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購佛牌積怨,詐騙賣家13萬元,換來坐牢18個月

不滿所購佛牌含金量不足,無業男心懷怨恨,為報復誘佛牌店老闆投資、兌換錢,然後騙走他13萬元。這是發生在新加坡的一起案例。


被告是35歲的李玉豪,案發時無業,他共面對失信與詐騙等三項控狀,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其餘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2017年3月時通過面簿向受害者王天嶺(43歲)購買佛牌而結識,被告8月時表示想在泰國曼谷開一間海鮮燒烤店,邀請受害者與另一名共同好友拿出3萬元投資,換取20%的股份。


男子因購佛牌積怨,詐騙賣家13萬元,換來坐牢18個月

被告李玉豪為報復,誘佛牌店老闆投資、兌換錢,騙取13萬元。(陳佩敏攝)

被告甚至向受害者出示店面與承包商的施工文件,承諾燒烤店將在2017年年底開業,令受害者信以為真,拿出3萬元現金作為啟動資金交給被告。
在此期間,被告得知受害者因佛牌生意常常往返泰國,便心生一計,謊稱自己有9百萬泰銖,想換成新幣在本地投資房地產,還偽造了當地銀行的賬戶截圖,以比市場價更高的兌換率引誘受害者上鉤。受害者不疑有他,聽從被告的花言巧語給了他10萬元現金。

被告收到13萬元現金後,並沒有兌現承諾,反而去賭場搏殺,將錢花光。

代表律師昨日在庭上求情時說,被告早前曾向受害者購買一塊約16克重的金佛牌,但去金店稱重後發現缺斤少兩,因此心生怨恨,出此下策想要報復被告。


男子因購佛牌積怨,詐騙賣家13萬元,換來坐牢18個月

被告稱跟受害者購買的佛牌含金量不足。

律師也說,被告及時認罪,感到十分懊悔,被告因賭博把錢輸光,才無法兌現開店的承諾,而被告與妻子育有一名嬰兒,希望法官輕判。

控方則表示,被告沒有作出任何賠償,也不應該採取報復性的犯罪行為,希望法官判他坐牢20個月。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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