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開這些徵收套路,保護好自己的補償款

在過去的一年中,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史西寧律師持續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原創獨家內容,分享大家在拆遷中的喜怒哀樂,也給正遭遇難題的大家提供法律科普,出謀劃策。

史律師總結過往2019年的拆遷“套路”,希望大家引以為戒,避開這些徵收陷阱,維護自設你的合法權益!


避開這些徵收套路,保護好自己的補償款

一、徵收沒有書面文件,別信!

很多地方的拆遷非常奇怪,村委會口頭統治的拆遷,沒有任何的書面文件,連補償標準都是口頭承諾。拆房子這麼大的事,連張白紙黑字都沒有,這種拆遷的補償一般都很難兌現,另外,這種“先斬後奏”的徵收形式,其實是違法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土地管理法》均規定了市、縣人民政府是徵地拆遷的組織實施者。

在房屋徵收當中,徵收方必須公開發布徵收決定等文件。只有看到徵收決定公告,被徵收人才能夠清晰的知道哪些地區要進行徵收,提前做好準備。

如果沒有徵收文件,就讓您騰房搬遷,您可千萬別同意。一定要讓徵收方拿出徵收文件來。

避開這些徵收套路,保護好自己的補償款

二、徵收文件不蓋章,您可別“當真”

公佈的拆遷公告中,必須有市、縣級人民政府進行蓋章。因為蓋章代表了政府對於行政行為的許可,具有規範和效力作用。有蓋章的文件,也是我們被徵收人據此起訴維權的一個證據。

但是有時候我們被徵收人,收到的文件的蓋章並不是市縣政府,卻又是徵收方下發的,其實這也是不合法的。這時被拆遷人有權依法拒絕拆遷。


三、村委鄉鎮搞拆遷,徵收主體不合法!

徵收主體必須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而拆遷實踐當中,很多時候是街道辦、鎮政府、村委、拆遷公司來發布徵收公告和安置補償標準,這其實是徵收主體不合法。

從諮詢我們的拆遷戶來看,街道辦、鎮政府、村委、拆遷公司來徵收房屋的情形相當普遍。而且給出的補償也大都不合理,有普遍壓低補償的情況。

這裡需要提醒大家,如果遇到徵收主體不合法,我們被徵收人可以要求其拿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委託其徵收的正式文件。如果沒有正式委託,我們可以依法拒絕簽字、搬遷。

避開這些徵收套路,保護好自己的補償款

四、拒絕合理補償,還要暴力逼遷

部分強硬的徵收方會考慮非常規手段來逼迫當事人簽字搬遷了。暴力逼籤是徵收方常用的一種拆遷手段,讓拆遷戶不勝其煩,其中包括停水、停電、阻斷交通、使用暴力手段強制簽字按手印等,這都是違法的。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要求強化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其中明令禁止拆遷中斷水、斷電促強拆、突擊式拆遷。


五、空白協議、協議不給留底

拆遷方為了給暗箱操作留空間,會要求被拆遷人簽訂空白協議、不給協議蓋章、不讓留協議原件等。

這破壞了簽訂補償協議的平等、自願原則。史律師提醒大家:不想相信所謂的口頭承諾,如果協議確定的補償標準不合理、有大段的空白之處、被拆遷人的義務多於權利等等不公平的部分,一定要拒絕簽字!即使是在被逼迫簽字的情形下,也要找人幫助自己錄音錄像留下證據!

面對違法拆遷,不要害怕、不要慌張,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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