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还了一万元的赌债,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李翔


这个需要证据的,如果有写欠条或者转账记录证明为了给她还赌债就行


宇文飞龙


恋爱期间,如果不是明确的借,那就是你自愿花的,别要了。

另外,你跟一个赌博的女人分手,这事儿是福利,破财果然免灾,你该去上香。

最后,奸近杀,赌近盗。这个女的没趁着跟你分手不久,找隔壁王大哥为爱鼓掌,俩月后诬赖说是你的种,再讹你5万堕胎费,已经很给你面子了,知足吧。


走了57


要,当然是可以要的。值不值得要呢,要考虑一下,因为1万元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如果你经济条件允许还是不要了,毕竟是在恋爱中的付出。不管这段感情好或者不好,怎么说俩个人好一回不容易。不要把过去的美好破坏了。如果你的经济方面确实不好,可以提一提。如果对方给了你,请记得对方大度。如果不给一笑了之。人生不该为1万元纠结。祝你一切顺利。


大海后面的孤独


如果要的话应该是可以要回来的,因为是你帮女朋友偿还的债务,这个应该不算赠予的

当然了,婚姻不成仁义在,如果你经济方面挺好,完全可以不要这个钱了,毕竟你们俩曾经爱过,在一起那么长时间,还是有感情的

当然,如果女孩经济方面没困难的话,就应该主动归还你,毕竟是你帮她度过难关的,她也应该感恩你


金陵凡人美哥


很高兴能为你回答问题。

个人认为这个事情当时是什么情况下给予的,如果当时你承诺过无论结局如何不用她还,那就算了做人给自己留点颜面。当然这是个人道德标准无关法律。

如果未做出此项承诺,或者就是想要回,可以两个人先协商,未果,建议报警或者起诉,以不当得利等相关法律条规讨要,是完全可以要回的。但肯定两个人的颜面也彻底撕破了。

综上所述,由您自己做出决断哪种处理方式更好。


凡尘梦游


这个问题那就是男女朋友之间的事情可以要回,问题是人家给不给呀?

1.总体来说这就是扯皮。

2.钱也不少。是个女孩儿,估计不太容易给你。

3.除非你喜欢的这个女人特别有个性,但是如果是真的有个性,你也不会放弃她,对吧?

4.我觉得你要回的可能性不太大,或者可能打官司。

因为男女情感之间本来就是笔糊涂账。谁说的清谁错了谁?对了。

我觉得是可以要,但是要不要得回。那又是另一码事儿了。


我是阿洁


看你是赠送的还是借的,如果是借的,有没有借条,有没有说明多久还钱?不还你可以去起诉她。如果不是借的,是你心甘情愿给的,那就是赠与,赠与已经完成不能撤销。不过既然女方有赌博恶习,分手是对的,这个毛病改不了


嬿菀佳人


可以要啊,但是能不能要到就要看女方要不要这个脸了。如果女方是属于比较自强的那一种,那么这个钱多半是会还的。比方像我当初分手,连前男朋友送的手链都折合成人民币还给他了。可如果人家是属于老赖型的,哪就不要想这个钱了,毕竟连有借条的钱,人老赖都不还,又怎么会还这种没有凭证的呢


有个懒宝


不可以哦,这个我经历过一次,一对情侣在一起,南男方每个月给女方生活费,在分手时,南方找女方索要过去的所有花费,双方只要自愿在一起,所有的花费礼品都只能算是赠予,所以不能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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