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縣官辨奇案。捎帶腳買一贈一識破另類姦情


故事:縣官辨奇案。捎帶腳買一贈一識破另類姦情

大明朝弘治年間,兗州轄治的魚臺縣出了一件奇案。

當時,該縣有一家呼姓農戶,家中養了一條白色的犬,很是馴服,尤其是對家中女主人黎氏,更是百般恭順。

這條犬也很是懂事,呼某外出的時候,它都跟在左右,一路隨行,這一天,呼某去蘇杭一帶經商,這隻白犬也不見了蹤跡,黎氏便以為它又隨丈夫一起去了,就沒在意。

誰知過了兩三天,呼某就回來了,黎氏很納悶,就問他為什麼去而復返。

呼某答道:“算我倒黴,半路上遇見一夥強盜,把我帶的錢財都洗劫一空,若不是我跑得快,連性命都丟了。”

黎氏聽了,不但沒有起疑心,還百般安撫丈夫,之後,二人便像尋常一樣繼續著平淡的生活,這樣一過就是將近一年的時光。

這天,他們家忽然又來了一個呼某,不論是相貌,還是動作舉止,都與前者一般無二,誰看了都分辨不出來。

而真假呼某都說自己是真的,對方是假扮的,黎氏沒辦法,就求助於鄉鄰,其中有一個聰明的人,便提議去縣衙,讓縣令給斷一斷真假。

到了縣太爺的大堂上,縣令把兩個人先後審訊一番,都沒有問出個子醜寅卯,無奈之下,他便命人將兩個呼某都關進了獄中。

到了晚上,縣裡的一個衙役回到家,便把此事當做一個笑話,講給了妻子聽。

誰知說者無心,聽者有意,他妻子卻說:“這有什麼難分辨的,先回來的不過是一個犬精罷了。”

衙役一聽,覺得有點道理,就又問道:“不是沒這個可能,但是如何驗證呢?”

他妻子回答說:“要想驗證,只需要檢查那個婦人的胸部就行,如果是有爪傷血紋,就肯定是了,因為犬與人交合的時候,它會在後面用爪子按住婦人的胸部。”

衙役想了想覺得很對,第二天,他就把這個情況報告給了縣太爺。

縣令抱著試一試的想法,把黎氏又招到大堂,問道:“你家是不是養了一條犬呀?”

黎氏答道:“原本有一隻白犬,後來跟隨我丈夫外出,就沒了蹤跡。”

聽她這麼說,縣令急令府中老媽子,去檢查黎氏的胸部,果然發現有密密麻麻的血痕。

縣令便確實前一個呼某就是犬精,於是,他令人秘密取來鮮血,然後乘其不備,灑在犬精的身上,頓時,它便顯出了原型,這時,埋伏在一旁的衙役,迅速出手將其擊斃。

接著,縣令又將真呼某釋放,讓他領著黎氏回家,但沒有告訴他們來龍去脈,對於事情的真相,他以精怪之論敷衍一番,最後還囑咐二人要好生過日子。

打發走夫妻倆,縣令把之前的衙役招過來,從容地問道:“你的方法很管用,是怎麼想到的呀?”

衙役得到縣令表揚,便有些自得地說:“是我妻子交給我的。”

縣令眼神複雜地看了他一眼,幽幽地說道:“你的妻子不與犬私通,怎麼會知道這些呢?你回去也悄悄地檢查一下吧。”

衙役聽了心情異常複雜,晚上回家之後,就偷偷觀察了一下,發現自己妻子胸前的也佈滿血痕,而且,她的比黎氏還要多、還要深。

衙役大怒之下,便對妻子說了縣令教給他的話,她聽了沒辦法抵賴,只好說出自己和犬私通的事,當晚,就羞愧地自縊而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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