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父妻子继,兄死娶嫂”是恶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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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妻子继,兄死娶嫂”说得学术点叫“收继婚”。个人认为存在即合理,用中原的伦理观念来做衡量当然是恶俗,但这就是草原的生存法则。况且匈奴人的“收继婚”的背后有一套复杂的继承体系,“父妻子继,兄死娶嫂”固然是继承了父兄的财产和身份,但也承担了家族内部抚养孤儿寡母的义务。

收继婚制是人类历史最古老的婚姻制度之一。有种说法,匈奴的收继婚源自于夏朝,“夏桀无道,汤放之鸣条,三年而死,其子獯鬻(音同薰育)妻桀之众妻。”匈奴人的收继婚制度对北方游牧民族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匈奴人实行“分居制“,男子成年后会获得一部分父亲的家产,然后自立门户;父亲的财产一般都会留给同他生活在一起的最后一个儿子。蒙古人后来在这个基础上发展出了“幼子守灶制“。

对于匈奴人和蒙古人来说,幼子在继承家业中比较有优势,但在继承父亲政治资源、社会身份方面,长子则比较有优势,比如托雷继承了成吉思汗的家业,但没有继承汗位。

然而匈奴也会有“子凭母贵”的现象,与中原不同的是“母贵”完全取决于父亲的个人喜好,和母亲的出身没有任何关系。此外,匈奴社会中未成年的儿子是没有继承权,即便是成年后也无法继承父亲的遗产。

“收继婚”与匈奴人的政治、社会身份的继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继承了父兄的政治遗产,同样也要赡养他的妻子和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指出的是匈奴人的寡妇中并不是所有都会被收继,“王”的生母、继承人的生母和年老者是不会被“收继”的。年老者与继承人一起生活,年轻着可以选择族内改嫁。头人同意的话也可以族外改嫁,但要将家产分给诸子。

在草原上,养活一户人家需要数千亩牧场,牧民与牧民之间接触较少。一旦出现丧偶问题,寡妇很难在草原上找到年龄相仿的对象,重新组建家庭。所以匈奴人和蒙古人对妇女的贞操要求更多的是“族外”行为,对“族内”的不轨行为则比较包容,收继婚的出现与此也有很大关系。

总得来说,“收继婚”是草原特殊生存环境的产物,与“恶俗”没有太多关系。我们不能单纯地从财产角度理解“收继婚”,这是孤儿寡母的抚养、赡养,部族人口繁衍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促成的结果。


史料不辑


在咱们看来,这是乱伦,绝对是恶俗,但匃奴却不这样认为

事实上,除了匈奴,几乎所有北方的游牧民族,都在传承着这种“恶俗”。朱元璋坐上江山后,认为这种习俗太伤风化,特意下昭严禁。

这是为什么呢?咱们姑且深入交流一下。

先研究一下“父妻子继”。

意思是:父亲的老婆,也可以给儿子当老婆。当然,不是同时啊!如果一个女人能同时给父子俩当老婆,那就真乱套了,咱不知道其他星球有没有?反正地球上是真没有,即便有个把人也可能会冒天下之大不韪,但绝对不为伦理所接受!

实际上,匃奴的“父死子继”,是父亲没了之后,儿子能娶的,是除了生母之外,父亲其他的女人。

也就是说,一个母亲,是绝对不会嫁给亲生的儿子的。嫁给儿子的,是后母。看到这里,有人会松口气,有人会失望。松口气的,我敬重;失望的,就失望吧。匃奴人也是爹生娘养的,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人家明白!

就是一点啊,这后母和父亲生的孩子,在母亲嫁给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后,这倒霉孩子该怎么称呼自己亲妈的新丈夫呢?以前叫哥,现在叫什么?真是乱了套!

再看“兄死娶嫂”,哥哥没了,哥哥的媳妇再嫁给弟弟。这个倒不稀奇,解放前的特困地区,兄弟几个娶一个媳妇的也不是没有。只是到了晚上,可就热闹了。

有点扯远了,咱们言归正传,说说匃奴有这恶俗的原因吧。

其实原因也简单,就两字——为生存!

