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租!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出台防疫期间村集体资产租金减免政策

为进一步贯彻《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5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减轻经营业主负担,减少经营业主损失,以便早日恢复经营。日前,艾溪湖管理处出台《关于防疫期间村集体资产租金减免方案》。


一、减免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租赁村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不含住宅用房)的直接经营业主(含个体户及企业法人)可列为减免对象:

(一)已在村集体资产中登记且已产生租赁收入的;

(二)没有拖欠租金、不存在恶意转租分租情形;

(三)服从疫情防控安排;

(四)规范守法经营;

(五)疫情期间经营遭受损失、生产经营遇到困难。

村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包括:各村用于租赁的村集体“六小”店面和村集体工业园厂房等。

二、减免政策

(一)所有承租村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的直接经营业主均可享受减免政策。

(二)原则上减免不超过一个月的租金,租金按上年度收取额,折算成月租金标准后进行减免。

(三)经营业主必须先清缴所欠租金后再享受减免。

(四)各村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租金减免实施细则。

三、申领办法

符合条件的直接经营业主申请租金减免,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营业执照、防疫期间备案证明等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公正公开。各村要根据租赁情况,及时将直接经营业主信息公示,将租金收缴情况予以公开,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公开减免政策,做到公开透明,不错不漏,让受到疫情影响的经营业主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二)夯实责任。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联系直接经营业主,并收齐营业执照、防疫期间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对符合减免政策的业主,尽快办理减免租金相关手续,签订减免协议,保障减免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人。建立相关减免台账,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科学操作。各村必须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完善资金减免操作程序,经发办及时指导,及时把关,及时督促减免政策落到实处。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拒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村,将视情况进行追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等违法违纪行为,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四)其他私人权属的店铺由各村建议其参照本方案执行。

(五)本方案自2020年3月4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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