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力下放,将利好房地产行业?

事件:2020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主要提到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

亿翰智库认为:

1.从区域上来看,试点省份主要分布在京津冀区域、长三角一体化区域、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等重点发展地区。试点城市拥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后,在农用地管理方面有更大的自主权,叠加疫情之后,各地区频出新型基建利好政策,我们认为后续可能会刺激试点省份适当增加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提升省区发展质量,进而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提升区域协同水平。

2.国务院将审批权下放至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将有助于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管理效率。

3.虽然国务院将审批权下放,但是国务院也将建立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动态调整试点省份,因此,我们认为省市在执行方面将适度把控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尺度。对房地产行业而言,在短期土地供应方面,可能影响有限。但是长期来看,区域协同发展或对房地产行业形成隐性利好。

4.此次政策仍然符合“因城施策”、“相机抉择”和“量化管理”的三大逻辑。审批权下放后,试点省份可根据当地的房地产市场特性因城施策;根据经济形势、行业环境相机抉择;通过考量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的现状,精准、定量调整土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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