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的文章是不是意味着肖战已经“糊”了?

詹TT--


今天,检察日报发了一篇《肖战:是非曲直如何评说》的文章,让我们来看看官方对这件事情的基本观点,下文分三个问题来阐述:

①检察日报微博账号能代表什么?

答:《检察日报》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主办的一份面向国内外发行的中央级法制类综合性日报。“检察日报”是《检察日报》官方微博,所以本微博号基本可以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态度。

②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是什么?地位是什么?

答:打开最高检官网,可以看到对最高检的职责定位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总结来说,如果某个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对应级别的检察院就一定会开展批捕、监督公安工作、提起公诉等一系列行为,哪怕公安局有人,警察不逮你,还有检察院在后面监督着公安。

③这篇文章主题说了啥?

答:这篇文章大概分了三个部分,分别介绍了同人文尤其是真人同人文及其存在的法律风险、AO3是什么、对举报怎么看,我们来一一详述一下:

1.真人同人文及其法律风险

首先,本篇文章对同人文及真人同人文的态度无疑是正面的,认为同人文是对原作的“意难平”,甚至《三国演义》也是《三国志》的历史同人文,“看同人,与其说是在看作品,不如说是在感受原作对其他读者的影响,此中交流与共鸣的意义已经远大于文学创作的意义了。”

与此同时,真人同人文确实存在法律风险,但主要是知识产权风险,通俗点就是大家说的“抄袭”、“剽窃”等,这个我不再赘述,估计所有的法学生在学习知识产权法时,都一定会学习“金庸诉江南案”这一经典案例,而且是判决书全文通读的那种学习法,想了解的朋友可以去裁判文书网搜索关键字读一读判决书。

而举报侠们所主张的侵犯肖战本人名誉权、影响其社会形象,最高检也予以了否认——

“从文学创作角度来讲,粉丝们可能忽视了一个问题:真人同人作品,除了姓名相同,所有故事情节都是虚构的,从它作为文学作品而不是新闻报道发表的那一刻起,就默认其中内容全是假的。”“如果有心去同人作品平台搜索真人同人来看,几乎所有真人同人作品开头都有这样一句话“请勿上升”。意思就是请不要把文中情节上升到真人本人身上,这个故事与他/她本人无关”“文学创作是允许虚构和创新的,大唐高僧在《西游记》里可以是一个懦弱的绣花枕头,乾隆皇帝的原配皇后可以在一部剧里是一个温柔的白月光,另一部剧里是一个杀害皇子的恶毒妇人。在原作版权和真人名誉权受到保护的同时,文学的创新与虚构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任何人都可以以“这篇文章中的某某像我”而提出举报,创作的道路只会越走越窄。”

上面那一段是原文表述,也就一意味着,你们所谓举报的正义性,在法益判断上是站不住脚的,一个行为,只有能对他人或社会造成实际危险,或足以造成危险(也就是说有足够的危险性),才能够被判定为是违法的。而同人作品大家都知道是文学创作,是假的,是作者想象出来的,跟本人没有任何屁关系,正常人都不会认为他本人就是作品里的样子,所以完全侵害不到他本人的利益,对他的个人形象也没有任何影响,因为这是作者的创作,人家写的是文学作品,是小说,写的不是新闻和纪录片。更何况,同人是在免费帮你们哥哥打广告,别得了便宜又要卖乖。

2.AO3是什么?

简而言之就是一个平台,且是个得过奖的平台,如果作者已经提醒过你18岁以下别看,人家就尽到了所有能尽到的义务。

换句话说,都说了未成年人不许看了,请问怎么带坏未成年呢???说不让你看你非得看,该打的不是手贱的未成年?哪有反打作者和平台一巴掌的道理?

