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織密法網

原標題: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體系日趨完善建立多方共治機制養護網絡沃土 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織密法網

● 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不但標誌著我國在網絡生態治理方面有法可依,而且還會將我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 找到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問題的根源,對症下藥。未成年人涉及的網絡保護領域有遊戲、視頻等領域,其中游戲是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主要領域。因此,需要在內容及上線時間兩方面進行必要的約束

● 要完善堵疏結合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律體系,多方共治,保障未成年人網絡空間安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網絡權益

為了營造良好網絡生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2019年12月15日發佈《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悉,《規定》是我國在網絡生態治理方面制定的首部綜合性專門立法,專款專項要求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和內容服務平臺,要採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獲得違法和不良信息。

業內人士稱,這不但標誌著我國在網絡生態治理方面有法可依,而且還會將我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不良信息充斥網絡 未成年人防不勝防

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於2019年2月發佈的《第43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8.29億,其中10歲以下網民佔比4.1%,10歲至19歲網民佔比17.5%。

隨著互聯網的高速發展,首次“觸網”年齡持續走低。對於未成年人來說,網絡世界在帶給他們很多積極影響的同時,也摻雜著一些不良因素,甚至潛伏著危險。

另外幾組數據也似乎證實了危險的存在。

根據2019年3月由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聯合發佈的《2018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截至2018年7月底,我國未成年人互聯網普及率已經達到93.7%。15.6%的未成年人表示曾遭遇網絡暴力,最常見的是網上諷刺或謾罵、自己或親友在網上被惡意騷擾、個人信息在網上被公開。30.3%的未成年人曾在上網過程中接觸到暴力、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信息。

2019年8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佈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創新發展白皮書(2009-2019)》就曾指出,近七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存在接觸網絡不良信息。

根據中國社科院發佈的《社會藍皮書:2019年中國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青少年在上網過程中遇到暴力辱罵信息的比例為28.89%。其中,暴力辱罵又以“網絡嘲笑與諷刺”及“辱罵或用帶有侮辱性的詞彙”居多,分別為74.71%和77.01%;其次是“惡意圖片或者動態圖”和“語言或者文字上的恐嚇”,分別為53.87%和45.49%。

法律體系日趨完善 堵疏結合多方共治

近年來,建議推進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立法的聲音不斷湧現。

目前,世界上主要國家和地區都建立了針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立法規範。例如,美國的《兒童在線保護法》和《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案》等;歐盟的《保護未成年人和人權尊嚴建議》《兒童色情框架規定》以及《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中涉及兒童的規定;韓國的《青少年保護法》以及針對網絡遊戲的一系列法規;日本的《青少年網絡環境整治法》等。

在我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立法的步伐也在不斷加快。

2019年10月1日,我國首部專門針對兒童網絡保護的立法——《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正式施行,為兒童個人信息提供了明顯強於一般規定的特殊保護。

2019年10月21日,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何毅亭在作說明時表示,修訂草案增加了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從業查詢及禁止制度、學生欺凌防控制度、網絡沉迷防治等內容。

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規定》,規定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應當採取措施,防範和抵制製作、複製、發佈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為、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內容;鼓勵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堅持主流價值導向,優化信息推薦機制,加強版面頁面生態管理,專門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的網絡信息內容專欄、專區和產品積極呈現主旋律、正能量的信息。

“另外,《規定》鼓勵開放未成年人模式,鼓勵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開發適合未成年人使用的模式,提供適合未成年人使用的網絡產品和服務,給未成年人獲取有益身心健康的信息提供便利。”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對《法制日報》記者說。

在鄭寧看來,《規定》的出臺,對於構建完整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法律體系具有重要意義,與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送審稿)》和《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等法律法規一起,讓未成年人在安全潔淨的網絡環境下,健康茁壯成長。

鄭寧認為,要完善堵疏結合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律體系,“堵”就是在源頭上將不良內容阻截在未成年人群體之外;“疏”就是通過個性化算法推薦推送信息,建立體現主流價值導向的推薦模型,給未成年人推送合法正能量的信息,並且和學校、家長一起共同保護未成年人合法網絡權益。此外,應禁止發佈損害未成年人利益的內容,鼓勵未成年人發佈具有正能量的作品,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網絡產品分級制度等,建立多方共治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機制。

約束內容上線時間 營造清朗網絡空間

實際上,在如何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網絡上,相關部門採取了諸多措施,包括實名認證、限制時間、一鍵禁玩等。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將網絡的內容管理由被動變為主動,在2019年統籌指導21家主要網絡視頻平臺上線了“青少年防沉迷系統”。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稱,雖然一些網絡視頻平臺推出了青少年模式,對瀏覽時間作出限制,有些直播平臺提示關閉打賞功能等,但大多數網絡視頻平臺都是通過密碼進入和退出,並未觸及實名認證程序。如果監護人不能盡到監護責任,未成年人就有可能通過密碼解鎖“成年模式”。

中國消費者協會於2019年發佈的《青少年近視現狀與網遊消費體驗報告》顯示,在體驗的50款遊戲中,超過三分之一的強制實名遊戲未啟用未成年人登錄時段監護機制。17款強制實名遊戲產品中,12款在使用未成年人身份實名登錄後持續遊戲的情況下出現過健康提醒,有兩款遊戲在持續遊戲3個半小時的過程中一直未出現健康時長提醒信息。同時,使用12歲以下未成年人身份登錄進行測試時,僅有10款在當日遊戲時長累計1小時後出現了強制退出。使用13歲至17歲未成年人身份登錄測試時,也只有10款出現了健康時長提醒和累計遊戲時長達兩小時強制退出。

正因為如此,《規定》進一步要求建立用戶賬號信用管理制度,要求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根據用戶賬號的信用情況提供相應的服務。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網絡與智慧社會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劉德良認為,網絡平臺應用算法技術推薦延伸內容的算法,不能直接照搬於青少年專屬內容領域。“推薦給青少年使用的功能和瀏覽的內容,應該與科技發展同步,平臺要專門設計青少年專屬內容的算法,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付出更大的運營管理成本,營造更適合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清朗的網絡空間。”

在劉德良看來,關鍵是要找到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問題的根源,對症下藥。未成年人涉及的網絡保護領域有遊戲、視頻等領域,其中游戲是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主要領域。從內容來說,遊戲領域涉及暴力、色情等信息;從上線時間來說,遊戲容易讓人沉迷於網絡。因此,需要在內容及上線時間兩方面進行必要的約束。(記者 趙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