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有严重隐患,追究刑责!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3月10日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应急管理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参与疫情防控,服务复工复产有关情况。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 尚勇表示:


工地有严重隐患,追究刑责!


将推动修订出台新的《安全生产法》。特别是推动修订《刑法》修正案,将事故前的严重违法行为入刑,通过法律加大安全生产整治的力度。应急管理部制定了服务推进复工复产的八项措施,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2016年11月,江西丰城电厂施工平台发生倒塌事故,造成数十人伤亡。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正式印发。这是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提出:

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

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

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倪虹表示:

到3月8日,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有19.25万个项目,现在复工的达到了11.19万个,占58.15%。

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1、自动延续企业资质。对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企业资质,有效期在6月30日前期满的,自动延续到7月31日。在此期间,可继续参加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活动。

2、鼓励以银行保函等替代保证金。

3、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线上全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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