(1726年)至十三年(1735年)內務府總管管理淮安板閘關稅務的年希堯(字允恭,卒於1738年)兼管景德鎮御窯廠署時的御窯。


年希堯是雍正皇帝第一寵臣年羹堯的哥哥,弟弟得意時,哥哥也跟著沾光,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年希堯任廣東巡撫,雍正三年(1725年)七月擢工部侍郎,同年十一月因弟弟羹堯獲罪而被革職。雍正四年(1726年)正月年希堯被任命為內務府總管,官職正三品。同年七月出任江蘇淮安板閘關監督並監管景德鎮御窯廠務,直至雍正十三年,前後達9年之久。


由於年希堯曾經歷過弟弟事變的痛創,對雍正皇帝嚴猛的施政手段心存懼悸,所以,他出任淮安板閘關督理並監管景德鎮御窯廠務後,肯定會有唯恐辜負主子的重託而處處謹慎從事的心理。在督陶方面也一定會嘔心竭力,兢兢業業。如雍正四年(1726年)八月十七日,年希堯抵達淮安板閘關署,過了不及半年,雍正五年正月即到景德鎮御窯廠視察,於三月二日返回關署。年希堯撰《重修風火神廟碑記》曰:“一歲之成,恆十數萬器,而選擇包匭,由江淮鹹萃餘之使院,轉而貢內廷。”由此可見,負責兼理景德鎮御窯廠務的年希堯還是盡了職的。


朝廷之所以命年希堯督陶,是因為他擔任內務府總管。但由於年希堯常年駐守在淮安關署,因此,他只能遙領景德鎮御窯廠務,無法具體負燒造之責。為此,對瓷器燒造產生濃厚興趣的雍正皇帝可能對這種督陶方式不甚滿意,於是決定派一位得力干將赴景德鎮具體負責燒造事宜。經雍正皇帝最信賴的十三弟怡親王允祥推薦,選中了在內務府當差的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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