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电子商务税收奖励政策申报工作开始啦~2020年3月12日起开始报名至2020年3月20日前结束,符合条件的赶紧申报。
具体有哪些要求一起看看吧!
一、申报条款
《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第33条“鼓励电商企业、园区为本地财政做贡献。对电子商务企业实现税收超50万元起的五年内,按地方财政贡献前三年100%、后两年50%的比例予以奖励(后四年税收额须连续增长)。”
二、扶持对象、政策释义、申报材料
(一)扶持对象
财务独立核算、申报年度主税种税收超50万元的电子商务销售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二)政策释义
1.税收超50万元指企业申报年度主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额超50万元。
2.地方财政综合贡献指纳税额的地方留存部分,具体计算方式由财政部门提供。
3.年纳税额依据申报年度实际入库金额计算。
(三)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申请表(电子商务类);
2.近两年完税凭证。
三、兑现流程
申报企业于2020年3月2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通过“一网通服”义乌政策服务平台(http://ywtf.yw.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审核、兑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联系电话:0579-8579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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