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者刑事法律風險分析

2019中國企業家法律風險報告系列之:關於獨立、高效、自我適應的合規部門


從企業管理者個人而言,主要有兩種情況直接導致其刑事法律風險:其一,管理者個人故意或過失實施的違法行為,比如貪汙(職務侵佔)、受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挪用公款(挪用資金)等;其二,因為公司涉嫌犯罪,企業管理者作為主要負責人或直接實施犯罪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的個人責任,比如逃稅、騙取貸款等。

經濟迅速發展的過程中,經濟模式不斷創新,經營方式不斷迭代,但是相關法律滯後,上述現實不僅可能導致對活躍的新經濟模式予以束縛,還有可能因不能妥善處理或應對創新所帶來的社會關係和利益變化而增加相關企業管理者的法律風險。

在我國市場經濟還未完全建立,法治尚不完善的情況下,市場中的失範行為或經濟糾紛有可能會受到非市場手段或超出限度的行政或司法手段的干預,這也可能引發企業管理者的刑事法律風險。

(一)企業管理者刑事法律風險分析

1.

企業合法經營組織載體:獨立、高效、自我適應的合規部門

作為普遍共識,只有積極建立和完善合規計劃,企業與其管理者才能在複雜的經濟環境與經營活動中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規避法律風險。合規計劃是企業長期健康發展背後最堅實的防線。關於企業合規體系的設立,96%的受訪對象所在的企業都有相應的措施,並且均有多項措施。這體現的是合規意識在受訪企業和管理者中的普及和受重視程度。

企業管理者刑事法律風險分析

受訪企業對合規體系設立的各項措施的重視程度

(1)存在與獨立性

在合規體系建設的措施中,有62%的受訪企業重視以合規經營為目標。總體受訪者中,重視合規程序與流程建設的企業也達到46%,接近五成。由此可見,合規經營是大部分公司的目標。在具體的實現路徑中,重視建立專門的合規部門的受訪者所在公司佔比為35%,只有17%的受訪者重視"合規部門獨立性"。

在"獨立性原則"的重視程度上看,外資企業受訪者的重視程度最高。作為對比,我國國有企業受訪者更重視"有專門的合規部門(或人員)"。這種優先度的差別也映射出中外企業不同的合規發展階段。

從行業層面來進一步剖析,在上述兩項的優先度組合上,銀行/金融業的重視程度遠高於其它行業,分別為63%和31%,遠超於總體行業均值(35%和17%)。金融波及面十分廣泛,涉及到國計民生,因此國家對金融業採取比一般工商企業更為嚴格和審慎的監管。金融機構的活動必須嚴格規範,這使得金融業在"合規部門的獨立性"的重視程度上遠高於其它行業。

(2)責任人與流程如何保證效率和效果

企業受訪者對於"建立控制風險的合規程序和流程"的重視程度排在第二,這一條事實上是優先度位列第一的執行性舉措。國有企業受訪者對此項的選擇超過半數(52%),遠高於民營企業(44%),這也許與近幾年國家在國企中大力推行合規計劃有關。

此外,調研中還顯示:大企業比小企業更重視"合規部門由董事會成員領導",這也許是大企業己經擁有更完善的公司治理理念和制度,不僅重視合規機構的存在,更重視這一機構的獨立性,由此保障它的有效性;外資企業受訪者比國有企業及民營企業受訪者更重視"合規部門對公司法律風險進行識別和評估",這其實是建立合規部門之後最基礎的工作,使得合規方案有針對性,也是保障其有效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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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建立控制風險的合規程序和流程”的重視程度

(3)是否能夠自我適應和"進化"

反映自我適應性的舉措排在優先度的第四——有22%的受訪者選擇了"不斷改進合規舉措,適應法律法規和業務發展等變化"。在這項反映自我適應和進化意願的選擇上,民營企業受訪者的佔比為24%,遠高於國有企業(19%)和外資企業(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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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業對“不斷改進合規舉措,適應法律法規和業務發展等變化”的重視程度