3.对举报的观点

先贴一段原文:“把自己的喜好当成全世界,把公共平台当成自己追星的地盘,对不追星的普通网友动辄训诫教育,人肉辱骂,已经成为不少流量明星粉丝臭名远扬的标志。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人多力量大。”如果说举报AO3还是一个可以讨论的话题,那么对普通网友的网络暴力则令人发指。想象一下,你的私人信息被人肉曝光,每天无数骚扰电话打到手机没电,你的工作单位接到匿名举报信,用你在网络上的只言片语给你扣帽子,百般污蔑,上纲上线。很多明星的粉丝都会成立“反黑站”,在网络上搜罗他们认为对偶像不利的言论,进行集中举报。没有什么是一个举报不能解决的,如果有,就再举报一次。很多普通网友对此深恶痛绝又无可奈何,毕竟“既然你能被封号,说明你肯定是自己有问题”。而平台面对针对同一账号动辄成千上万次的举报时,未必有精力和能力鉴别,很多平台都是默认举报超过一定数量,就会自动封禁你的账号。面对数量庞大甚至买了水军的粉丝,个体网友毫无反击之力。只能自我规训,以后再不敢随便点评明星。”

————什么意思不用多说了吧?别打着以爱之名到处乱舞,这是公众平台,大家都有讨论的自由,有人喜欢你哥哥就必然有人不喜欢,只有你喜欢的人吹捧的机会,就没有不喜欢的人吐槽的机会吗?都是公民权利,你们没权力剥夺,你们举报跟合不合法也没关系,纯粹就是个人好恶,且基于数量原因一窝蜂举报会触发平台先封账号再审核的机制,影响极其恶劣。

总而言之,你们的举报逻辑站不住脚,你们的违法理由正儿八经的司法机构不认同,你们以爱为名的情感严重影响了别人的情感,甚至有违创作自由的宗旨。

再总而言之,爬。


小蔡说娱乐


我对肖战就是个路人,就一个吃瓜的。肖战会不会糊我不知道,只知道有首《凉凉》可以放上来了。

首先《检查日报》的地位如何呢?它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主办的一份面向国内外发行的中央级法制类综合性日报。这份量想必不用多说了。该报表达出的观点是追星可以,但上升到网络暴力,人肉搜索就已经触及到法律的底线了。

再说《检查日报》花了整整两版内容来阐述《肖战事件是非曲直如何评说》,这可不是谁都能有的待遇。这《检查日报》的发声给了各大娱乐公司,各品牌方,各剧组重新评估肖战的价值。而这评估肯定不是往好的方面。

AO3平台怎么了?该平台已经提醒18岁以下的别看,人家已经很负责了。而某些肖战粉丝举报作者还不够,还把别人平台端了,真的是佩服。现在饭圈呈现出一种畸形状态,"我喜欢的你必须喜欢,不喜欢我就黑死你”。这些举报的粉丝以为你家肖战人民币嘛,人见人爱嘛!请不要打着以爱之名到处蹦跶。

从2月27号到3月11号,这件事并没有平息。肖战被这些举报侠害惨了,确实有种“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的感觉。但是肖战的团队绝对逃脱不了关系,放任举报侠,不加以管制。

《检查日报》所表达的观点中:从文学创作角度来讲,粉丝们可能忽视了一个问题:真人同人作品,除了姓名相同,所有故事情节都是虚构的,从它作为文学作品而不是新闻报道发表的那一刻起,就默认其中内容全是假的。比如像许多电视剧也会赋予同一个人物不同的性格,换而言之举报侠们文学创新与虚构是受法律保护的!!

总之,希望能通过这些事给那些脑残粉一点启示。希望互联网的环境能得到改善。别再放脑残粉给自家爱豆招黑了!!




TFboys小迷妹


《检查日报》都已经发表文章了,那么证明肖战是真的糊了。

我不是肖战粉丝,但我特别想对肖战粉丝说一句:你们能学会闭嘴吗?能学会闭嘴吗?!

事情发展到现在,隔三差五就能刷到作为肖战理智粉该怎么办?现在心里很难过很绝望该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我就想不明白肖战粉丝,肖战粉丝你们自己没有粉丝群吗?肖战粉丝心里痛苦绝望不能在粉丝群里和自家人说吗?肖战粉丝非得什么事都跑到公共场合来嚷嚷?

