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事件反转:尊重规则,是成年人的底线!


孙杨事件反转:尊重规则,是成年人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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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就在我写《孙杨走到这一步,绝不是偶然!》那篇文章被定义为“过分解读”后不久。

《新京报》就发表了一篇名为《比“宠溺”更大的问题在“不专业”》的文章。直指:想要保护孙杨,前提必须是自己先遵守规则。

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属的《检察日报》,连发四文。用整版篇幅对“孙杨禁赛事件”进行了梳理与评论。

作者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国际足联道德委员会委员何家弘;清华大学教授孙建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乔新生。

伴随着仲裁庭审记录的曝光,更多人搞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孙杨事件”也开始出现戏剧化反转。

首先是在得知遭到禁赛后的几天内,孙杨先后在微博上发布了数条药检当晚的“证据”为自己申辩。结果引起网友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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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孙杨删除了所有“证据”微博,只剩下上月末发布的一条表达愤怒与申诉意愿的微博。

曾经支持他的网友纷纷调转了枪头,官媒也从一边倒站到了中立的角度。

在《检察日报》三篇专家撰写的文章里,我们不难看出孙杨及其团队在这次事件中所犯的错:

第一,在处理这次事件中,缺乏基本的理性。

在文章《观察孙杨事件的三双慧眼》里有这样一句话:

作为围观者,我觉得,孙杨被禁赛8年,是不是冤枉,与人们感到的惋惜无关。

惋惜与否,基于价值判断;冤枉与否,却是事实问题。

这是观察孙杨事件的基本理性。

随后对如何看待“孙杨事件”提出了三双慧眼:

一双是公平竞赛意识;

在国际比赛中,“药检”成为运动员不可逃避的公平竞赛措施。孙杨及其团队不能简单地把爱国心置于国际竞赛的规则之上。

一双是规则理性;

孙杨事件的核心是“拒检”,而不是是否服用了违禁药物。

虽然两者有着密切联系,但这一行为的前提是正当性。

ISTI规则里说得明白:药检小组只需出示一份授权书。对于争议最大的尿检官资质,只要智力正常,性别相符,感官健全,谁都可以监视当事人提供尿样。

一双是证据理性;

从仲裁庭听证会的视频看,听证会是在理性、平和的气氛中进行的,孙杨一方的证人一一作证,接受双方的询问。

从听证会情况看,孙杨一方战绩不佳,与其说是程序不公或者律师不得力,不如说是孙杨一方的事实和证据本身就不够有利兼有力。

第二,不配合药检,对规则无知又无视。

在文章《无视规则将会承担相应后果》里,作者写道:

孙杨可能并不完全知晓上述规则的内容以及违反该规则的后果。

但作为一名职业运动员,而且是接受过数十次兴奋剂检测的著名运动员,他应该知晓有关的规则。

在这个问题上,无知者不能无罪。

其次,他可能未给予该规则足够的重视,没有严格遵守规则的行为习惯。

第三,强势的态度,让事情恶化。

在文章《商业比赛不能与国家荣誉捆绑》里,对这一错误进行了这样的解释:

由于国际泳联对于孙杨“拒检”结果处理相对较轻,因而引起了国际奥委会有关组织的不满,他们决定向国际体育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此时,孙杨和他的律师团队应当把握这个有利时机,一方面与国际泳联积极配合,争取宽大处理,另一方面,应当借此机会表达自己的诚意,希望能够重新检查,以自证清白。

可由于不了解国际规则,对兴奋剂调查机构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提出强烈抗议,结果导致国际体育仲裁机构作出严厉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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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三篇文章里,我们不难看出,“孙杨事件”发酵到这一步,绝非偶然。

