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十五樓,外掛空調機掉了傷到了人,我該負責任嗎?

劉佳威36837974


大概率是你全責。

空調是你家的,維護空調的使用和外機安全是你的責任。至於是否涉及安裝疏忽所致的問題,那是你事後跟安裝公司或者物業打官司解決,打輸打贏都是後話,跟傷人案沒有直接關聯。

安裝公司的問題,是因為欠妥當或者用料問題導致沒有固定好。物業公司的問題是對外機等樓體外設檢查不細緻。但後者擔責的概率很低,除非是物業該裝防護欄柵卻沒裝,再或者柵欄掉了沒及時修復導致墜機。除此之外物業不太可能承擔責任。

再有一種可能就是你說服傷者把你和空調安裝公司一起起訴,這樣責任鑑定可能會同步執行,如果確定是外機安裝問題所致,那麼他們可能會承擔主要責任,你承擔次要責任。


城市發展報告


我家住十五樓,外掛機掉了傷到人了,我該負責嗎?

首先,你該慶幸沒砸死了,傷者沒追究你法律責任,認真的夠判刑,何止是負不負責任。

好傢伙都十五樓了,我們計算看看,十五層樓,按每層高2.8米,15X2.8=42米高,這個高度,按自由落體運動,第一秒下落速度是9.8米,第二秒是9.8x2,以此累推。42米的高度,粗略估計一下,空調落到地面時的速度,差不多達到30米/秒,這個速度相當於高速公路上一輛全速行駛的轎車,空調外機,按1.5匹算,格力、海爾、美的等大品牌49kg,奧克斯也有46公斤。想像一下,空調落地時有多大的撞擊力。

說完撞擊,說說你是印度的還是哪裡的,十五層樓房,安空調的位置應該有個小平臺專用於安空調,空調在這個位置上是怎麼掉下去的?所以懷疑開發商夠不夠資質,設計建造的房屋有沒有這個平臺。

說說按裝問題。提示說是安裝一個月,一個月的時間,空調為什麼會掉?

總之,空調支撐架、樓房結構、安裝公司,是你該考慮的問題,你想推卸負責任,就要從這些一一排除。弄好也許是虛驚一場,你不用負責。

但是,在明確責任前,傷者你要全權出力出錢治療。如果是你的全部責任,加上你再漠不關心,認真起來夠判刑。


還是那個花


這個沒有什麼可懷疑的,你必須負全責,好在只是傷到人,與對方協商一下,進行一下民事賠償即可。外掛空調機是你們家的,既不是物業安裝的,也不是原先買房隨帶的,而是你一個月前剛剛安裝的,它的所有權和使用人都是你。

在民法通則當中是有明確規定的,建築物外的懸掛擱置物,一旦發生墜落,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須承擔民事責任。而你作為所有人和管理人,顯然是失當的,因此讓你全部負擔不屈。

當然,這只是你和受傷者之間的責任關係,出了問題自然找你。然而,你又該找誰負責呢?自己花了錢剛剛安了空調,為何還要當那個冤大頭呢?那麼,接下來就是與空調安裝方之間的溝通了。

外掛空調機剛剛安裝月餘就墜落,顯然這是安裝工程質量問題,安裝公司或者工人必須為此負責。如果你們有購買合同,而且在合同條款中有入戶安裝條款,那麼是可以直接讓他們負責的,但是如果沒有安裝方面的條款要求,對方要耍賴皮也是很麻煩的。如果你是正規商家購買的,一般都會有,但若是手續不全的個人小店購買,或者是自己找的安裝工,那麼對方不承認你也沒招。總之,根本的一點就是你要提供與對方形成安裝事實的證明材料,那樣有了糾紛你還可以憑證起訴。


元芳有看法


外掛室外機掉了傷到了人這個肯定要負責賠償的,你還十五樓,算你運氣好沒出大事,只是傷到人。

我家一個花盆放陽臺上被風給吹掉下去,當時雖然沒有傷到人,但惹了很大麻煩。像這些自己的東西從樓上掉下去或者自家狗狗把路人咬了,都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但卻是我們的責任我們自己造成的。自己不想負責,難道路人活該倒黴?那別人更冤不是?

