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利用集體榮譽感令員工去做其不喜歡的事情,算是“道德綁架”嗎?該怎麼辦?

空山新林


很高興能回答您的問題

我感覺作為公司的一員,有責任和義務去做領導安排的工作。

其實你選擇了公司也就選擇了為他服務,這不是個人喜好的問題,只要是工作就沒有什麼喜歡不喜歡的,這也談不上什麼道德綁架。

要是領導安排的事情實在不想做,那就建議您辭職,去找自己喜歡的工作。



行走拾光一語嫣


道德談不上吧。

一個公司的確是有自己的公司文化的,既然你在公司工作,作為集體的一員,自然有的時候不得不去做一些喜歡的事情了,畢竟你是公司的員工。

我曾經也碰到過類似情況,作為新員工,在入職之後會有一個星期的時間去某個地方集體參加素質培訓活動,就是大家在一起軍訓啦,做遊戲啦等等。我當時也是不喜歡這些活動的,因為又費時間又費力氣,而且有時候還會有點尷尬。但是,作為公司的一員,沒有辦法,所以只能去參加。

我覺得公司利用集體榮譽感去讓員工幹一些事情,如果不是特別的過分,沒有上升到道德層面的話,應該不算道德綁架吧。


Wallyhahaha


這樣的問題,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

一 公司的集體榮譽,是每個公司員工的驕傲,是全體員工積極向上,榮辱與共,同舟共濟的光榮與激勵。工作在這樣的公司,員工應該感到幸運和自豪。

二 公司利用這個集體榮譽,號召員工一起去做一件事情,要看做的是什麼事情。如果是慈善捐助,扶貧濟困,愛心奉獻等社會公益活動,活動本身不可挑剔,無可厚非。這是喚起員工愛心的正能量活動,隸屬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範疇。員工必須積極踴躍參加。不能以“道德綁架”的概念來為自己的逃避開脫。

三 如果是為了公司高管或公司虧損等事項做出捐助、奉獻等號召,就要另當別論。如果公司經營不佳,福利不發,待遇不落實,還經常做這類的集體號召,員工就可以用維權的方式予以拒絕。這樣的事情,不存在“道德綁架”問題,而是公司的問題。是非面前,要心中有數。

四 即使是社會公益、奉獻愛心的慈善活動,公司也要根據員工的不同情況來對待。那些自己生存都需要社會救助的員工,就沒必要強求他們來做這種公益活動。

五 面對以上情況,公司員工要分清活動的實際情況;愛心慈善,功德無量,利己利他,能做則做,量力而為。做的沒必要以道德來譴責沒做的;沒做的要考量自己的良知。有能力而不去做,和沒能力而做不了是兩個道德概念,只有自己內心清楚。

知行合一,良心發現,愛出者愛返,福往者福來。有良知,有智慧的員工,會做出明智的選擇,而不會糾纏於“道德綁架”的是非和選擇。某種程度上說,“道德綁架”這個詞彙,是某些既得利益,不想奉獻,沒有愛心,不具備德祉天下那種人的自我洗脫和表白。

我們身邊,這種人已經為數不少。遇有公益愛心活動,他們就以這樣的詞彙來開脫自己,嘲弄別人,似乎做了愛心公益活動的人倒是錯啦;而他們則洋洋得意,似乎不做才是正人君子——這不是把道德概念偷樑換柱了嗎?

日常生活中,要警惕常說“道德綁架”詞彙的這種人,遠小人而近君子。這種人不可交!