肖战粉丝你们知不知道,肖战粉丝你们每在公众平台上的一次发言,一次讨论,都给了这件事情持续下去的热度!

你们真的是肖战的粉丝吗?你们真的爱肖战吗?肖战粉丝你们真的希望这件事尽快过去吗?肖战到底是造了什么孽啊,能有你们这一帮没脑子的粉丝!

事到如今这一步,肖战在娱乐圈已经没有什么前途可言,彻彻底底的糊了!


一凡记


还是仔细阅读一下《检察日报》的文章,理解透了再提问吧!

我不知道您眼里的“糊”指的是什么?标准是什么?

还有《监察日报》是一篇很客观中立的文章,很中肯的指出了事情根源在哪以及该怎么解决,您从哪里判断出在说谁糊了?

一切以事实为依据,大家都明白这事他是冤枉被骂被网暴的,可就是手不听使唤,嘴也管不住,人云亦云,键盘敲起来,嘴皮动起来,开骂,至于对或者错都是浮云,骂爽了就行!

理性一点。




这是我本名


现在还谈不上“糊”,他这次事件虽然在网络上路人盘全面崩坏了,但是也虐了一波粉,现在他的唯粉和CP粉都还是在全心全意的支持他们的哥哥。之后如果有新的商业活动,凭他的这些粉丝也还是能保住他的商业价值。

现在问题就在于那些抵制他的ao3平台粉会不会放过他了,如果一直坚持抵制他,各品牌、影视项目估计也会尽量避开他,时间一长,拿不出好的作品,粉丝自然也就会陆续爬墙、脱粉,那个时候才是真的“糊”了。

现在他的团队也只能靠着“装死”,等事件平息之后再一点点营销,赚回路人缘了。当然前提是他要有拿得出手的作品和演技。





喝凉茶聊八卦


《检察日报》3月12日微博发文如下: 

这次引发公众大讨论的肖战事件,从局外人的角度,我认为可以从两个维度来判断孰是孰非。

  一、怎么看待同人作品,其有何法律风险?

  同人作品在现代网络的语境下,一般指使用被一定群体所熟知的作品中相同或近似的角色创作的新的作品。其大致可以分为原创同人作品和二次创作同人作品两类。前者只是借用了原作的角色名,内容实际上是原创;后者是在原作内容和人物设定基础上的二度创作。

  优秀的小说总会有恰当的留白,给读者留下无尽想象的空间。而留白就注定了有人会去填白,想象空间有多大,创作空间就有多大。因此,同人作品有广泛的读者基础。比如《三体》风靡一时,在恢宏的三体世界体系中,有些人物的经历小说并没有详细交代,给读者无尽的想象空间,所以很多三体粉自己操刀,创作了很多三体续集类型的同人作品。

  正如“金庸诉江南案”判决书中所说的一样:“若‘同人作品’创作仅为满足个人创作愿望或原作读者的需求,不以营利为目的,新作具备新的信息、新的审美和新的洞见,能与原作形成良性互动,亦可作为思想的传播而丰富文化市场。”

  因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同人作品的出现和“同人圈”的形成发展应当是值得鼓励的文化现象。但正是同人作品对原作品依附性较强,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也比一般文学作品要高。具体来说,同人作品的法律风险来自于三个方面:

  (一)可能侵犯著作权及相关权益

  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因此,如果同人作品中的部分内容情节需要以原作品为基础,且不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未经原作者许可而用于营利,那就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

  以上情况多出现于二次创作的同人作品。对于原创同人作品,由于其内容具有独创性,因此即使其用于营利,也并不会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但是其使用了原作中的角色名,借助原作品已经形成的市场影响力提高新作的声誉,从而吸引原作读者,客观上增强了自己的竞争优势,夺取了本该属于原作者的商业利益。

  相关典型的判例可以参考金庸诉江南案,本案中,江南的《此间的少年》借用金庸武侠小说中的角色名,最终不被认定为侵犯著作权,但是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判赔188万。

