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父母的錢能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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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錢可以要,但是找父母要錢就是萬萬不可的。

結婚以後無論是否跟父母同居,家庭的重擔應該由父母過渡到你身上。無論是自己個人的開銷,家庭的支出,還是撫養子代的費用,都應該是自己出錢。但是父母比較充裕,自己又處在低谷期,父母給的錢是可以適當的要的。但是絕不可以過度要。比如說父母僅有十萬塊的存款,他們給你五萬你可以拿下。畢竟我們國家都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很有可能就給你十萬全部。這個時候我建議你還是不要把十萬全部拿了。你可以把錢收下,然後存下來一部分,比如說五萬,再還給你的父母。等以後度過困難期,富裕起來,也萬萬不要忘記了父母,要好好的贍養他們。

如果婚後如果比較困難,但是父母手裡有十萬存款,他們並沒有要拿出來給你的意思的話。(只是假設,沒有父母想看自己的孩子受苦。)這個時候你如果硬生生的逼迫他們把錢拿出來,那你就是屬於大逆不道了。父母從小把你撫養到結婚,現在你的父母想自己清閒的過日子,而且他們並沒有義務再去撫養你,但是你有義務去贍養他們。你不僅不去贍養他們,還逼迫他們拿錢給你,不是大逆不道是什麼?

父母拿錢可以要,但是切忌找父母要錢。


一力兮


我覺得結婚後就不應該向父母要錢。

人在小時候無力掙錢,還要花錢讀書,已經給父母造成負提,拉底了她們的生活水平。父母為了兒子結婚花出半輩積蓄,有的還要問親親朋友借錢。取來了新娘,花幹了銀行。銀行存款變成了負數,就是要向銀行代款辦婚事。在這種情況下婚後再向父母要錢,這是要二老的老命嗎?

一般向二老要錢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二老都是高工資,福利待遇好,兒子從小就是在寵愛中長大的,花錢大手大腳,又好吃惡勞,不喜歡做事,這種壞習慣帶到結婚後,還向父母要錢,這是標準的“啃老族”,這類人一輩也是費了。沒有獨立的經濟來源,就沒有完整的人格,別人會看不起他,還會罵他是“不孝子孫”。

還有的是出現了意外情況,比如疾病,或其它情況,急需用錢,父母有錢,可以出點,沒錢也不能逼著父母出錢。

人生一世,首先要經濟獨立,這最根本的,這問題解決好了,才能自由快樂的生活。

希望年輕人,經濟獨立,踏實工作,孝敬二老,先把小家庭安頓好,才能超然瀟灑,為社會貢獻餘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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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錢是否可以要,看情況吧。第一.看父母年齡、收入和意願。如果父母收入可觀,年紀不是太大,身體健康並且除足了養老還有較多餘額,他們又非常願意支持自己的子女,那可以適當接受。父母不願意子女受苦,他們有能力幫襯,他們也有自豪感。但是從文中來看,提問者父母還要撫養哥哥的兒子,幫大侄子成了家了,花費應該也不少吧,還有一個十歲的小侄子,未來還要讀書丶生活還有不少花費。父母省吃儉用真不容易,其實是在降低自己的生活標準。他們擔心把錢用於撫養哥哥的孩子了,怕你們小兩口有意見,老了需要人的時候,你們不管,怕你們覺得不公平,所以顧及你們的感受,寧願自己吃苦也要給你們十萬。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啊。你作為兒子看到父母這麼辛苦,不想要,還是有孝心的。但是老婆又希望得到幫助。的確,他們養大了你,按理可以不給你的,可能你們小兩口自身能力有限,想幫襯一下。你可以適當接受一部分,讓兩老不再那麼內疚,同時又讓媳婦高興。但平時得多幫助、關心一下老人,沒錢得出出力吧。

第二,既然看到父母這麼辛苦,自身要多努力。父母幫助侄兒,那是因為哥哥走得早,特殊原因,不能因此要求父母完全一視同仁。自己努力多掙奶粉錢,自己有錢,生活條件寬裕,媳婦兒自然不會因為生活壓力而希望公婆幫助了。所以還是自身努力不夠,才讓父母、媳婦兒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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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只要這個錢是用來幹實事兒的,是可以要的。如果說真正是為了幹事業然後缺錢的情況下,我相信父母給予的支持還是可以接受的。畢竟說都是為了整個家庭的未來著想。

在婚後夫妻雙方都應該去承擔起整個家庭的一個經濟開支,包括對老人的贍養,對孩子的撫養。如果說因為家庭生活的開支兩夫妻都沒有辦法去承擔起來,我覺得這種情況就得自我好好反省一下。基本的生活溫飽問題,如果說兩夫妻都不能解決的話,那真的要去想一下自己在幹嘛?