老話兒說


公司組織團隊建設活動。領導覺得每次團隊建設就聚在一起吃個飯喝點酒然後作鳥獸散,沒有體現團隊的意義。於是,在團隊建設裡增加新的節目:繞公司附近的某湖徒步……簡而言之,大家飯前散個步。既節約經費又豐富活動內容。於是,在八月的烈日下,開始了我們偉大的團隊建設活動。因是公司集體活動,排除萬難也要參加,甚至,有的領導提出獎懲機制,不參加團隊活動發紅包。像我們這種無名小卒,參加公司活動並不是因為你多麼重要,但是,如果,缺席了,那就會突然變得重要。職場生存,低調是王道。當然,那些企圖通過領導關係,早日實現鴻鵠之志的另當別論。


窮遊的售夢者


公司的集體榮譽感和企業文化應該是每個員工的驕傲。既然你來到了這個公司,公司的強大興衰都和你息息相關,只要公司的要求合法,你想在這兒工作,即使不喜歡,也得去做。我覺得這很正常。像我們公司,每天工作前幾百人都要做廣播體操,有時跳廣場舞,鍛鍊一下身體,再進入工作狀態。我覺得這就代表一個企業的文化。公司中心的大花壇有的員工自願從家中把好看的花兒帶來。我覺得這都很好,很有集體榮譽感。

當然如果你不喜歡去做,覺得在這公司比較壓抑 ,除非選擇去別的地方工作。當今社會,不是公司適應你,而是你去適應公司,所謂說的適者生存嘛。

我覺得這都不算“道德綁架”如果你認同就點贊關注吧,謝謝!


yangyangjing


題主首先要明白,工作的事情不一定都是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在工作中有該不該做,但跟是否喜歡做,沒有直接關係。

因此我建議題主,甄別如下問題:

公司利用集體榮譽感令員工做的事情,是不是自己職責所在的事情?

如果是職責所在,那該做。

如果與自己的工作職責關係不大,比如捐款、降薪、主動離職等等,這些不該做,趕緊維權。

下面說說我本人對應該做的事、喜歡做的事的一些理解:

應該做的事

在工作中,工作的事情是我們的職責所在。面試崗位的時候,我相信絕大部分應聘者都會了解自己將要做的工作內容,這些就是分內之事,是自己的工作職責所在。這些事情都是該做的,哪怕自己並不喜歡做,因為是職責所在那也需要做。

比如我是一個程序員,我對寫代碼其實興趣一般,談不上喜歡。但是公司付給我工資,需要我完成一些業務的編碼、調試,這是我的工作職責所在,所以應該在工作時間內把這些事情做好。畢竟我們要養家餬口,做好工作是對個人和家庭生活的基本保障。

喜歡做的事

對於一個人,把自己的愛好做成事業,是一件非常難得的事情。也許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麼很多名校畢業的高材生放棄了大城市裡邊的高薪,去回饋家鄉、去支教,其實他們是把自己熱愛的事情當成了事業來做,當然也會有很大的付出。

換個角度來看,小時候很多練田徑的朋友,開始訓練之前很喜歡跑步,他們長大工作後卻對運動沒有了那麼多熱情。因為小時候吃苦、訓練量非常大,每天都要面對同一個事情,每天都做,也會把自己對這件事的熱愛一點點消磨掉。因此把興趣愛好做成事業並有所成就,是很難的。


如果大家有何見解,也歡迎在評論區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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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野豬


這不算是道德綁架,是部分管理人員的一種管理技巧,當然這種技巧不見得很高明,不見得很人性化。

看到你的問題,我歸納了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

如果公司讓你做的事情,你非常不滿意,如果你做了的話,感覺非常痛苦的話,我建議你可以私下找一下你的領導,誠懇和緩地述說一下自己的情況,請求領導幫個忙,再重新給自己安排一個別的事情,自己會非常感激的,自己會努力地把新工作做好,好好回報公司的!

第二種情況:

如果領導一定要讓你去做這份工作,不能調換,而你又不想辭職離開這個公司,我建議你可以試著去做一段時間,有一些事情,在沒做之前的想法和做了之後的想法,會有很大的不同,人的思想會隨著不同的場景和情況而改變,說不定過一段時間,你會改變自己現在的這個想法。

第三種情況:

如果自己已經誠懇地請求後,領導不給調換,自己也確實非常不喜歡這件事情,如果去做的話,內心會很痛苦,那麼不妨試著去重新找一些新的環境,新的工作,例如:BOSS直聘投簡歷,智聯招聘投簡歷,有面試邀請的話就去面試,說不定能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呢,是不是呢?

