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新闻敲诈!上饶正式出台方案!

我市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精神,切实加强新闻单位和新闻从业人员管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新闻敲诈现象产生和蔓延,市委宣传部决定从3月10日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

我市成立上饶市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专项行动的开展。此次行动将重点打击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利用批评报道向被采访报道单位施压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报刊网站及其频道、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利用新闻采编活动从事报刊征订、广告经营、收取赞助等经营活动;新闻记者利用新闻采编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借舆论监督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驻地方机构或者采取假冒、盗用等方式以驻地方机构或者驻地记者名义开展活动等。对于发生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媒体和个人,将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通过开展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有偿新闻”、“监督曝光”为名的敲诈勒索和违规以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秩序,切实维护基层和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新闻记者合法的新闻采访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专项整治期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版权管理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委网信办设立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新闻从业人员利用舆论监督进行新闻敲诈和“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举报电话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8239273,12318(常年),市委网信办:8198029。

关于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

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党委宣传统战部、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党政办,省驻饶新闻单位、市直各媒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精神,切实加强新闻单位和新闻从业人员管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新闻敲诈现象产生和蔓延,针对市委巡视组反馈仍有媒体或记者开展有偿新闻活动一事,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舆论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通过开展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有偿新闻”、“监督曝光”为名的敲诈勒索和违规以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秩序,维护基层和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新闻记者合法的新闻采访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重点打击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利用批评报道向被采访报道单位施压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报刊网站及其频道、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利用新闻采编活动从事报刊征订、广告经营、收取赞助等经营活动;新闻记者利用新闻采编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借舆论监督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驻地方机构或者采取假冒、盗用等方式以驻地方机构或者驻地记者名义开展活动等。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0年3月10日至3月31日)

将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精神、工作重点和相关要求,在全市新闻单位和新闻从业人员中认真传达、全面部署、充分动员、广泛宣传。将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和举报电话在媒体平台公布,提高活动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各县(市、区)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宣传动员,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征集线索,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专项整治期间设立三部举报电话: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8239273、12318(常年),市委网信办:8198029。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4月1日至5月20日)

各新闻单位严查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有偿不闻”、虚假失实报道等违纪违法行为,清理整顿无证采访、不亮证采访、新闻与经营不分等违规行为,从七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于5月15日前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提交市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自查自纠内容如下:

1、本单位及采编人员是否存在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等问题;

2、本单位采编人员是否存在接受采访、报道对象或公关公司的礼金、有价证券等问题;

3、本单位新闻记者是否创办或参股文化传播类、广告类、公关类公司,是否在上述公司或中介组织兼职取酬;

4、单位是否存在以新闻报道形式刊载广告问题;

5、本单位是否存在因刊载正面新闻报道或不予曝光负面新闻而向采访报道对象收费问题;

6、本单位是否存在新闻报道和经营活动未分离问题,是否完全做到采编和经营人员分离、业务分离和部门分离;

7、本单位采编人员是否参与广告、发行等经营业务;

8、以驻方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新闻单位是否取得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许可证。

(三)检查评估阶段(2020年5月21日至7月31日)

由市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分组到各县(市、区)有关媒体开展专项督查,对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并将相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执法部门要加强案件线索收集,集中力量加大打击和治理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8月1日至31日)

各新闻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情况的检查和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认真自查自纠,严肃整改,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长效监督管理制度,对屡次出现记者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新闻敲诈”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对于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主管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上饶市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专项行动的开展。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缪瑜慧任组长,市文广新旅局副局长缪洪、王荣,市委网信办副主任潘自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旅局版权管理科,负责各项工作的实施、协调和督查。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的开展,负责人、联络人名单于3月15日前分别报市委宣传部新闻科(联系人:候婧,电话:15179311969,邮箱:[email protected])、上饶市文广新旅局版权科(联系人:韩烨波,电话:1397930081,邮箱:[email protected])、市委网信办网管科(联系人:查博文,联系电话:13807931224,邮箱:[email protected])。

2.强化行业管理。各新闻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严肃认真,逐条对照,扎扎实实开展自查自纠,有针对性地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新闻从业人员违纪违规档案,通过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和维护正常的新闻采编秩序,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担当,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

3.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报道治理“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违规行为的成效和经验。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广泛宣传解读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新闻采编活动的法律法规,对查处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打击一个震慑一批的作用。

4.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发生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媒体和个人,将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因新闻单位疏于管理,导致编辑记者在采访活动中出现“索拿卡要”等新闻敲诈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影响新闻单位形象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专项整治期间,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版权管理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委网信办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新闻从业人员利用舆论监督进行新闻敲诈和“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中共上饶市委宣传部

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中共上饶市委网信办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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