進一步從行業層面看,消費品行業受訪者對於自我適應性的重視遠高於其它行業。在消費品行業,"不斷改進合規舉措"這一項的選擇佔比為35%,高於所有行業均值(23%)。此外,這一行業對於"監督、跟進不合規行為的整改"的重視也超過了其它行業。

從公眾和媒體監督層面看,消費品行業是被監督的重要領域。舉例而言,歷年來"3.15"曝光的"重災區"中排名第一的是"食品飲料"行業。2018年山寨飲料"進擊"三四線城市和農村:一瓶核桃花生露中沒有花生也沒有核桃,一罐"飲料添加劑+香精"就能生產出8000多瓶飲料。此外,前些年還有企業違規進口國家已經禁止的核汙染周邊地區的食品,無牌照經營的黑心小作坊等等。在這些影響民生的行業中,企業需要更具合規意識和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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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斷改進合規舉措,適應法律法規和業務發展等變化”的重視程度

(4)專業建議:保障合規部門的獨立性

獨立性原則是合規管理的關鍵性原則,它主要體現在直達決策層的報告渠道、適當的權力和充足的資源三方面。在有效的合規計劃中,一般由公司董事擔任合規部門負責人,或者合規部門直接向公司董事會彙報。為避免受制於公司其他部門,必須給予合規部門充分的資源和授權,使其具備參與各項管理、完成獨立調查、推進整改措施等能力,這是合規部門發揮其風險防範能力的前提條件。

廣受關注的"中興事件"中,中興通訊法務部早在2011年就向公司出具了《關於全面整頓和規範公司出口管制相關業務的報告》,這份報告指出:"目前,公司最大的風險是正在進行中的伊朗業務","我公司的轉口業務,尤其是其中在伊朗開展的業務,有可能會使得公司被美國列入黑名單。一旦被美國列入黑名單之後,我公司可能會失去美國產品的供應鏈。"同時該報告詳細論述了違法可能受到的懲罰,例如高層管理人員被判刑入獄,公司被列入黑名單後將被禁止直接或間接向美國購買產品,甚至還列舉了一些中國公司的違法案例。遺憾的是,報告中提出的解決方案是避免直接向伊朗客戶提供產品和服務的隔斷模式。

由此可見,中興通訊法務部作為公司的合規部門,在整個事件中完全失去了其應有的獨立性和專業性,不僅沒有阻止公司領導層的錯誤決策,反而淪為公司高層決策的附庸。在公司違規且明知嚴重後果的情況下,指出了一條規避美國出口管制規定的錯誤路徑,導致中興出口管制風險進一步升級,合規管理完全失控,徹底背離了法務部作為合規部門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定位。2017年中興與美方簽訂和解協議後,升級了合規管理工作,但是合規管理部門沒有向董事會直線彙報的渠道,CEO或者銷售部門仍擁有突破管控決策的權力,這與中興通訊法務部在公司層級太低、話語權太弱有直接關係。合規部門喪失獨立性的後果是風險管理流於形式,最終風險全面爆發。

與此相對比的是,在一些行業中領先的民營企業,雖然合規部門的名稱各異,但是都在公司管理體系中享有較高的地位,並直接向公司高層負責,充分保證其獨立性。比如,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直接管理的只有審計部門,當審計部門下到地方項目公司查賬,地方公司負責人必須配合;阿里巴巴的廉政部負責腐敗調查、預防和合規管理,獨立於各業務線內審及內控部門,只向阿里CPO彙報;百度成立職業道德委員會,擁有獨立的調查權,不必經過相關業務部門領導即可直接展開調查,向最高管理層彙報。雖然以上合規部門主要針對的是公司普遍存在的腐敗、欺詐、舞弊等行為,但是萬變不離其宗,獨立性才能賦予合規部門資源和能力,從而超越公司部門利益和短期利益,預防和避免潛在風險。以上優秀民營企業享有行業領先地位,非一日之功,正是獨立合規部門讓公司具備強大的自我修復能力,保證公司長期健康發展。可以說,獨立性是合規計劃有效性的關鍵。(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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