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高校 中小学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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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食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操作规程》《山东省高校食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文明就餐规范》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餐饮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山东省高校食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操作规程》《山东省高校食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文明就餐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市教育(教体)局指导中小学校参照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2日

山东省高校食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操作规程

一、基础保障

1. 成立食堂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

2. 科学制定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3. 保障食堂疫情防控经费,确保口罩、测温计、消毒液和工作服等相关防控物资充足供应。

4. 保障食堂食品、原料及物资的安全供应。

二、预备工作

(一)员工返岗

5. 提前通知,原则上员工返校时间应在学生返校前14天,持续跟踪记录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和外出活动轨迹情况。

6. 专人负责员工返校返岗前的准备工作,做好防控物品发放并详细记录。有条件的学校,应安排食堂员工全部集中入住专属集体宿舍,实行统一封闭管理。

7. 上岗前,需确认体温正常、身体健康并按驻地政府要求办理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二)岗前培训

8. 对食堂全体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生物学特性、传染性、危害性、传播方式、传播途径和防控知识的教育,要求员工学习掌握相关的疫情防控知识。

(三)开展自查

9. 要对库存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行彻底清查,发现有超过保质期、未按保存条件贮存或出现霉烂、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销毁处理。

10. 要对食堂冷藏冷冻、供水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食堂用水安全和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三、日常人员管理

(一)个人防护

11. 自我保护:讲卫生、勤洗手、戴口罩、不外出、不聚会、不串门、不扎堆、不接触,未经清洗的手不得触摸眼睛、鼻、口,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洗手,与他人保持相隔1米以上的距离,保护自己不被感染。

12. 正确洗手方法:

(1)在流水下,淋湿双手;

(2)取适量洗手液(肥皂),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3)认真搓双手至少15秒;

(4)在流水下彻底冲净双手;

(5)擦干双手,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13. 洗手时间:传递文件(材料)前后,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接触生食物后,制备食品之前和之后,接触到受污染的工具、设备后,处理废弃物后,吃饭前和吃饭后,上厕所前后,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后,接触他人后,触碰公共物品后(如门把手、电梯按键),外出回来后。

14. 正确佩戴口罩:

(1)鼻子夹侧朝上,深色面朝外(或褶皱朝下);

(2)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

(3)将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紧贴鼻梁;

(4)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

(5)佩戴口罩后,手部不接触口罩。尤其售饭期间,佩戴手套的手不得接触口罩。

(二)人员管理

15. 员工管理:

(1)身份核验:每餐次上班查验,非本食堂员工禁止入内;

(2)体温检测:逐人检测体温,合格方可上岗;

(3)体温记录:记录每一位员工三个班次(早、午、晚)的体温;

(4)佩戴口罩检查:逐人检查,正确佩戴口罩进入,未佩戴口罩禁止入内;

(5)鞋底消毒:每位员工在脚垫上搓擦鞋底消毒。

16. 外来人员管理:

(1)身份核验:查验身份证件,询问来访事由,接洽何人,未经允许者劝退;

(2)体温检测:逐人体温检测,体温不合格者立即报告、劝退并记录;

(3)佩戴口罩检查:正确佩戴口罩进入,未佩戴口罩禁止入内;

(4)鞋底消毒:每位外来人员在脚垫上搓擦鞋底消毒;

(5)外来人员记录:记录每一位外来人员信息、事由、接访人、离开时间和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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