  (二)可能侵犯名誉权

  同人作品的角色一般是使用既有小说中的相同或相近角色,是虚拟的。但是由于市场对同人作品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和规范,因此,随着同人作品的发展,个别现实的人物也成了同人作品的主角。

  引发本次网络事件的导火索,正是肖战粉丝认为小说《下坠》中的主人公“肖战”,实际上写的就是他们的偶像肖战,认为小说带了少儿不宜的内容,故愤而举报。

  使用现实的人物作为小说的主角,如果能够引起社会大众直接将小说中的人物与现实中该人物相联系,并由此产生负面社会评价,那么这篇小说确实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严重的可能涉及侮辱罪或诽谤罪。

  (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不少同人作品的产生与原作相得益彰,但也有一些同人作品打着同人的旗号,实际上贩卖的却是淫秽或者暴力等违法内容。这种低俗的同人作品的存在不仅是对原作的伤害,也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突破。

  如果同人作品中存在淫秽的内容,那么其很可能被认定为“淫秽物品”。制作、传播淫秽物品,轻则将被治安处罚,重则涉嫌犯罪。我国刑法中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还有传播淫秽物品罪。

  二、怎么看待粉丝行为,其是否合法合理?

  此次事件中,肖战粉丝是最受瞩目的群体。从这些粉丝行为表现来看,他们显然具有低龄化的特点。非理性化则是低龄网络群体的特征之一,因此,对于部分肖战粉丝的非理性行为,我们更应该理性看待。

  (一)维护明星名誉的主体应该是其本人,而不是粉丝

  明星粉丝维护自己偶像形象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肖战名誉权被侵犯,那么有权维权的也是被侵权人,也就是肖战本人,而不是被侵权人的粉丝。而且,争议的处理地点,应该是法院,而不是在网络。

  当代最易被同人文侵权的,金庸应该可以上榜。金庸粉丝众多,但是金庸维权,都是自己委托律师,从不假粉丝之手。所以,对肖战粉丝而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将相关证据交由肖战的法律团队,由肖战本人决定是否维权。

  而且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所以名誉权的核心是社会评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同人作品,除了AO3圈子里的人,可能没人知道,对肖战来说,并不会对其社会评价造成实质伤害。但是经过这次网络事件之后,肖战社会评价是否降低,则很难说。

  所以,肖战的粉丝或许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如果肖战的社会评价降低,是谁的行为导致的呢?

  (二)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值得肯定

  前文提到,有些同人作品打着同人的旗号,实际上传播的却是淫秽等非法内容。作为一个守法公民,对此进行举报非但无不妥,而且还值得鼓励。因此,对于肖战粉丝的举报行为,要客观评价,个人认为,只要其不是诬告陷害,应对此持肯定的态度。

  由于AO3系境外的网站,其虽然采用了分级制度,对部分作品的情色等级做了标识,但是我国并没有相关的分级制度,因此,AO3平台的部分作品确实存在很大争议,有可能已经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境外网站我们没有执法权,那么依法采取措施阻断传播则是可以预见的结果。所以,一些网民认为肖战的粉丝不应该举报,个人认为单从法律上讲是站不住脚的。

  任何具有影响力的网络事件背后,实质上都是社会价值观的集中反映。透过现象看本质,肖战粉丝摁下的举报键烧起来的怒火,根源或许并不在他们自身。此次事件也许是在提醒我们:是否该为同人作品提供一个更加健康和谐的发展平台和法治环境呢?

限于版面,各方观点未能尽现;各家意见,不代表本报立场。

(检察日报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郑帆)​​​


素篱


227事件已经烧了好几天了,尽管肖战公司全力灭火,但似乎效果不是很大。

个人实际上喜欢肖战,笑容温暖,说话也条理清晰,显示了很高的情商。

个人认为《检察日报》只是就这件事而做出讨论,针对的是整个粉圈现象,未必是针对肖战个人。但是对肖战肯定还是有影响。不管怎样,希望肖战经此一事,能够吸取教训,无论是在对粉丝的管理,还是团队的公关工作上。

肖战沉下心来,好好磨练演技和唱功,让自己真正用作品说话,这样才能走得更远更稳!

