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伙人开公司 股权不这样分配迟早出问题

相信大家都知道大公司或者是上市公司都是有股权分配的。今天我们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2020年合伙人开公司到底要如何分配公司股权的相关知识吧。

2020年合伙人开公司 股权不这样分配迟早出问题

1、股权67%

绝对控制权,相当于100%的权力,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重大决策

2、股权51%

相对控制权,控制线,绝对控制公司

3、股权34%

安全控制权,一票否决权

4、股权30%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5、股权20%

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

6、股权10%

临时会议权,可提 出质询/调查/起诉/请算/解敬公司

7、股权5%

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

8、股权3%

临时提案权,提前开小会

9、股权1%

代位诉讼权,亦称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

一、创始人的绝对控制权

如果按照方案一,A只占有51%股权,那是为相对控制权,享有简单事项决策、聘请独立董事,选举董事、董事长、聘请审议机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解聘总经理等权利。

如是按照方案二,占有70%的股权,已经超过67%,为绝对控制权,可决定如公司的股本变化,关于公司的增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等需要2/3以上票数支持的重大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避免公司僵局

除了均分股权存在弊端,40:51也并不是一个好的方案。一般来说在两个股东股权比例如此接近的情况下,两者的两个人的能力、资源很可能在一个比较接近的范围,然而却因为一方多分配了1%的股权,另一方成了小股东,处处受制,长久而言也未必会是一个好的方案。

一些常见的股权分配模式也许能给到我们一些启示。比如说二个股东70:30;60:40,三个股东60:30:10;50:30:20。这些的分配比例中大股东都能和二股东拉开一定的股权比例。

根据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如果股东持股量在1/3以上,而且没有其股东的股份与他冲突,叫否决性控股,具有一票否决权。所以,如果二股东持股小于33.3%,大股东即有绝对控股权,有助于公司决策,避免遇到公司僵局。

小编认为再复杂、全面的股权分配分析框架和模型也只是技术手段,而手段是服务于核心的。股权分配的核心是要让各个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从内心深处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事后甚至是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把经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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