如果說生活溫飽都能夠滿足,沒有任何的壓力。這種情況下,如果說夫妻雙方有共同的一個價值觀和目標,想著去做更大的事業,可能需要一些額外的投資。那麼父母給予的支持就應該去接受。因為說這種情況對於一個家庭夫妻雙方來講都是一種責任和擔當。並不是說婚前婚後的問題。不管什麼時候,只要自己有那個決心肯努力肯幹。我個人是非常支持這種有事業夢想的人。

還有一種情況是,如果說夫妻雙方婚後想著去旅遊去玩,去把這個錢花到不實際的一些地方,然後父母的支持他還很樂意去接受,這種的話我覺得就非常不應該。但是這種情況我想應該是極少的。但是我身邊也有同樣發生過類似的事情。就是因為兩夫妻喜歡打牌,然後打牌嘛,大家都知道十賭九輸。然後輸了錢就就像老人去要。因為老人是有養老保險,每個月都有一點錢。然後年輕人嘛,自己打牌輸了,身上沒有錢了,過後就直接向老人去索要。我覺得這種情況是非常非常的,不應該,我也對這種人也是非常反感的。本來父母年齡大了,作為年輕人,夫妻雙方就應該承擔起這樣的責任和義務。但是反過來嘞,年輕人不但不爭氣,還反而給老人心理增加負擔。夫妻雙方不但不想著,好好努力。好好打拼生活,腳踏實地的掙錢!反而整天是沉迷於賭博,這樣的話,父母給的錢不但不能要要老婆後還會遭到別人的閒話。

所以生活只要有追求,有夢想,能夠腳踏實地的去幹,沒有人會說你好與壞,只要懂得感恩!懂得理解父母所經歷的辛酸苦累。知道他們的不容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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睥睨看天下


關於這個問題,我要考慮幾下幾點來給你答案。

安原則來講不能要,在中國平凡家庭兒女婚姻都是父母操半,而只有自己能力強的人自己婚姻自己操半。而婚後所有的日子理應小夫妻二人的事情了,父母完全可以不用去管了。

第一,婚後,作為兒女不能主動問父母要錢。

因為你要明白父母生你育你直到給你婚姻操半好,已經算是完成任務了,接下來他們應該享福時。

第二,婚後,父母主動給你錢可以拿嗎?

父母主動給你錢是可以拿的。作為父母他們肯為你主動給錢,是因為父母也是過來人,由其妻子懷孕更需要金錢和人力,為了不讓壓力全給丈夫,父母多會出手支援。

第三,假如已有孩子,父母給的錢多數是給隔代的,這時候這錢也能拿,但是你可以保管但不能用。用也用在孩子身上。

父母陪你前半程,你需陪父母后半程。父母的錢只能在他們主動給你的時候可以拿,但是自己不能主動問父母拿。





散月草


  1. 婚後怎麼還能要父母的錢呢?父母含辛茹苦把我們拉扯長大成人,娶妻生子。你都自己成家立業了,還想父母要錢你媳婦會怎麼看你,她是不是選錯人了。你不害臊啊,臉紅啊。我有點跑題了,父母要是給我們錢一頭兩百,我們和父母一起住讓父母賣賣菜就可以了。但不是總是父母賣,父母給的錢多了。讓他們自己留著以後養老用,父母用的也氣勢,做兒女的省心。

實在人不差事


很多父母有能力的。兒子事父母全包了,從大學費,到住房,都是靠父母親的,我們這個國家最多。如果你生在農村的,條件比較差的,父母幫助你成家了,就不能想要父母親的錢了,因為你父母沒有什麼錢了,您要想自己能讓你的父母,跟著你過上好的生活,才是最好的子孫。


用戶9193520408994林


如果你是富二代,你可以向父母要錢,因為你父母的錢花不完。如果你的父母是企業職工,收入較低,正常情況下,你不應該向父母要錢。假如你追求花天酒地的生活,把父母當成了搖錢樹,這樣作有些殘忍了吧。如果你真的正常生活有困難,而且你對父母又很孝敬,父母可以幫助你度過難關,但是這不是父母的義務和必須承擔的責任。父母有困難向你要錢是天經地義的。婚後生活不能獨立,你將永遠長不大,這是父母的不幸,是倫理倒置,是家風出了問題。認真的反思吧!


王南戴河


近期有一個比較火的詞叫做“扶弟魔”,指的是掏空自己家也要補貼孃家、弟弟的姐姐。她們自己家有多少就給孃家補多少,不顧自家情況、不顧丈夫反對堅持照顧孃家的父母、弟弟,自己家可以租房住,弟弟不能沒有房;自己老公可以沒有車,弟弟不能沒有車,正所謂“舍小家為大家”。

其實不僅僅女性有這樣的問題,很多男性也是如此,比較典型的就是“鳳凰男”中的典型。他們自己家庭情況比較好,父母兄弟條件極其一般,賺錢之後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給妻子補家用,而是選擇將錢無限制的接濟給自己老家的父母兄弟。像這樣的人,他們在給父母兄弟錢的時候通常不會給另一半商量並且覺得自己做的完全沒錯。然而在另一半發現這件事情之後通常是輕則大吵一架,重則離婚散場。這時他們會對伴侶產生極大的憤怒,同時可能伴著一絲絲小小的疑惑,難道結婚之後就不能給父母家錢了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父母兄弟家條件不好,一些特殊要用錢的情況我們當然不能坐視不管,一定是盡力相幫。但是這件事情的前提一定是和伴侶商量之後再做決定,不能先斬後奏或完全覺得沒必要告知。