如果孙杨及其团队,在事件最初就能对规则加以重视与敬畏,孙杨也不会遭遇8年禁赛的最高处罚。

让人惋惜的不单单是终结了一个优秀运动员的职业生涯,更是在竞技体育里国家荣誉的损失。

在版面的法治评论处,更是刊登了一篇名为《禁赛8年:孙杨冤不冤?》的文章。里面对孙杨及其团队在药检过程中无视规则的问题做出了评价。

文章里指出,在反兴奋剂领域,运动员接受药检是需要无条件服从的。

即便你对药检过程有异议,甚至对药检工作人员存在异议,你都需配合完药检,再提出申诉。

这些都不能成为孙杨及其团队,阻碍药检并破坏血样的借口。

其实纵观这次事件,孙杨及其团队败诉,除了抗检的理由不充分外,更多的就是对规则的不重视与不尊重。

先拿这次听证会举例。

关于血检瓶的证词,就前前后后出现好几种不同说法。

最开始孙杨说自己拿走的,后来又说是霍顿拿走的。

还有孙杨妈妈在陈诉中,大段大段地诉说着和案件不相关的事情,哭诉孙杨训练如何如何辛苦,让庭审过程一度陷入了混乱。

而在她陈述前,早就被告知过每个人的陈述过程都是有时间限制的。

她还在开庭前,私下去找两位检查助理沟通,让对方表示“十分恐惧”。

还有在庭审过程中,孙杨临时找来的翻译人员。更是让首席仲裁员,连问了三个“w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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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孙杨的律师不得不紧急叫停,让翻译回到原来的地方并保持安静。

这也能看出,孙杨及其团队对仲裁庭的极不尊重。

以至于最后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报告中写道:

孙杨从未对自己的行为表达过遗憾。

在得知“禁赛8年”的仲裁结果后,孙杨团队的操作更是让人看不懂。

首先是孙杨的律师在《律师声明》里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其措辞之严厉:

这是黑暗的一天,它让邪恶战胜正义、强权取代公理的一幕展现于公众眼前。

这一天,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偏听偏信,对规则和程序视而不见,对事实和证据置若罔闻,对谎言和假证悉数采信,基于谎言和偏见,作出了黑白颠倒的仲裁裁决。

公道自在人心。先不说这判决是否公允,但这不应该是一个追求公理的律师应该说的话。

其后孙杨的母亲更是在庭审后大哭,直言“冤枉”。并言辞尖锐地,儿子20多年来的泳池奋斗,就这样被强权和谎言扼杀。

还把问题推给了相关部门的领导。甚至在朋友圈发了长文,让别有用心的外媒拿去大做文章。

甚至在最开始,一意孤行,拒绝了中心指派的专业律师,采用从来没有国际体育竞技相关经验的律师。

让原本一审没事的孙杨,在二审时面临了最高的禁赛处罚。

事后,有专业人士为之惋惜,称:“其实一审律师水平很高,在规则之内做出了强力辩护,孙杨暂时无罪。”

但孙杨母亲却在朋友圈,言辞谴责对他们提出善意意见的人。

孙杨事件反转:尊重规则,是成年人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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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去反思孙杨为何走到这一步时,我不禁想起了前面提到的那篇评论文章—《禁赛8年:孙杨冤不冤?》

冤不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但尊重规则,是成年人的底线。

据权威媒体报道,仅在一年时间内,孙杨就因“漠视规则”连上了四次新闻:

第一次是年初,孙杨在机场和一名南航工作人员发生争吵。理由是该工作人员没认出对面站着的是孙杨;

第二次是孙杨所在的浙江省游泳队结束全运假期、正常归队报到的日子。唯独孙杨缺席;最后学校通过出入境管理中心得知,孙杨一声招呼没打,去了泰国旅游。

第三次是浙江代表团在召开表彰大会拍集体照时,孙杨的母亲冲进会场,阻止孙杨穿代表团赞助商的衣服。理由是与孙杨的个人赞助商不同;

还有一次是孙杨无证驾驶造成车祸。可孙杨所在的学院早就下了规定:明确禁止运动员驾车。

事后还有学员透露,孙杨的驾照其实是从浙江一名运动员手里买来的。

甚至新闻报道里还称:孙杨在母亲杨明的陪同下,在杭州某银行办理业务,在结束手续后杨明对着业务员问:“你知道他是谁吗?孙杨啊!”

因为这一连串事件,早在全运会前就有领导申请对孙杨施行禁赛,甚至表态说:“孙杨的金牌我们不要了”。

罗振宇曾说:规则的本质,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对我们的限制。它其实是风险的外包,是文明的馈赠。

每个人都应尊重别人的边界,尊重规则也是成年人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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