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的時候,招聘人員讓我填過往公司的證明人和聯繫方式,該不該如實填寫?

藍哥7216


不一定非寫不可,但是一旦寫了就必須如實填寫。

相信所有參加過面試的人都有這樣的經歷,在面試人員申請表中都會有過往經歷填寫,最後兩欄一定是原單位證明人和聯繫方式。

這兩欄填寫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方便麵試單位對你做背景調查,但是對於很多求職者來說並不願意填寫,要麼就是由於上家公司離職時走的並不愉快,要麼就是工作經歷填寫有造假或誇大成分。

面對背景調查,他選擇瞭如實相告

小張在上家公司工作時任職公司銷售總監職位,小張的薪水並不高,但是小張並不在乎,他在乎的是公司行業的發展前景和入職時跟老闆談好的年底分紅。

談好之後小張覺得自己和老闆屬於利益共同體了,公司的發展好壞與自己息息相關了,於是小張在入職後也是拼了命的幹,公司業績也取得了較大進步。

但是到了年底分紅的時候小張一分錢分紅沒有拿到,於是和老闆決裂憤而離職。

在新公司面試時小張並沒有填寫原單位證明人和聯繫方式,面試時小張主動提到為什麼沒有填寫和離職的原因,並告知面試者自己可以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如果對方堅持要做背景調查,自己也可以提供。

面試者在面試過程中也瞭解到小張的真實能力,也選擇了相信他的離職原因和從業經歷,小張也沒有辜負新公司的信任,入職後很快為新公司帶來了業績貢獻。

如果不願意對方做背景調查,一定要說明真實原因,不要避而不談,這樣只會讓對方更懷疑你填寫的所有內容。

面對背景調查,他選擇了投機取巧

小林從上家公司離職時,任職公司銷售經理職務。小張本身能力還不錯,但是喜歡投機取巧,耍小聰明。

在職的兩年期間,小林利用公司的資源,幹著自己的私事,搶走了不少公司的客戶,後來被老闆發現而將小林辭退。

小林知道在面試表填寫時需要填寫工作經歷和聯繫人,於是提前和自己妻子商量,在那一欄留下自己老婆的名字和電話。

小林面試的是一家公司的銷售總監,由於 本身能力還不錯,在描述之前工作經歷時又有很大幅度作假和誇大成分,對方很快向他發出了邀請。

還是在小林入職後的一週後,有一天老闆問起人事部的總監有沒有做背景調查,人事總監才給預留的電話打過去,沒想到小林的妻子一時疏忽露了餡,新公司順藤摸瓜才知道了小林離職的真相,試用期內就辭退了小林。

一個謊言需要千萬個謊言去圓,總會有露出真相的一天,你可以選擇不填,可以選擇拒絕背景調查,但是一旦選擇了填寫,一定要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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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民工


先上總觀點:一要如實填寫,二要巧妙填寫。

上個禮拜六,楊總打電話給我,就是讓我給他證明,2009年到2011年在某控股公司擔任工程總監,我當時任人力行政總監,並且交代我一些具體的工程項目,雖然當時我是人力資源總監,但是具體的工程項目,我不是很清晰的,所以他就跟我叮囑有幾個大的項目,最主要的是2009年到2011年,其實我已經非常的淡化了,記不清楚了,畢竟已經快10年了。

從上面的案例大家不難發現,我們一方面要如實填寫,另一方面填寫之前也是有技巧的。

於公於私都要如實填寫,方顯是個靠譜的人。

1、對求職者來說,如實填寫,對自己有多種好處。

能夠如實呈現過去的工作經歷,也是證明了自己的工作能力,對我們自己是一種負責人的態度,同時面試時,講的是真實的東西,心裡就不會慌。哪怕面試官通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深度給自己提問,那也是非常從容的應對,這一點就能夠為自己贏得offer奠定良好的基礎。

要填寫以往公司的證明人和聯繫方式,那麼就需要我們在填寫之前同證明人進行溝通,這個溝通其實是對過去人脈的一種整合,說不定這種人脈已經變成了另外一個位置,給自己的未來就業或者某個生意談成有很大的幫助。畢竟一個人離開某一個公司以後,保持長期的聯繫是蠻少的。人在職場,離開了某家公司,就如同路人,或許這輩子再也不見面了,這也是一種常態。

