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最大走私蟒蛇皮案”二審:公司被罰5640萬元

“全國最大走私蟒蛇皮案”二審:公司被罰5640萬元

  近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涉案金額達5.5611億元的“全國最大走私蟒蛇皮案”作出終審判決,被告單位海南東盛弘蟒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盛弘公司)被處罰金5640萬元,東盛弘公司原總經理林某棟被判有期徒刑13年。

  低價報關逃稅600多萬

  2009年1月至2016年1月,東盛弘公司從越南、馬來西亞等地採購蟒蛇皮和蟒蛇蛋後,採取低報價格方式從廣西憑祥海關、海口美蘭機場海關申報入境。

  在先後擔任該公司總經理的林某棟、江某民的組織下,邢某朝和林某江主要負責在越南進行採購,謝某負責製作虛假合同及辦理報關手續,林某和陳某負責在蘇州辦事處銷售走私入境的蟒蛇皮。

  經統計,東盛弘公司先後申報進口蟒蛇皮31820張、蟒蛇蛋8000個,貨款一部分按照正常購匯方式對外支付,超出報關價格部分的貨款,則由公司財務總監陳某見、尹某(另案處理)安排,以“飼料款”“借款”名義從公司賬戶支取後轉入個人賬戶,後通過地下錢莊向境外供貨商支付。

  經海口海關計核,東盛弘公司從2009年1月至2016年1月期間偷逃應繳稅額共計637.603852萬元,林某棟等8人偷逃應繳稅額200多萬元至600多萬元不等。

  闖關走私數額達5.56億

  2009年4月至2015年4月,東盛弘公司在未取得蟒蛇及其製品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的情況下,從越南、泰國偷運走私蟒蛇及蟒蛇製品、鱷魚皮等入境牟利。

  其間,該公司累計走私蟒蛇4550條、蟒蛇皮61790張、蟒蛇蛋29008個、蟒蛇肉28097千克、蟒蛇油6254千克、鱷魚皮152張,數額為5.5611億元。林某棟等9人走私數額為2000多萬元至5.56億元不等。

  此外,2015年3月16日至7月3日,吳某雲通過弟弟認識在泰國從事導遊工作的蘇某瀚。蘇某瀚在明知吳某雲沒有相關貿易單證的情況下,協助吳某雲從國內非法支付了10筆款項共計140萬元到泰國。

  涉案公司領天價罰單

  2016年1月29日,海口海關緝私局將林某棟、江某民、吳某雲、邢某朝、林某江、林某、陳某等人抓獲。2月19日,陳某見接受調查。6月26日,蘇某瀚主動投案。

  2018年11月17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東盛弘公司犯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走私普通貨物罪,數罪併罰,決定判處罰金5640萬元;林某棟犯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走私普通貨物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財產200萬元。邢福朝、江濟民等10人犯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走私普通貨物罪等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1年6個月不等。

  宣判後,東盛弘公司、被告人林某棟、邢某朝等9人不服,提出上訴。

  近日,海南高院終審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但被告人蘇某瀚非法經營的數額未達到新的司法解釋規定的定罪標準,應宣告無罪。(記者 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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