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景区、饭店、影剧院等将分级分区分类别逐步开放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根据全省疫情形势变化,精准实施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分级分区分类别逐步开放。旅游景区、饭店、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防控要求,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预防性消毒、通风换气处理,配齐测温、洗手、消毒设施和用品,配备临时应急隔离场所。旅游景区、博物馆等场所,要科学控制游客流量,组织志愿者、安全员加强巡检,及时提示游客分散活动。认真落实实名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

山东景区、饭店、影剧院等将分级分区分类别逐步开放

  《意见》指出,省本级从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中安排1.5亿元,采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项目建设、集群发展、设施升级改造、宣传推介、文化惠民活动等贴补。

  《意见》指出,对组织一线防疫人员旅游休闲的企业给予补助。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旅行社单独组织一线防疫医务、疾控人员团队游的给予奖补。由旅行社完备相关资料,按照先报备、后审核的程序,每人补助50元,费用由省本级承担。鼓励A级旅游景区年内向医护人员免费开放,各市给予一定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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