有一句話說的好: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第四種情況:

人生需要多一些閱歷,多一些經歷經驗,可能這件討厭的事情會是將來自己做的而另一件喜歡的事情的墊腳石,也未可知,有時候勇敢去嘗試,說不定會有柳暗花明又一村,也說不定。

你說呢?

以上是我個人的一些小建議,僅供參考。


恭喜發財888


什麼時候集體榮譽感成為一種道德綁架?什麼時候集體榮譽感就是利用大家去做不喜歡的事的一種工具?

集體榮譽感又什麼時候開始成了一種惡意與傷害。

又是什麼時候開始被那些所謂有集體榮譽感的大眾所利用,開始將不同於大眾的人一步步推向大海中央的孤島,讓人進退兩難,再難靠攏。

集體榮譽感應該是我們大家聚在一起做事,我們下意識覺得自己是這裡的一份子,由衷感到驕傲和自豪並想要為這個集體付出努力,共同進步的一種積極向上的情感。

它,不該成為一種道德綁架。

所以,儘可能不要去利用這個去命令或指揮大家做不願意的事,也不要讓自己中的任何一份子缺失集體榮譽感。

集體中的管理者,也不能拿集體榮譽感去說事情。集體榮譽感是發至內心深處的心甘情願才能做到的。

集體中的個人也應該分清局勢和孰重孰輕,不能脫離了集體。

有些時候集體的管理者和個人換位思考一下可能會更好。其實大家都希望自己存在於一個有意義的集體中,希望自己的付出得到應有的回報。

那麼反過來說,一個有意義的集體,更容易凝聚個人的集體榮譽感。大家也都甘願為這個有意義,有目的,有秩序的集體付出自己的精力,甚至是奉獻自己。大家也甘願維護一個這樣的集體,但是對於一個毫無意義的集體這些都是空談。所以作為一個大學生,大家既要對自己負責,也要對集體負責,還應該站在不同的角度去思考問題。



奔啵兒霸Movie


你好 我是工具人虎小胖

這個問題算不上道德綁架。但是是在職場裡面幾乎都能遇到的問題。

而我們作為普通員工只有兩個選擇。

第一種選擇你要繼續留在公司。那你只有兩種辦法第一,接受公司分配給你不願意去做的事。我估計你這樣問的話,那就是大部分人都在這樣做。你想在這個企業繼續下去的話,那你也只能跟著做。

第二,就是你不想這麼做,但是又想留在公司。那你要首先找出不合理的點。私底下與發佈這個命令的公司領導探討。首先你要能接觸到這個人。探討的內容,你要打有準備的仗。不是說你要去說服他,或者是你要站在贏的一面。而是你要考慮這一整件事的利弊。公司為什麼要做這樣做?他這樣做的目的是想獲得什麼?然後站在利益的角度向管理者提出更合理的辦法。前提是這個辦法你一定要深思熟慮。站在多個角度去考慮,特別是站在對方的角度去考慮,千萬不要站在你自己的角度去考慮。

我相信大多數的管理者,他都願意去聽取這樣的員工的意見。因為他在這個意見當中能獲得更多的利益。

第二條路就是離以上兩條,你都不願意選擇既不願意去考慮的內容,然後也不願意服從這個管理的話,很簡單離開這個企業。因為我們不能什麼都不願意做。只知道提要求。


虎小胖動漫胡說八道


這要看是什麼事。

如果是你工作職責之內的事,不喜歡也要去做。如果超出了自己工作職責以外的事,為了公司和集體榮譽,個人還是要有一定的獻身精神的。

打工就是要適應這種約束力,聽從管理,服從分配,是對每個公司成員的最低要求,其次是個人對公司的貢獻值。

退一萬步講,想想每月發薪水時的心情,有工作好過無業遊民,忠於職守,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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