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原男子微信結識已婚女子,見面後竟有非分之想犯了強姦罪被判刑

年近40歲的開原男子張明(化名)在微信與小麗(化名)相識,令人沒想到的是張明凌晨來到小麗開的門店處竟要與其發生性關係。

2019年12月,張明因犯強姦(未遂)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此前,張明還因猥褻他人被行政拘留過。

二三里資訊獲悉,2019年3、4月份,張明通過微信與小麗相識。2019年4月17日凌晨3時40分許,張明來到小麗經營的門店內,在明知道小麗已婚的情況下,還向小麗表達愛意並妄想與其發生性關係。小麗拒絕後,張明竟產生了強姦的念頭,在張明想要強行對小麗“下手”之時,小麗不斷的掙脫、反抗,張明最終離開,小麗趕忙報了警。

2019年5月31日,張明在北京市朝陽區某小區內被公安機關民警抓獲。其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張明以暴力脅迫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行為,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屬犯罪未遂。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張明作出如上判決。

開原男子微信結識已婚女子,見面後竟有非分之想犯了強姦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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