包括家裡不能往樓下扔垃圾,不能往樓下潑水,這都是常識。事情出了總要有人擔責的,逃避不了。後面吸取教訓注意一下就是了。


做包人


非法律專家,只是個人感覺,有可能不專業。

你家的掉下去的東西造成損失,就應該由你家來賠償,這是第一步。第二步,是你家和安裝單位的問題了,如果是證明安裝的有瑕疵造成了這個後果,你可以再去找安裝的單位或個人。

個人感覺應該這樣,否則的話,就變成三角債了,讓受害人直接找安裝人,有點不合乎情理,不知道這種想法對不對。


專注小微企業和個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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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見這樣的事心裡都是發顫,因為高層掉物本來就是很危險的,何況是沉重的空調外掛機了,傷到人後第一時間應該是趕緊給傷者送醫院救治,然後才是確實責任的事!


可能很多人覺得這是空調安裝固牢度不合格才出現的安全問題,理應由空調廠家來擔責,住戶應該不擔責才對啊。其實不是這樣的,這已經是兩個事情了,依據是《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六條:“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說出現這個事情後十五樓住戶首先要承擔全部責任的,傷者只和十五樓住戶溝通相對應的所有問題。至於十五樓住戶與空調安裝廠家之間的追責又是另一回事,兩者之間都是由十五樓住戶連接起來,但是傷者與空調廠家又不需要溝通的。


所以在空調安裝時如果有專用的空調外機設備平臺時,一定要將外機放到設備平臺上,這樣外機就很安全的,如果說小區沒有配套外機設備平臺時,只能固定在外牆時,建議安裝時要在現場看著,外機固定好後讓師傅來回搖晃搖晃,確實所以固定螺絲全部固定到位了,這樣不僅是對自己負責,也能避免出現危險的事!


暢談裝修


這是個很簡單責任事故。空調所有權歸你,落下砸傷人你負全責,但才安裝了一個月就掉了,說明安裝公司未安裝好,責任在安裝公司,建議你能和空調安裝公司協商好賠償傷者最好,裝修公司不願出這筆錢,這種情況建議不要私了,你出錢私了安裝公司無責,萬一後面傷者死了殘了麻煩,走法律程序讓傷者起訴你,連帶空調安裝公司一起告,安裝公司負主要責任。


讖皞


很遺憾的告訴你,你家的外掛空調機掉落傷到人,你應該負責也必須負責。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你們家的空調屬於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在掉落後傷到了人,你作為空調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該承擔賠償責任,除非你能拿出證據證明你對空調的掉落不存在任何過錯。在司法實踐中,你很難拿出證據為自己證明,因此你很可能會承擔責任。


但是根據你的描述,你家的空調才安裝了一個月就發生了掉落傷人的事故。在正常情況下空調掉落多是因為年久失修所致,剛安裝的空調就掉落很可能是安裝過程中就存在問題或者說安裝人員未進到謹慎義務所致。

如果你有證據能夠證明空調掉落是因為安裝過程中就存在問題或者說安裝人員未進到謹慎義務所致,那麼在你承擔賠償責任以後你有權利向安裝公司或者安裝人員追償。法律依據同樣是《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以上,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榨汁小二郎


人受輕傷,負民事責任。人受重傷或死亡,負刑事加民事責任。容易傾家蕩產,鋃鐺入獄!


紫氣三陽


空調剛安裝一個月,外掛空調機掉了傷到人,該怎樣劃分相關責任?

我們首先要看外掛空調機的責任人有哪些?理一下大約有這五種:

1、戶主:即空調機所有者。

2、使用方:空調使用者,即住戶,有可能是戶主,也有可能是承租人。

3、安裝方:即安裝空調的公司或人員。

4、物業:小區物業管理。

5、廠家:空調生產廠家,大多是安裝方。

第一責任人是戶主,無論主要責任是誰,戶主都是第一責任人,但未必是主要責任人。如果安裝方是按戶主的要求安裝,那麼,戶主就是主要責任人。

第二責任人是安裝方,安裝方應保證空調的使用安全,安裝時應有嚴格的安裝程序,應保證承重架和安裝材料的安全性,如不按照嚴格的安裝程序操作,將會是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人。

第三是物業,物業應有對小區施工安全的監管責任,應對安全風險及時排查,保障小區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四是住戶,由於住戶是空調的使用者,負有此事的連帶責任。

第五是生產廠家,如果空調存在質量問題,比如超重,震動性強,將會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以上只是個人看法,具體要根據現場調查,以法院判決為準。

高層住宅在設計時應保障空調安裝的安全性,應設計空調安裝位,以儘量避免外掛重物對居民安全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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