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男人那尷尬的定位

我想有個家。其實我有一個家,有老婆有孩子,有房子,還有兩套。可我住在自己的房子裡,看著自己的老婆孩子,卻沒有家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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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婆是高中同學,戀愛到結婚用了7年。婚後我們基本處於兩地分居的狀態,2011年孩子的出生,一個男人的責任感迫使我要給這對母女一個安定,在東莞買了第一套房。出於一個母親對女兒的疼愛,岳母搬過來和她一起住,一邊照顧著孫女一邊照顧著她的女兒,我安心了,心裡對岳母的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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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矛盾的種子在不知不覺中開始慢慢滋長,我長期在外工作,一年在家呆的時間累計起來可能也就2個月左右。家裡的一切都由岳母在操辦,當然錢肯定是由我們來出。年輕的我們工資並不高,沒有多少結餘。出於方便和一個男人對家庭的責任,我把工資卡從結婚一直交給老婆管理,家裡的開支全交給她來處理。慢慢的矛盾開始來了,我還有父母還有兄弟,朋友,也需要花費。在我需要用到錢的時候總是有很多理由來告訴我,家裡沒錢了,你的錢都不夠養家。在一次我參加家長我們這輩在廣東的人的聚會中,我與老婆發生了第一次爭吵。聚會地點設在深圳,計劃2天。我想要拿多1000塊備用,發生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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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幾年中,每次回家總是被嫌棄,岳母覺得女兒嫁虧了,後悔當初沒有索要高額的聘禮,老婆覺得我工資太低,就連教育我的女兒都是覺得這個家有沒有我無所謂的。家中沒有我的話語權,每次的爭論都會以我的工作分居而妥協,甚至會被趕出去,回你工作的地方去。特別是小孩對我無所謂和這個家不需要我的態度讓我很心痛。我試圖反抗過,掙扎過,甚至想到過離婚得到解脫,2014年第一次跟老婆談論離婚,我覺得她提的要求過於離譜,我淨身出戶,還需要賠償她一筆損失費。最後我要求走法律程序,工作人員的分析與剖析而沒有離成功。得到的結論是岳母太強勢,參與家庭事物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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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換做了我媽媽過來帶孩子和照顧我老婆。這一年也是我媽媽最痛苦的一年,岳母沒有搬回老家,卻在附近租了套房子,每天都會來我家檢查我媽媽的工作情況,老婆也是對我母親的各種刁難,加上我又不是經常在家,只能忍氣吞聲,終於我媽媽決定要回老家了,實在受不了了,這一年我媽媽瘦了25斤。日子又恢復到以前了,只是我堅決不同意岳母再次搬進我家來住。2017年,在妻子的連哄帶騙中,決定讓岳母來家裡暫住一個月,理由是租的房子到期了,想重新找房子。這一進來,就再也沒出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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