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婚房女朋友家不掏錢、還要加名字,怎麼拒絕既不傷面子又顯得有情商?

張風沫678


你好,我是高校情感社團特邀顧問黛嫣,曾為跟多在情感方面有疑惑的朋友解答過問題,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買婚房女朋友家不掏錢,還要加上女朋友名字這種事情在我們身邊很常見。女方父母是考慮到讓自己閨女“利益最大化”,有個更好的保障,即便是以後真的是鬧矛盾離婚了,女方也有一部分房產權。而且他們認為買房原本就應該是男方家庭的事情,女方就該坐享其成,很多傳統觀念的父母都會有這種想法。


你有拒絕的想法,也是非常正常的,相信大部分男生也多少會有點意見。縱使兩個人快要結婚了,即使感情有多好,但我感覺依然要有一個度,畢竟還沒有正式成親呢,這些房車屬於婚前財產,如果女方不出錢,其實歸屬權為男方所有。

當得到這種要求後,你可以先和自己女朋友進行溝通,表達你的想法,如果她真的愛你的話,肯定是會理解你,並且不讓你為難的。

另外,你可以運用善意的謊言,說這套房子是爸媽為了獎勵我加冠後婚前一個遲到的成人禮。如果想要加上女方的名字,不要著急,兩人結婚後穩定了會買第二套,第二套的時候會寫上女方名字;


總之,想要不失雙方的面子緩解尷尬地拒絕,你需要適時地給對方“畫餅”,讓他們能夠感受到你的真誠,能夠感受到自己不受委屈,他們還是同意的,畢竟馬上都是一家人了,凡事好商量,祝你成功!

(閒暇時,可帶上你的酒來我的黛嫣解憂鋪走一走,用文字幫你緩解情感壓力和困擾……)


黛嫣甄談


剛剛看到李晗的回答還是比較贊同的。

我和老公的婚房也是婚前買的,買的時候首付沒有拿一分錢,裝修也沒拿錢,同時我也不要求加我名字,婚後房貸我不負責。 生活上,一般的生活支出算一人一半吧,有時候老公會拿的更多。孩子現在8個月,奶粉錢尿不溼錢也是老公出,我會給孩子買一點零食之類。總體來說生活支出差不多是一人一半。

關於父母贍養問題,自然也偏向於自己管自己父母的,所以我也在存錢留給父母老了花。我們倆人的💰也從不放一起,但畢竟一起生活嗎,我賺的比老公多,偶爾老公賺的不夠用我也會給他一點。

個人生活方式和其他人可能不同,但我覺得房子加不加名字也不難,不加名字就要把其他事情說好或簽訂協議在結婚。


張。


我老公結婚前全款買的兩房只寫了我的名字(當時他錢不夠,跟親戚借了一部分,我也沒錢),當時是我去看房選房,然後交錢時他才去。籤合同時銷售員問房產證是否寫兩個人的名字?我老公說沒必要,寫我老婆的名字就好,太感動了,老公好帥[害羞]。婚後幾年全款買的四房也是隻寫了我的名字。前兩年貸款買了一套聯排,還是隻寫了我的名字,當然月供是他還(婚後我在家主內,照顧兩個孩子,他主外)。我們結婚19年了,當初結婚時都是想好要過一輩子的人,所以買房時只寫我的名字他覺得也沒什麼。他說房子都是我的名字,會讓我更有安全感的。我和老公都是農村出來的,能走到今天這一步,我老公真的很不容易。其實買房是否加女方的名字,取決於男方是否足夠愛女方(女人婚後要生孩子,付出的更多,給辛苦生孩子的女方加名字難道不應該?當然房子是男方自己買的,而不是爸媽買的)。如果為了是否要加名字而鬥智鬥勇,不如不結婚,因為不夠愛。婚後能幸福的也不多。


