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三無”口罩?立案查處

海西晨報 · ZAKER 廈門 記者 彭怡郡 通訊員 遊青 徐曉娟

售卖“三无”口罩?立案查处

監管人員在企業倉庫檢查口罩等防護用品。

口罩是疫情防控期間市民必備的防護用品。隨著口罩銷售量攀升,有關口罩的投訴數量也有所提高。近來,上海一位消費者聲稱在廈門買到過期口罩,並趕到廈門投訴。同安區新民市場監督管理所立刻出動,5 小時內完成投訴調解。

【案例 1】

消費者訴稱買到過期口罩

1 月 29 日,新民市場監督管理所接到一起消費投訴。消費者小李稱其買到了過期口罩,但商家不肯退款。執法人員一邊趕往這家被投訴的貿易公司位於同安工業集中區思明園的經營場所,一邊與小李電話溝通,瞭解事情始末。

執法人員瞭解到,因工作需要,上海消費者小李從廈門一貿易公司採購了一批口罩。收到口罩後,小李發現包裝上的生產日期為 2004 年,且沒有標明保質期,於是認為這些口罩可能過期了,與商家聯繫退款。協商未果,小李帶著採購的 700 多隻口罩來到廈門,希望商家能退貨賠償。

因春節休假,商家經營場所現場值班人員不瞭解情況,無法配合協調。對此,小李非常著急。" 我從上海趕來廈門,如果今天協調處理不完,就得在廈門多待一天。"

執法人員立刻聯繫貿易公司負責人,耐心解釋法律法規,表達依法調解糾紛、依法現場檢查的立場,要求被訴方積極配合。經調查,執法人員查明該企業銷售的這批口罩為 2004 年生產。2004 年以前生產的口罩執行的國家標準是推薦性標準,並未對口罩最長使用期限做出強制性規定。考慮到使用安全,執法人員暫時封存該批口罩,並要求企業將口罩送去檢驗。企業則表示,這批口罩不會再出售。

執法人員提醒企業,2006 年出臺的國家強制性標準中要求口罩標註使用期限。因此,執法人員對該企業庫存的手套、口罩等所有防疫物品進行檢查,沒有發現不合格產品。

在執法人員耐心調解下,該企業同意為小李辦理退貨退款,並賠償其來回機票、住宿等相關費用,共計 1 萬元。整個調解過程僅用了 5 小時。

【案例 2】

近日,集美區灌口市場監督管理所接到群眾舉報,稱轄區居民林某在微信上銷售給他的口罩外包裝上沒有廠名、廠址等信息,執法人員立即開展核查。

經查實,林某銷售的口罩無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和廠址,系 " 三無 " 口罩。執法人員進一步核對雙方的支付、收款記錄,發現林某共購進上述口罩 2000 只,已銷售給消費者 500 只,每隻價格 3.3 元,貨值人民幣 1650 元。執法人員責令商家向消費者退款,並立即停止銷售口罩。

目前,集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林某出售 " 三無 " 口罩的違法行為予以立案,後續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消費提醒

市民在購買口罩時,要注意查看產品名稱、生產日期、廠名、廠址等標識是否清晰。醫用口罩屬醫療器械,還應有註冊證編號和生產許可證編號等信息。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及衛生許可證編號,或無包裝的口罩,也不要購買包裝上僅有外文,無中文標識的口罩。

特別需要提醒的是,消費者儘量不要在微信群內購買口罩。這些經營者往往沒有具體的店鋪和資質,經營地址無法查詢,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難以保障。他們購進的口罩,可能沒有經過相應的許可和檢驗,甚至有些是假冒商品或無相關標識的 " 三無 " 產品。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出售口罩等手段實施詐騙,待買家付款後,將其拉黑不發貨。

售卖“三无”口罩?立案查处

【來源:海西晨報 ·ZAKER 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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