通過對證明人的聯繫,以及結合自己當時工作的場景,就會對自己過去的工作進行一次沉澱和昇華,對未來的工作會起到指導和明燈作用。

2、對用人單位來說,如實填寫,就可以做到合法合規用人。

求職者如實填寫了工作經歷及其聯繫人,用人單位在背景調查時就比較方便,同時能找準真實的情景以及這個人的真實水平,用人單位就能夠找到自己想找的人。

如果說求職者沒有如實填寫工作經歷和聯繫人,那麼單位調查起來比較困難,就會對求職者以撒謊、欺騙等方式給以定論,自然就不能找到自己想找的人。

另外一種情況是求職者也填寫了一些信息,但是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那用人單位在背景調查時就會真假難辨,或許在面試時表現特別突出就錄用了這個求職者,但進入公司以後,將面臨著更深層次的調查,一旦發現有問題,或者說一旦發現欺騙和隱瞞,用人單位往往可以開除求職者,並且不支付求職者一分錢經濟補償金,這也是一種合規合法的人。在這裡,用人單位浪費了金錢,浪費了時間,而求職者也在自己的職業經歷中抹了重重的一筆,這一筆是反面的一筆。雙方都得不償失。

在如實填寫的基礎上,要巧妙填寫。

在職場中或許很多人都有幾份工作經歷,那麼這個證明人和聯繫人該怎麼填呢?”抓近放遠“就是其中的重要原則。

假如有三份工作經歷,最近一份的工作經歷,這裡面所涉及到的證明人和聯繫方式,一定要慎重填寫。這是用人單位做背景調查的最核心的信息,也是最重要的參考點。

這時證明人可以填兩個,一個是你的上級,一個是你的下級。但是一定要注意,這個上級和下級都要進行電話溝通,同時讓上級說什麼,讓下級說什麼,都要提前預告,哪怕為了這件事,你多打幾個電話,或者說事成之後請他們吃飯都可以,一定要突出重點,不能拖泥帶水。

比如在背景調查時,用人單位會問,某某人的工作能力怎麼樣?領導一定要說,這個人的工作能力非常強,那麼用人單位就會判定這個人OK。

如果說,他的領導回答說,這個人還行吧,那麼用人單位就會判定這個人工作能力不行。

對於之前的工作經歷,你要填寫真實的證明人和聯繫方式,當然你要給證明人打電話,他們可以如實說你的情況,不需要做特別的交代,因為過去的工作能力,並不代表你現在的工作能力。

那如何巧妙的填寫呢?總結一下,最近一份工作一定要認真選定證明人,並且做細節方面的溝通,避免不要出紕漏。對於前期工作經歷的證明人,要打電話溝通,要讓對方知道自己是誰,要勾起對方的一些回憶,只要證明人不說”不是那個單位的“或者”我不記得了“這樣的話就可以了,就基本可以通關了。

寫到這裡,可能有的人會問,那不是狼狽為奸嗎?

在我看來,如果通過你的一席電話,能夠達到狼狽為奸的目的,那也體現了你的真實水平和能力,我們要給你點贊。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你在原來單位表現就非常差,想通過一席電話來改變你原來的形象,那也是不可能的,所以一切的一切都要原單位做得好,人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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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代一下背景,之前在中鐵某局幹了十年,辭職後在老家應聘了一個通信方面的私企。這個我週一面試的時候就遇到了,之前填寫了一個同事的電話。週一去複試的時候非要讓我再提供一個我之前領導的電話。我就明確告訴對方HR了,再未經過對方允許的情況我是不會留這個電話的。其次,我之前的直屬領導就是項目經理了。再之前的單位項目經理至少都是副處級,這個電話我沒辦法留。其實作為一個求職者,我挺反感這個事的。別給我說什麼背景調查,你們不交五險不給全工資不籤正式合同使用3個月的時間是幹嘛吃的?