天蠍座女王駕到


一,買婚房女朋友家不掏錢很正常,我覺得買房就應該是男方的事,沒毛病。

二,女方要求加名字很正常,先不說女方需不需要一起還貸之類的,就算沒貸款或女方不還貸,房子不就是兩個人的嗎,沒毛病。

三,為什麼要拒絕呢,是不是想的有點遠、有點偏,又遠又偏,對未來這麼沒有信心嗎。

四,拒絕還想不傷面子,你不痛快答應就已經沒面子了,還不想傷面子,連裡子也沒了,這事其實傷面子是小,傷裡子才是真的,什麼是裡子,想想你們的感情和以後吧。

五,還想顯得有情商,連面子裡子都沒了,還什麼情商,這事做的本來就沒情商,甚至這問題問的就沒情商。什麼叫有情商,不用人家要求就把人家名字加上,這才叫有情商。


晉晉情感


悟空官方邀請回答

你好,買婚房女朋友家不掏錢,還要加名字,你不願意,不知如何拒絕,此事常有,不是你一個,如何解決問題,又不傷和氣,確實難辦。

若是你家全款買房,自己父母的血汗錢,一分一釐掙來的,來之不易,女方加名字不合適,女方沒出一分錢,就打注意,這種想法不對,純粹是利益所驅,為自己作想,心有所圖。

女方要求加上名字,是有目的,因為現在離婚的多,怕萬一有風吹草動,房子上有自己的名字,紅字黑字寫得清清楚楚,自己也佔一部分,男方想說理,百口莫辯,打官司都不行,是屬於贈送給女方的。

可是你又不願意加,容易得罪女方,弄不好婚姻可能生變,女方可能翻臉,不同意你的婚事,想拒絕又不得罪女方,只有父母出面,就說錢是父母自己的,房子寫父母倆人的名字。

連你自己和女方都不寫,父母要堅持,不能鬆口,可以讓你們小倆口當婚房,長期住,有使用權,產權歸父母,父母在有生之年不變動,若是父母去逝之後才能歸你們倆,這是無可後非的。

你這樣去給女方說,也很恰當,很委婉拒絕,女方知道全是父母的,又沒加你的名字,女方也不好意思說什麼,心裡應該明白你父母的心意。

若是女方不同意,堅持要加,可以把加房上的錢折成彩禮,把房產本上寫明,女方占房子百分之十還二十,這樣最好,解決了你的難題,一舉兩得,不得罪女方傷和氣,又能把自己婚事解決了,何樂而不為呢,看我說得對不對,結婚肯定是要花點錢的,不可能別人就這樣嫁給你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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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216322364154紅見


既然有這樣的要求,無非就是求一個心裡安慰,求一個在男方家尊重,求一個婚姻穩定,求一個丈夫不敢隨意違反選擇的結果,站在女方角度這樣做是給自己一個保障,為自己未來的人生加一個保險,萬一過不下去離婚了還有一套房安身立命,或者分得一定的房款保障未來生活;

換做男方覺得女方沒出一分錢就要來分財產,萬一是個渣女,或者其他原因導致離婚,豈不是得不償失,現在離婚率確實很高,大家都怕這樣的不幸發生在自己頭上,所以也要防著;

既然如此,那麼就矛盾來了,如何化解危機,要根據當地房價而定,房子首付超過30萬(或者全款超過60萬)就要謹慎處理,畢竟價值大了想的人就多了,價值大了的情況可以明確拒絕,沒有商量,當然,如果是富二代另說,如果房子價值沒那麼大,可以加名字,就當給彩禮了,畢竟好好安心過日子才是最好的,最好是按揭房,一起還款共同擁有;






酒再來三杯


這個問題讓我想到最近熱播劇《安家》記得賣包子夫妻,兩老夫妻用畢生積蓄全款為兒子買房子。

後來籤合同時兒子要求加上媳婦名字。

後來老兩口想回去照顧懷孕兒媳,親家母在,還把他們當做外客一樣,連門都沒進。

兒媳看到是公公婆婆就直接扭頭進房間。

可氣的是兒子還讓老人走。

所以對於你的提問女方家不掏錢且都沒有結婚建議不要加名字。

你不想傷害感情的話可以選擇分期,讓她與你共同承擔房貸,或者跟你領證結婚。

現在情侶分分合合太容易了,不要最後老婆沒有房子卻丟了一半,那時候面子就不是那麼重要了。

我是情感莫小藝,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情感莫小藝


有不少女生也是聽說別人誰加了、電視劇裡演的、哪些爆款文說的不加名怎麼怎麼了,於是就要求也加名——可能連怎麼加名的手續、加名能帶來什麼結果等等都一無所知。

除了騙婚的,一般人結婚也不是奔著離婚去的,女朋友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交往的,你想你倆的過往,存在騙婚的可能不?再說了,就算是圖你這半套房子,也得看國家婚姻法答不答應呀。

這個時候大多數女人也是盲從心理——別人都說了,那我得加!你要是懶得費事兒,直接說:結婚證先領了吧,領完後房子屬於婚後共同財產,加名不加名都有你的一半。想加了咱們就多加幾千塊錢手續費加上!

