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維權重心從“三期”待遇轉到“調崗降薪”

“因調崗調薪引發勞動爭議的案件379件,佔女職工案件總量12%,有的用人單位在女職工休完產假後,既不安排到原有崗位,也不提供新的崗位;有的用人單位降崗降薪無充分依據。”3月5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採用線上+線下的形式召開女職工權益保護訴訟情況通報會,旨在提高女職工理性表達訴求和依法維權的意識,營造關愛女職工的法治氛圍。

“廣州中院將進一步加大對女職工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不斷開拓創新,依法公正維護婦女就業權利。”廣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姜耀庭表示,近年來,廣州中院注重加強對女職工合法權益的保護,2019年5月,組建女職工權益保護專業審判團隊,集中審理涉女職工勞動爭議案件。全市法院開設“綠色通道”,對女職工權益保護案件實行快立、快審、快結。

薪資待遇糾紛佔涉女職工案件20%

廣州中院民事審判庭陳冬梅庭長表示, 2018-2019年廣州中院共受理二審勞動爭議案件8785件,涉及到女職工案件3143件,佔勞動爭議案件總數的35.8%。

1. 從案件類型來看,涉女職工勞動糾紛仍以工資爭議為主,主要是在基本工資、加班費等薪資待遇方面存在糾紛,該類案件644件,約佔涉女職工案件總數的20%。單獨就“三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提起訴訟的有151件,佔女職工案件總量的4.8%。“這說明,經過多年的引導和宣傳,用人單位在對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等特殊時期的權益保障方面日趨完善。”陳冬梅庭長表示。

2.從侵權事由來看,侵犯女職工合法權益形式多樣化。主要體現在有的用人單位在女職工休完產假後,既不安排到原有崗位上班,也不提供新的崗位給女職工;有的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女職工購買生育保險;有的用人單位降崗降薪無充分依據;有的用人單位以生產經營困難為由解除與“三期”女職工勞動關係;有的用人單位剝奪合法生育的女職工休獎勵假期權利等。

3.從維權重心來看,從“三期”待遇逐漸往崗位調整轉變。現在更多女性基於自身職業發展的需要,在職業提升、崗位安排上提出了新的要求,與用人單位的崗位調整更易引發爭議。

據統計,因調崗調薪引發勞動爭議的案件379件,佔女職工案件總量12%。這也說明女職工對自身職業發展、職場競爭等方面日趨重視。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魏麗娜 通訊員馬喜璇、印強、喬營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魏麗娜 通訊員羅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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