飛翔的洋芋蛋


我一般不會如實寫。原因並不是我不敢被他們做背景調查,而是我不太相信他們對檔案的保密程度。


1、對於個人信息,我一向很保密。

我所有證件的複印件,都會在證件內寫上“僅限於XX使用”字樣,避免被一證多用。不排除有一種可能,就是在複印時對方並沒有任何歹意,但在某些時機,也許就能有其他用途呢?

還記得2010年,那時我入職了一家酒店,複印了自己的身份證。過了幾個月後,有40%以上的同事都在說“我的賬戶上憑空出現了5張銀行卡,都是X行的”,嚇得我趕緊查了自己的賬戶,沒有他們說的情況。後來這些同事向銀行反饋,才發現是酒店內部人員和銀行人員串通好,為了完成銀行人員的任務,私自挪用同事的身份證辦理。

自從發生這件事後,我對個人身份信息就很敏感。

不要說“現在的社會,怎麼可能還有隱私”這樣的話,我認為有些隱私,該保護還是要保護的。

2、你說你只是用於做背景調查,但我怎麼知道你不會有其他用途?

做背景調查有很多方法,比如打公司的座機,也能找到我的信息。但如果我把電話填進去,對方將這些信息售賣的話,我不是成了罪人嗎?要知道,我們填的那些聯繫人,都是領導級別,甚至是老闆,這些信息可是非常有價值的。

3、你如何保證你的檔案不被洩密?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這些企業很正直,不會售賣我們的信息。但他們也有可能會辭職,也有可能被其他人代替。如果不幸遇到一個對檔案保密並不敏感的人,導致檔案信息被洩露,我們也成了罪人。

綜上所述,我不會寫上一家企業的信息。如果非要寫,我只會寫座機的號碼,我甚至連總經理的全稱都不會寫進去,因為遇到銷售高手,他們會有辦法拿到總經理的電話。

至於求職人員的背景調查,我認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和做法。我打兩個比方:

  • 第一,在面試過程中你對該求職者非常滿意,但經過背景調查後得知,他是被辭退的。你會不會錄用他?你能保證一定是求職者的問題,企業沒任何問題嗎?


  • 第二,在面試過程中你覺得他很一般,但經過背景調查後得知,他在上一家企業做得非常好,他離職讓領導覺得非常可惜,你會不會覺得自己撿到寶了?你會不會重用他?你能保證他進入你的企業後同樣出眾嗎?

面試官存在的意義,就是要通過自己的經驗和能力去分辨一個人是否可用,如果做什麼事都非常保守的話,我認為該公司將很難真正選到人才。因為每個公司對“人才”的定義是不一樣的,而且一個人並不是去到所有公司都能發揮“人才”的能力。

我說一句最保守的話:你做背景調查時,對方給你提供的信息,你真的相信嗎?

-End-

作者簡介:重燃石,多年中小型企業高層管理,擅長向上管理、企業機制的構建、企業內部管理。關注我,和你分享職場小技巧,讓你在職場中少走彎路。

重燃石


有一次去合肥財富廣場某個樓層面試的時候,當時他們面試的領導不在,有個女的就說我給你面試吧,然後面試過程中非要說她是和我之前工作的領導人員認識,非要問我領導名字,出於禮貌我和她說不記得了(因為我不想說),正常人應該就不會問了,結果她又問了兩遍,我真的覺得這女的好煩啊,我是來上班的,又不是來攀關係的(之後又非要加我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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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朋友跳槽到新公司,面試很順利。最後Hr問是否願意將原單位人力和同事的聯繫方式留下,朋友直接答應了,人力部門也確實打電話過去做了調查。因為面試中他直接對話了直屬上司和公司董事長,直屬上司明確表示工資不會討價還價,董事長更不會管工資這事情。所以他認為調查只是形式。然而,事實證明他錯了。工資比預想的要少一點;其次,他的基礎薪酬跟原來一樣分成了三份。他問人力,不是說工資這塊不變動了麼?人力非常簡單粗暴的回答,老闆們不懂,這塊是我們負責!