如果女朋友不願意領證,還想加名——我所知的房產證辦理,沒有說今天交錢買房,今天就能打出來,別說今天,就是明天后天大後天,都不能。一年半載都是快的,這麼久的時間,還不夠你結婚嗎?婚都結了,我倒是不信因為辦證加名的事,還能離婚去。或者到時候你自己也覺得,加就加唄,一家人了,有啥?

哎,男女之間能少點互相算計,該多麼美好啊。



棠淺


你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作為一名已婚已育的女性,給你一點建議吧。

首先,從感情角度講,女方提出要將婚房寫上自己的名字,應該是對你們的感情和未來的婚姻沒有足夠的信心,同時,如果萬一將來離婚,她對自己的生活能力,也沒有信心。

如果你們倆感情純粹又深厚,決心白頭到老,那別說房子了,就是你的人、你的錢都是她的,就像她的人、她的錢也是你的一樣。婚姻是一個整體,你倆共同組成了家庭,那這個家庭裡的東西,不會因為不寫她的名字她就不能用,寫了她的名字她就可以不珍惜。

比如婚後,你花錢買了菜,她也要吃。她打掃的衛生、付出的勞動,你也要尊重一樣。結了婚,兩個人就有千絲萬縷的聯繫,不是一個房本一個名字能劃分的清楚的。

房子亦然。難道不寫上她的名字,婚後房子就不讓她住嗎?或者說,寫了她的名字,她就能有恃無恐,覺得就算離婚也能撈到半套房子,怕什麼。

我有一個女性朋友,老公出軌,我朋友原諒了他。當時他們正準備買第二套房子改善生活,我朋友並沒有因為他出軌就要求他把原來住的這套結婚時買的房子加上自己的名字,也沒有要求他在即將新買的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我朋友說,不管他是什麼原因出軌,我不原諒他的話當然另說,但既然我選擇原諒他,再給他一次機會,好好過下去,那我就是衝著一起走到白頭去的。只要我倆不分開,這房子寫不寫我的名字,我都能住,我都有發言權,我都是女主人。

我朋友對他們的感情有信心。

同時,她對自己的生活能力也有信心。即使最終他們沒有走到白頭,離了婚,房子沒有分給她,她也沒什麼可怕的。她可以自己掙錢養活自己,買房買車都可以。沒有離婚分到的半套房子,她也能生活的很好。

所以,你女朋友可能是對你們的感情沒有信心,怕萬一離婚了怎麼辦。同時也對自己沒信心,怕離了婚就沒有了主要生活來源,要靠分給她的房子生活。

其次,從房子本身的角度來說,房子如果是你付的全款,當然可以拒絕加上她的名字,沒什麼丟人的,她能在婚前提出要在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的要求,你就能拒絕她。還沒結婚就惦記別人的財產,她都不怕丟面子,你有什麼可怕的。

當然,如果你不差錢,多買兩套,只寫她的名字,送給她,那也是很好的。只要是你能力範圍內的。但顯然,從你的問題來看,並不是這樣。

畢竟,買房子的開銷,對大部分老百姓來說,都不是一筆小數目。

我結婚的時候,也沒有要求在我老公家買的婚房上,加上我的名字。我們婚後,我孃家出錢又給我們買了一套房子,我老公也沒有要求在房本上加上他的名字。我們的房子都是各寫各的名字,房子對方的父母也都可以隨時來住,我們相處的也很好。

我個人覺得,即使再親密的關係,也是要有界限感的。

婚姻中,感情是基礎,尊重感情,儘量不要讓金錢和利益抹殺感情,否則婚姻容易不長久。

如果感情基礎不夠深厚,想在婚後繼續培養的話,就請尊重自己,尊重對方,不要用金錢和利益自降身價。

所以,我覺得這個問題不傷面子,你大可以直接拒絕她。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不喜勿噴哈。



冷馥


就以你舅舅買給你媽媽的,舅舅不同意寫其他人名字,借給你們住,只寫媽媽的名字!媽媽給你寫個為了你們的婚姻期間贈予!離婚可就不產生贈予並撤回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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