一、为了本家族的繁衍昌盛。

众所周知,游牧民族人口太少,原因是生存环境恶劣,女人生孩子像过鬼门关,生不好就母子双亡。一个家族,如果人丁不兴旺,便意味着无法生存。所以,女人很金贵!是熊猫级的的社会资源,

按常理,父亲没了,母亲会改嫁到别的家族,还会带走一些牛羊。这是绝对的肥水流到了外人田。匃奴人不能答应啊!

所以匃奴人为了生存,选择这种为人不耻的再嫁方式,也是迫不得已。试想,如果连命都保不住,何谈礼义廉耻?生存发展是第一大要义啊!

二、为了孩子能活下去。

娶了继母和嫂子的男子们,不是光得到,还要付出。他们除了照顾这些继母与嫂子们,还要要养着跟过来的弟弟和侄子。毕竟还是有血缘关系,总比外嫁后,让无血缘关系的男人们来抚养要好一些。

怎么样?匃奴人是不是把“肥水不流外人田”做到了极致?这种看似乱伦的恶俗是不是也有一定的道理?欢迎下方留言,共同探讨。

反观如今高居不下的离婚率,再婚后,双方孩子在无血缘家庭的生存危机,再婚夫妻对伴侣的孩子的教育轻重问题,是多么的令人揪心?!怎么样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让孩子们健康成长,快乐成长,相信已成为社会问题。

如果您有好的主意,请知无不言。助人便是助己,福往才会福来!今天就聊到这,有说的不对的地方,请帮忙指出来,我谢谢您了!


小熙为人人


在中原儿子与庶母通奸叫做“烝”,历史上著名的烝了庶母的皇帝有很多。例如武则天就是李治的庶母,李治与武则天通奸就做“烝”。

这不是一个好词,对中原文化来说这是大逆不道,是对父亲的不尊重。庶母也是母,这是乱伦;可是在北方游牧民族却有着另外一种孑然不同的风俗习惯“父妻子继,兄死娶嫂”。

继承庶母与寡嫂是一种责任。

中原诸侯是富饶的民族,至少他们的统治阶级是不愁吃穿的;可是北方游牧民族却没有这些优势。他们需要每个劳动力都为家庭付出,才能满足生存的基本需要。

铁木真在很小的时候,由于父亲的去世他和他的家人都被家族的长辈抛弃;他帮助母亲一起在草原上生存了下来。

铁木真和他的兄弟姐妹,能独自在草原上生存下来被视为一种奇迹。如果当时铁木真的叔叔辈们能够承担起照顾寡嫂的责任,那么铁木真一家的生存或许会容易很多。

继承演变为一种风俗,肥水不流外人田。

后来游牧名族的生产力也有所提高,至少他们的统治者开始拥有大量资源。这时候继承庶母、寡嫂就不只是一种责任了,更多的是一种欲望与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

昭君出塞带来了和平也为少数民族带去了中原文化;在历史上拥有很高的评价。

可是一个女人千里迢迢远嫁塞外,人生地不熟。在丈夫死后又要嫁给下一任可汉,作为一个受三从四德教育的女性来说是种煎熬;也是一种思想观念的冲击。

作为可汉,能够得到中原大国的承认得到他的公主是种荣誉。



风俗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但是随时时间的推移曾经的合理变成了现在的伤害。

在古代生产力底下的情况下,继承寡嫂、庶母是一种责任;在生产力提高之后就应该给她们自由选择的机会,如果一味的强迫她们被继承就是一种占有一种欲望。

曾经各地葬礼都有自己的风俗,北方游牧民族直接暴死荒野,让野兽将死者分而食之;南方地区或许直接放在河排上漂流而下,中原地区入土为安。这些风俗在当时都有特定的意义,但他们都不再适合现在的实际情况(现在只能火化)。