可見,不管找工作的過程多麼順利,為了保護自己還是要留一手。那到底應不應該留下真實的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呢?我想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是步步高昇還是因為混的不好而離職

工作穩定的原因都差不多,離職的理由千奇百怪。從找工作到正式入職,求職者都相對被動。若是由於混的不好等負面原因,奉勸各位還是不要留下真實的聯絡信息。千萬不要以為自己的誠信能夠換來對方信任,新單位大半兒會相信上家公司的評價。

2、與上家是和平分手還是撕破臉皮

Hr們其實對員工離職的原因心理還是很清楚的。如果矛盾沒有公開化、大家都相互理解,那就是和平分手,同事們沒有必要去埋汰別人。這樣留下平時關係好的人力和同事的聯繫方式還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很簡單的離職搞成了手撕大戰,那最好還是不要給新公司調查的機會,可定不會有好下場。

3、新單位對自己是十分認可還是可有可無

民營企業的管理問題花樣百出,很多員工離職是被逼無奈。如果運氣不好還可能頻繁離職,而且肯定會被招聘方問到。如果新單位非常認可應聘者,就會淡化對過去經歷的負面評價;如果覺得能力一般,可有可無,就會認為是員工自己的心態問題。所以這種情形,還得看面試的整體感受。

4、不真實不等於完全造假

首先,留下根本不存的信息是絕對不可行的欺騙行為。但是如果確實有客觀因素導致面試障礙,留下和自己關係比較好的朋友、同事的聯繫方式還是可以的,個人覺得這樣對公司和員工都是好事。從被聯繫人的角度說是幫朋友一把,站在公司角度將也能夠進一步瞭解這位新人的優勢。

勞動者本身就是弱勢群體;企業為了少承擔成本也會謹慎篩選新員工。所以一定要靈活一點,將保護自己作為第一原則。但同時也要謹記,無中生有的造假行為絕對不能做,試想電話回覆都是“不存在這個號碼”,人力會怎麼想,估計應該是“這人怕不是個傻子吧... ..."


授人以漁啊


必須填。

招聘有一個環節,叫做背景調查。正規公司都有。就是會聯繫你之間工作過的單位的證明人,核實你的信息和表現的真實性。如果公司有這個規定,這是招聘過程中不能省去的一個環節。你現在不寫,如果真的決定聘用你了,在聘用之前,人事也一定會向你要的。因為這是他們內部程序規定的必須做的工作。不做背景調查,他不能給你發聘用意向書。

千萬不要不如實填寫。在招聘過程中的任何信息,都要如實填寫。這是非常重要的基本的誠信。否則,即使你應聘成功了,事後若人事發現你在應聘過程中有任何弄虛作假的行為,後果也是極其嚴重的。如果你實在不想寫,就先別寫。等你應聘成功了,人事向你要的時候你再提供。不寫也比寫假的強。

這個證明人很簡單的,不一定非是你之前的領導,一起工作的同事也可以;你總有一個關係還可以的前同事,證明一下你的人品吧。人事做背景調查之前一般也會和你打個招呼,這時你就和你寫的那個前同事打個招呼。人事可能會給他打個電話,小事一樁。

其實有公司專門提供背景調查的專業服務,就是調查應聘者以往的經歷和學歷是否真實,他們調查的就比較詳細了。這在國外更普遍,我國現在也有。所以也不用太驚訝。


世界和平國泰民安


作為多年的HR,我還是建議你如實填寫吧!因為你不如實填寫,企業招聘方需要知曉也會想方設法掌握到這個信息。

你越是抗拒,招聘方對你的印象就越不好,如果真心想求職這家公司的,彼此都需要有誠意展現。

下面,就這個話題,我具體說說個人的意見。

一、公司為什麼讓你填寫過往證明人和聯繫方式

從企業招聘方的角度看,讓你填寫過往信息,最主要就是兩個目的:

第一個目的,很容易想到,就是招聘人員希望拿到過往聯繫人信息後,做背景調查用。

你把信息填了,招聘人員不聯繫沒關係,需要聯繫了就不必多花時間再問你要,以免你臨時去疏通關係。

起碼你在面試前填寫,更容易疏忽這個點,寫了以後也未必馬上會去找聯繫人對口型。

我做了這些年招聘工作,設計的求職登記表中,也肯定會有這一欄,可能證明人與聯繫人還不止一個,包括你過去單位的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直屬領導的聯繫方式都需要你來提供的。

第二個目的,則是考察你對求職的一個態度。一般只是抱著來試試看,沒有很強的意願希望加入公司的人,很可能就不願意填寫,因為內心的想法反映在紙面上最真實。過去的聯繫人一定掌握了你很多信息,自己都沒有篤定想加入這家公司,怎麼會願意過多地自我暴露呢?