加油吧,少年!


荆竹青青


总之是失格的偶像 至于之后怎么发展不知道咯



修飞机的675


我觉得不会糊。

被爆出有些言论的确不好,和他的人设形象不符,但是毕竟也是在火之前的事,可能那时候年轻气盛,但是他的演技和能力还是很出色的,从陈情令就可以看出来。

这些黑料不会使他糊掉但肯定是有影响的,不过也就一两个月可能也就过去了。

而且他的那些言论的确不当,但要是个普通人的话,反响也不会很大。毕竟艺人的优点和缺点都会被无限放大。


星河九月


自2月26号肖战粉丝举报ao3以来,肖战的粉丝们与ao3的一帮粉丝一直闹得沸沸扬扬。谁对谁错双方一直各执一词。肖战的粉丝们认为此事是粉丝行为,为何要上升到偶像层面,而ao3的用户们觉得这群粉丝的行为毁了自己的家园,那么以牙还牙就要毁了你们的偶像。

其实肖战这件事小编一直觉得非常可惜。艺人虽与其团队与其粉丝是分不开的,但不可否认,在荧幕上的他,给社会带来的是非常阳光非常正面的形象。演技与颜值都是极佳的选项。小编是斗罗粉丝,肖战出演斗《斗罗大陆》男主角唐三,在小编看来是少数几个合适人选中的一个。

小编觉得唐三的形象,除了演技卓越的胡歌之外也就是肖战最为适合了。但可惜天不遂人愿,就在小编以为事情慢慢平息的时候,检察日报的定性文章给了肖战一记迎头痛击。连续五篇文章报道肖战与ao3事件全貌,并站在法律的角度对整个事件中肖战与其团队的失格行为。在这样的大前提下,肖战所面临的可能就不再是简单的部分普通群众的问责。而是国家的批评。对于一个艺人来说这无疑是一道晴天霹雳。接下来让我们细细分析一番检察日报的内容。

首先,检察日报特邀嘉宾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吴一兴表示,这次事件最需要承担责任的是肖战以及其团队,因为粉丝在策划这档行动之前,肖战的团队是有渠道能够疏导以及安抚粉丝,制止粉丝们的行为。因为粉丝发动大规模的举报行造成的社会影响以及危害性是相当大的,不加以阻止坐视事件的发酵,就等于漠视自身的社会责任感,是偶像失格的表现。

但检察日报的表述更加坚决以及严厉!认为不单单是承担责任道歉的问题,偶像漠视社会责任感,这样一句话也狠狠的冲击着小编的内心。小编当时只认为肖战及其团队需要道歉,并承担代言等经济损失的后果,但很显然检察日报的意思并非这么简单就能完事了。虽然以上言论并非由检察日报说出而是法学博士的见解,但刊登在这样的一份沉甸甸的日报上,也显示了其分量。

之后检察日报又再次发表了一篇文章,有关肖战粉丝举报ao3平台的事件行为对错的判断,检察日报认为同人作品确实存在侵犯明星名誉权甚至涉嫌违法犯罪的风险,但维权并不是依靠粉丝举报来实现的。需要肖战本人对ao3进行起诉才叫做维权!而维权的场所也不在网络上,是在法庭上。

这样一来,大家也算了解了检察日报的态度:

造成如此严重的社会影响,肖战与其团队需要负责,不管粉丝举报是否正确,肖战都不该坐视甚至鼓动粉丝做这种集体行为,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检察日报甚至在微博上置顶了该条文章。以表明态度,给整个事件定性。

至此,整个事件算是在没有余地了。肖战得到的是没有社会责任感的批评,以后的星途将有多难走哪怕不用想都知道。电视剧资源、代言等等都会考虑到检察日报的评价。如果再来一次相信肖战的团队必会后悔当初坐视粉丝行动的行为吧!也算是给所有的明星一个教训,粉丝的大规模行动,偶像以及团队一定要有管控,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作为公众人物的偶像是需要买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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