我想所谓恶俗就是指以前的风俗不在适合现在的实际情况,一味的遵从之前的风俗给现在的人带去了痛苦。


蚁史为谏


父妻子继,兄死娶嫂。这是在我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

昭君出塞,先是嫁给匈奴的呼韩邪单于,呼韩邪单于死后,昭君又接着嫁给了呼韩邪单于的儿子复株累单于。复株累单于死后,昭君又嫁给了复株累单于的弟弟搜谐若鞮单于。

在以儒家思想为核心、讲究人伦礼教的中原人士看来,这种现象相当违背人伦道德,是应该受到谴责的,汉文帝时期有使者出师匈奴,就谴责“匈奴父子同穹庐卧,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尽妻其妻。无冠带之节,阙庭之礼”。

但是站着当时的时代背景来看,游牧民族之所以这种“伤风败俗”的行为,本质上来说是为了族群的延续。

匈奴人自己的解释是为了保持家族血脉的纯正性:

父兄死,则妻其妻,恶种姓之失也。故匈奴虽乱,必立宗种。

但是这个只是表面上的原因。

游牧民族生活在北方苦寒之地,游牧几乎成为他们唯一的生活来源。草原上部族林立,各部族都是逐水草而居,为了争夺优质水草,部族之间纷争不断。因为纷争,再加上恶劣的环境和落后的医疗,导致游牧民族成年男子的死亡率高。

为了确保自己部族的延续,人口数量是一个重要因素。在这种背景下,女性就成为了一种珍贵的资源,她们是一个部族延续的根本保证。

而女性天生就是弱势群体,她们需要更好的保护。男子死后,他的妻儿在艰难的环境中很难独立生存,需要另外成年男子的保护。在这种背景下,由儿子或者弟弟来继续保护是最佳的选择,同时还可以继续繁衍后代,为部族的壮大出力。

当然,即便是游牧民族,也是不会娶自己的生母。

同样的道理,唐朝人以胖为美,就有这方面的因素。

李唐皇族虽说是汉人,但是已经高度的鲜卑化,方方面面都受到了鲜卑习俗的影响。鲜卑作为游牧民族,在进入黄河流域之前,同样生活在草原上,为了能生出更加健康的后代,他们对女性的选择更加偏向于身体健壮之人,所以才会有以胖为美的现象。

同样的,在原始社会时期,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根本原因还是为了部落的延续。为了能够尽可能多的繁衍后代,女性们会多名男性交配,以确保自己能够顺利怀孕产下后代。

在那种恶劣的条件下,生命往往得不到保障,只有生的足够多,才有机会在残酷的竞争中存活下去。


小镇月明


不但是匈奴,蒙古、女真都存在的父妻子继,兄死娶嫂的风俗。


汉朝宫女王昭君嫁给匈奴首领单于。后来单于去世,单于的儿子即位。王昭君依照匈奴的习俗。又嫁给了自己的儿子新一任单于。

匈奴首领之子去世后,新首领可以娶除生母以外所有的父亲嫔妃。

后金皇帝努尔哈赤曾经对太子代善交待,自己去世后,让他娶了自己的宠妃阿巴亥。努尔哈赤年老体弱。阿巴亥认为自己迟早是长子代善的女人。就捷足先登。二人暗地里发生了关系。

努尔哈赤得知后,废除太子代善。努尔哈赤认为,代善和阿巴亥虽然乱伦有错。但自己给太子预订了自己的嫔妃为妻。自己做的也有不妥。女真人父妻子继的习俗确实是有悖人伦的恶俗。女真人入关后,逐渐废除了这一陋俗。


杨朱学派


任何风俗,存在即有道理!

所谓“父妻子继,兄死娶嫂”,即父亲死后,儿子会继承除生母以外的庶母;兄长死后,弟弟会继承所有的寡嫂。

“匈奴父子同穹庐卧。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尽妻其妻。无冠带之节,阙庭之礼。”

这种习俗在我们汉人看来,绝对是“败坏”道德,不和伦理。

当年汉朝和亲为何被认为奇耻大辱?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一个文化习俗的差异性太大!