所以,一般針對沒有填寫聯繫人和聯繫方式的求職者,我們都不會優先予以考慮,這也是HR圈子裡的潛規則。

二、如果不如實填寫信息,會有什麼後果

坦率地說,如果面試後公司對你完全沒意向,那你如實不如實填寫過往的聯繫人和聯繫方式信息,沒有多大影響。基本上只要你填了內容,招聘人員就默認你是如實的,因為壓根就用不到會。

但如果企業方認為你面試表現還不算,計劃對你進行背景調查瞭解核心信息的話,這裡就有很大影響了。

舉個例子,你如果是電話號碼填錯了一兩位,也許還可以解釋是筆誤。但是你填的信息就是牛頭不對馬嘴,無法自圓其說的,招聘人員就會判定你是故意的行為,希望給他們造成聯繫不上的假象。

實際上企業方真想要搞清楚你的情況,自己都可以根據你簡歷的情況打電話調查,或者委託專業的第三方機構來背調。

既然沒法隱藏,乾脆就如實填寫。

三、填寫信息該怎麼填

對求職者來說,要怎麼填寫聯繫人和聯繫人信息呢?

我覺得這也是有一定技巧的。

首先,肯定不要寫過往就對你有意見的人員,比如你曾經和直屬領導吵過架,並且為此而離職的,那你這麼一寫,背調到直屬領導了基本上都會說你的負面評價信息。

儘量選擇對你關係較好的相關人員,或者保持中立的人員,你屆時也可以打個招呼幫你說說話。

其次,在對填寫人員有把握的基礎上,儘量多寫一些,因為你只寫一個,招聘人員也許覺得了解面還不夠,就自行去調研了,這樣不如你乾脆多寫幾個,引導他們從中去聯繫。

最後,有手機就寫手機,儘量不要寫座機。因為有些聯繫人的座機可能是公用的,萬一打到一個不相關的人員那邊去,就麻煩了!

寫在最後

以上,就是我關於這個話題的一些建議,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作者:丁路遙知事,頭條職場教育領域自媒體營銷號TOP3,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資深職業規劃師,多家頭部平臺簽約作者,碼字不容易,請點擊關注我。


丁路遙知事


如果是你心儀的公司,或者該公司是在業界是數一數二的公司,我建議你如實填寫。

很多人會有這樣的疑惑,招聘人員讓你填過往公司的證明人和聯繫方式的目的是什麼呢?



求職者去一家公司面試時,HR會讓你先填一張求職者基本信息表,裡面就有一項,讓你填寫上家公司的證明人或者領導的聯繫方式。

讓你填的這個聯繫方式,HR會在你面試這環節通過後,再去通過你給的這個聯繫方式對你進行背景調查。

背景調查主要內容為:

1.學歷信息

2.性格特點

3.工作經歷的真實性

4.工作中的表現

5.工作收入的真實性

6.離職原因

(具體HR是如何做背景調查的,可以關注我的頭條號,裡面有篇文章做了詳細講解。)

待HR對你做完背景調查,調查的信息與你描述無多大出入,即可安排入職,發放入職offer給你。




說到這裡,有人會說:“既然這聯繫方式是拿去做背景調查的,我更加沒必要如實填寫了,畢竟我的簡歷造假的,裡面的信息都是我編的,這一調查不就露餡了嗎?”
還有人說:“這還不簡單,我直接填我朋友的聯繫方式,讓我朋友幫我說好話。”

但是,HR進行背調時沒有那麼簡單,就算你不填聯繫方式,HR在背調前會打探你上家公司的聯繫方式,核實你所填寫的聯繫方式是否屬實,HR有自己的圈子,通過各種關係各種手段獲取你上家公司的聯繫方式很簡單,如果,你所填寫的聯繫方式不對稱,或者你所描述的內容與背調內容不相符,HR會直接拒絕你入職,不管你表現多麼優秀,能力有多強,企業是不會招一個不誠信的人。

