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詐騙案情通報
3月11日,德州市共發生詐騙類刑事案件1起。
詐騙案件簡要案情:
慶雲縣一男子被微信好友以戀愛交往為由騙走2萬餘元。
常見詐騙案例詳解:
某日,馮小姐使用手機在一婚戀交友APP上認識一名男子,該男子自稱叫“徐佳林”,某知名大學畢業,在一國際知名的投資銀行工作。很快,兩人便確立了戀愛關係。交往期間,男子先後以給客戶送禮、請客戶吃飯、租房、購買基金、出差等各種理由,向馮小姐借款,還利用約會趁馮小姐睡著之際,悄悄冒用其身份,通過網絡、手機APP等各大平臺借貸,合計16萬餘元。其實,“徐佳林”的真實身份為齊某,初中文化,無業人員。齊某交代,其每次從馮小姐處所騙錢財都用於賭博、娛樂消費。
馮小姐意識到被騙後,不僅沒有及時報案,竟然通過網絡交友又認識了一個自稱認識“公安局領導”,可以幫助快速破案的男子梅某。2人初次見面,梅某便誘騙馮小姐購買了一部價值12799元的手機給其使用。其後,梅某又以打點關係、公司財務遇到困難週轉資金、陪重要客戶到黃山旅遊等各種藉口,不斷向馮小姐索要錢財,合計11萬元。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馮小姐意識到再次被騙向梅某索要錢款時,梅某聲稱其被逼無路在黃山自殺未遂,並拍來在黃山一家醫院就診的照片傳給馮小姐。經民警調查,梅某稱該診斷照片實為其到寶山大場醫院看感冒的就診證明。
(本案例來源網絡,與上面詐騙案件簡要案情無關)
警方提醒:
互聯網、手機APP等社交軟件交友有風險,陷阱重重,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隨意透露個人信息,交往中更要擦亮眼睛,不要被花言巧語衝昏頭腦,特別涉及到錢財的更要引起重視。發現被騙後,一定要及時報警,不要相信所謂的“關係”,以防再次被騙。
慶雲縣融媒體中心新媒體部
總監製:王洪亮
監製:高紅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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