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3月15日起,寧陵縣交警大隊將集中整治交通秩序

關於對我縣城區交通秩序開展集中整治的通告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後,因我縣城區居民社區、企事業單位均實行了封閉式管理,禁止車輛出入。鑑於當時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寧陵交警大隊及時採取人性化管理措施,對佔用道路,但未堵塞、影響消防車、救護車以及其他車輛通行的車輛不貼條、不處罰。

隨著我縣復工復產進度加快,城區道路車流量明顯加大,部分機動車駕駛員仍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側,由此造成的道路擁堵、交通混亂等問題已日漸突出。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障群眾出行安全,根據轄區交通實際,交警大隊自3月15日起,將對城區交通秩序開展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所有機動車輛應有序停放於城區道路兩側路沿石上等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的地方,嚴禁在設有禁令標誌、標線的路段違法停車,對亂停放車輛,交警部門將依法進行非現場採集或現場按違反禁令標誌、標線給予行政處罰,對影響道路通行的車輛將依法予以拖移。

二、依法查處機動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特別是對酒駕、毒駕、報廢車、拼裝車、“三超一疲勞”(超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加大查處力度。

三、依法查處非機動車亂停亂放、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四、依法對行人闖紅燈、隨意橫穿道路、不在人行道內行走、翻越隔離護欄等交通違法行為,予以現場糾正、教育、處罰。

五、在整治同時,交警部門將通過電視、廣播、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進行集中曝光,對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將實行抄告制度。對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違規和不文明行為,共同營造文明、安全、有序的城市道路環境。

特此通告

寧陵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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