千萬不要前功盡棄,倒在了最後的背調環節,那就可惜了。



所以我建議你如實填寫,在新公司HR背調前,跟之前的領導同事提前打好招呼,讓同事幫你多說說好話,再就是在職的時候也要跟同事處理好關係,離職後也要經常保持聯繫,日後你被背調時,也會很樂意幫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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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楓少年


如魚觀點:應該如實的填寫,因為世界很大,圈子很小,特別是同行業,大部分領導都是有一定程度上的合作交流,私下會比較熟悉。如果隨手忽悠的填寫,面試公司可能會就此對你產生不好的印象。

一、應聘新公司,製作簡歷是非常重要的環節

我們在準備找工作時,第一要務就是做簡歷。如果是剛畢業,那麼簡歷會顯得稍微簡單一些,主要呈現的是個人在學校的一些過往經歷和取得的成績。那麼HR主要看重的是你的學習能力和實踐能力,然後結合公司招聘崗位的實際情況進行篩選。

如果是社招,簡歷內容就會有本質上的區別。必須要包含的信息就有上一任東家,主要負責的事務,做出過哪些成績,來應聘的因為等等。只有讓別人看到你的優勢,才有可能被錄取,HR不會招聘一位不能給公司帶來效益的人。

因此,簡歷是找工作的敲門磚,不會做簡歷,再優秀的人都有可能被PASS掉,只有簡歷做得有特色有吸引力,HR才會認真去看,否則只會石沉大海。

二、面試環節,最重要的一點是誠信

為什麼會談到誠信,而不是說言談舉止?我們都知道,面試的時候需要考驗一個人多方面的能力,比如表達能力、隨機應變能力、協作溝通能力等等,但是我認為這個環節最重要的就是誠信即“講真話”。

誠信是金,是在社會上立足最基本的法則。無論你是剛畢業的大學生,還是混跡職場多年的老油條,面試的時候最好不要油腔滑調。為什麼這樣說?

其一,HR也不是吃醋的,做這行的可以說是閱人無數,什麼類型的人都見過,打過交道,你跟他交談幾句,一般就會知道你屬於哪類人;

其二,HR對行業內的事情,無論是自家公司的事,還是同行業內的事,特別是應聘、辭職這方面瞭解的非常深,有個風吹草動都摸得一清二楚。

其三,對面試者信息真假的辨識能力,這項能力是最關鍵的,如果你連面試者的簡歷和口舌都不知道真假,HR這個職業是不是就失效了?所以,他們在對自己負責和對公司負責的前提小,一定會對較為滿意的面試者信息進行多方面的核實。一旦知道你是在忽悠他們,後果不用想,直接就PASS掉。

三、面試後,可以繼續找公司應聘,而不是死等

這裡就涉及到找工作的方式,首先挑選幾家非常心儀的公司,然後有針對性的進行簡歷優化,最後就是投遞簡歷。

在挑選公司的時候,我們一般都會參照目標崗位的薪酬待遇、公司的發展前景、公司地點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這一點大家都是這樣做的。

其次,有針對性的優化簡歷。這一點比較關鍵,並不是一個簡歷通吃。因為每個公司,即便是相同崗位,對人才的要求都是不同的,所以我們應該去適當的“附和”,這樣進面試的機會會更高些。

在面試完一家公司後,我們應該馬上進行下一家公司的準備,而不是就此停止,在家死等。這樣做的結果會失去更多的機會,其實簡單來說,應該廣撒網。

寫在最後

面試的時候,招聘人員讓我填過往公司的證明人和聯繫方式時,我們必須要如實的填寫。因為應聘公司不僅僅需要從簡歷上了解你,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與上一家公司的領導進行諮詢你的工作情況,這樣他們心裡才最踏實,才會決定你能不能重用。

以上是如魚的回答,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幫助!

我是@閆如魚,文字記錄職場心得,視頻講述社保養老,歡迎關注我,共同學習共同進步,喜歡我回答的內容,請記得點贊、評論或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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