之前刷知乎就看到過一個類似的回答,夫妻二人結婚後生活非常富足幸福,丈夫工資卡上交給妻子,妻子操持家務。剛開始日子過得有滋有味,但是後來丈夫發現,每個月給妻子那麼多錢但是她依舊沒錢,還是會管他要。深入瞭解之後才知道,妻子揹著他把自己的工資全部打給了孃家。丈夫憤怒追問,但是妻子卻並不理解,認為丈夫把錢給了自己那麼錢就是自己的,自己當然可以隨意支配這筆錢,包括打給自己的父母。而且這錢是給了自己的孃家又不是亂花了,為什麼不可以?最後,這件事以丈夫忍受不了而離婚,妻子也一直不理解自己到底哪裡做錯了。

其實這個問題說到底就是因為沒有擺正婚姻的位置。在一段婚姻當中,無論是父子關係還是母子關係都要讓步給夫妻關係,夫妻關係才是婚姻當中兩個人最應該重視的關係。結婚之後,原本作為子女的兩個人脫離了原來的家庭組建了新的家庭,這時候,原本的家庭關係要讓步於新的家庭,保證新的家庭兩個人關係和諧、穩定。

樊登曾經用家庭動力學的角度解釋了這樣的問題,他說,根據戈特曼博士的研究,當妻子和媽媽發生矛盾的時候,丈夫應該義無反顧的站在妻子這一邊。這不意味著對媽媽的傷害,這意味著我們要達成多贏。我們要給媽媽畫清楚一條界線,這是一個新家庭,你和我爸是一個家庭,要鬧應該跟我爸鬧。

然而很多人並不認可這樣的思維方式,他們覺得伴侶可能離開自己,但是父母永遠是自己的父母,自己和父母的關係要永遠高於和伴侶的關係。正是出於這樣的認知,很多家庭矛盾就此產生。

比如很多人覺得不能嫁“媽寶男”就是因為這樣的家庭中無論丈夫還是婆婆都不覺得結婚之後第一位的關係是夫妻關係,更不認同妻子是丈夫最親的人。兒子覺得自己和媽媽才是一家人,妻子是外人,不是親人。婆婆覺得妻子不是來和自己兒子過日子的而是來“搶走”她們的兒子的。然而根據我們前文強調的觀點,結婚之後最重要的關係就應該是夫妻關係,最重要的家庭是兩個人新組建的小家,最親近的人就應該是我們的伴侶。甚至我們冰冷一點從遺產繼承的角度上也能看出來,第一繼承人是配偶,不是父母也不是子女,最重要的一定是夫妻雙方的關係。

其實產生這樣問題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是由於夫妻關係中的伴侶沒有擺正婚姻的位置。中國有著延續幾千年的傳統社會,封建社會男人可以三妻四妾,父母卻只有一個,延續下來導致很多人並不重視夫妻關係。同時,傳統美德中的孝道以及“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思想根深蒂固,導致一些人到現在依舊認為無論結婚與否都要事事以父母為先,以父母的好惡為好惡。這樣的思想在生活中就會體現為結了婚也依舊要幫扶家裡,不管自己生活如何,不管伴侶同意與否,都要拿著伴侶的錢去養自己的原生家庭。

第二是由於我們很多做父母的沒有擺正好自己的位置。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指向團聚,為了擁有更加親密的關係,唯有父母的愛指向分離。因此龍應臺在《目送》中說:我慢慢地、慢慢地瞭解到,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你站在小路的這一端,看著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訴你:不必追。孩子不會永遠是我們的專屬品,當孩子組成了一個新的家庭之後,我們要學會放手,學會抽離,學會了解和尊重他們新組建的家庭。這樣,等我們百年之後才不會覺得孩子離了我們的照顧就會孤苦無依,他會有一個愛他的伴侶陪伴他走過人生的後半段旅程。

前段時間Papi醬在《我家那閨女》中也提出了類似的觀點,她認為,人生最重要的排序應該說自己、伴侶、孩子、父母。之後她解釋道,人陪伴自己的時間是最長的,因此最重要的是自己。其次是伴侶,因為他要陪自己走過一輩子。孩子和父母更靠後是因為他們都只能陪伴自己走一段路,之後的或剩下的都要靠他們自己去走。有些人覺得這樣的排序很冷血,四個排序中父母居然是居於最後的,然而排序的前後並不影響我們對他們的愛,只不過有的時候我們需要轉變思想,更加重視我們生命中更應該重視的東西。我們不否認父母對我們的愛,父母永遠是我們的父母,他們給予我們生命,為我們奉獻了一生,但是他們會老去,陪伴我們走過一生的,終究是我們的伴侶。





傳奇小偉


我個人覺得能要,但是也不能不知廉恥的找父母要錢,父母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幫我們一把,我們應該接受,因為無論到什麼時候在父母眼裡我們都是孩子,父母對孩子的愛是不求回報的,父母的希望也在孩子身上,但是我們也要懂得孝順父母,也要讓父母感受到孩子對他們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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