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區、村組、居民點等居民實行分期分批外出的通告

關於小區、村組、居民點等居民實行分期分批外出的通告

關於小區、村組(自然垸)、居民點等居民實行

分期分批外出的通告

根據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25號通告精神,現就城區小區、村組(自然垸)、居民點分期分批外出事宜通告如下。

1、城區16個村居範圍內,除了封閉封控管理未解除(隔離期未滿28天)的樓棟單元、居民點、村組(自然垸)外,其他地方居民每天每戶可以安排1人外出。

2、居民外出必須戴口罩,必須接受卡口值守人員體溫檢測。

3、居民外出不得聚集、不得聊天、不得串門,公共場所與他人至少間隔1.5米。

4、上述村組(自然垸)有農事耕作的,按縣指揮部關於農村管理的有關要求執行。

5、本通告自2020年3月13日零時實行。

特此通告。

黃梅縣城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12日

关于小区、村组、居民点等居民实行分期分批外出的通告

編 輯:高 程

監 制:嚴曉晴

餘金平

總 監 制:蔣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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