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私法之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如何进行法律分类?

前文已经提到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之异同,详见前文 那么西方的这两大法系之间对于法律的分类又是如何呢?


公法私法之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如何进行法律分类?

拿破仑

西方两大法系(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根据其历史传统的不同,将法律分别区分为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

公法与私法

公法与私法的分类源于古罗马法,它是在大陆法系中适用的一种法律分类。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

公法私法之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如何进行法律分类?

罗马

现代西方法学著作认为,公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与普通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私法主要是调整国家的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

一般来说,宪法、刑法、行政法属于公法,民商法属于私法。在当代,公法与私法的界限日益模糊,出现了兼备公法和私法特征的法律,如经济法。

普通法与衡平法

普通法与衡平法是英美法系的一种法律分类方法。关于英美法系的特点,详见前文,


公法私法之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如何进行法律分类?

英国

这里的普通法不是与根本法相对应的普通法概念,而是指英国在11世纪后由法官通过判决形式逐渐形成的适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判例法;而衡平法指的是英国在14世纪后对普通法的修正和补充而出现的一种判例法。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也适用此种法律分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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