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春季禁漁期,一切捕撈行為和遊釣活動都禁止!

每年的3-6月份是魚類繁殖的季節,也是傳統的禁漁期。記者從成都市水務局獲悉,為了更好地保護全市水域生態環境,養護水生生物資源,促進綠色發展、低碳發展,成都市決定進一步加強2020年春季禁漁管理工作。

進入春季禁漁期,一切捕撈行為和遊釣活動都禁止!

網絡圖片

據瞭解,春季禁漁期為3月1日至6月30日,春季禁漁區為全市天然水域。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禁止捕撈作業、遊釣和水禽放養,禁止扎巢取卵、非法挖砂採石,禁止銷售、收購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捕撈的漁獲物;因養殖或者其它特殊需要,在本市天然水域採捕國家、省重點保護瀕危水生物種及其產品,以及有重要經濟價值水生動物卵、苗種、懷卵親體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在指定區域和時間內,按照限額採集捕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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