事实上,不仅仅是匈奴,整个北方的游牧民族,还有一些发展落后的地方都有着类似的传统。朱元璋赶走元朝之后,还特意下令禁止这样的习俗。

“若收父祖妄及伯叔母者各斩,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各绞,妾各减二等。”


但是咱也不能就此说其是“恶俗”,其存在一定道理的:

第一点原因,该民族的整体文化程度不高。

早在春秋时期,中原和“蛮夷”国家就站到了文化的对立面。在中原人的观念之中,除了中原地区以外的民族都近乎处在“原始”阶段,平时没有什么固定的居住地点,吃东西也非常粗野,道德伦理什么对于他们来说更是“多余”。

中原人这样理解他们倒不算特别冤枉,因为包括匈奴在内的一众游牧民族,都在历史上保持着持续的文化落后现象。

文化落后就意味着道德体系不够完善,在我们看来娶庶母和娶嫂子是有悖人伦的事情,但是他们就像是“不知者无罪”一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家人在一起也方便照顾。

不然留下母亲和嫂子也会非常孤单,综合考虑来看,这样的“传娶”方式不但解决了年轻人的婚姻问题。还能让庶母和妻子不活活守寡,所以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第二点原因,财产保护意识。

古代的游牧民族都有共同的特点,他们不但没有固定的住所,连财产也会经常处于“流动”状态。

妻子身上的穿戴以及掌管的一些钱财,再加上妻子本人,这三个方面都属于男主人的私人财产。如果说某位女子的丈夫突然死去,他的妻子也算被“孤立”了出来,。

过这样的孤立会带走一部分财产,妻子在离开家族以后,家里的财产也会损失不少。

还有一些年纪轻轻就做了寡妇的女子,她们在离开先夫家族以后并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凭借着年轻靓丽的容貌可以很快的开始生活,这样一来先夫家族的财产就成为了别人的,这是他们不情愿接受的。

所以直接把母亲和嫂嫂“过继”回来,可以很好的守住家族财产,这样一个家族才会具有凝聚力,在未来的时期也会不断壮大。第三点:生产条件所限

古代游牧民族,生活条件恶劣,人口缺乏。特别是在外奔波的男人们,平均寿命都很短。为了确保家族的繁衍续存,让育龄妇女在夫君死后留在部落是最好的办法。而且在那样的环境之下,如果没有男人的庇护,这些寡妇们如何自己生存?所以这也算是对于父兄的责任,娶了她们就得肩负起照顾她们的的责任,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另外,这种“风俗”并不是只有匈奴等少数民族有,我们中原地区也出现过类似的现象,其产生原因跟匈奴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只不过随着后面礼仪宗法制度的约束加强,人们对伦理道德这一块更加看重,这才有了区别。

可文化发展缓慢的匈奴以及北方的游牧民族一直保持着这个“习俗”,所以人们才会以为这种过继模式是匈奴的“专属”,但实际上这种有违道德的继承风俗只不过是落后的体现罢了。

综上所述,这种婚姻模式虽然有悖人伦,但却比较实际,本质上是文化落后的体现。


白话历史君



所谓的“父妻子继、兄死娶嫂”就是说:当父亲死后,他的儿子可以娶除生母之外的其她后妈;当哥哥死后,他的弟弟可以娶哥哥的所有妻妾。这种做法叫收继婚。

收继婚俗称转房。转房的“房”并不仅仅指房子,还有婚姻的含义。

例如:大房、二房、三房……所以转房就有改嫁的含义,而且转房不是普通的改嫁,而是专指女方在丈夫死后,改嫁给夫家其他男性的行为,其中就包括父死子继、兄死娶嫂。

匈奴是否有收继婚的习俗呢?

答案自然是有的。

例如,《史记·匈奴列传》中就谈到:

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妻妻之。

再比如王昭君。王昭君远嫁匈奴呼韩耶单于,呼韩耶死后,按照匈奴的习俗,王昭君需要嫁给呼韩耶单于的长子复株累单于,两人共同生活了11年,生有两女。

一种习俗的诞生,自然是有其原因的。

收继婚是恶俗吗?

诚然,匈奴的收继婚制在汉人看来或许有些荒谬,属于所谓的乱伦行径,违背了传统的伦理纲常,但却有着诸多的现实因素。

汉文帝时期,有个叫中行说的宦官,因汉文帝强迫他陪送公主到匈奴和亲,中行说便记恨在心,转眼就当了汉奸,投靠匈奴。而中行说是个“匈奴通”,通晓匈奴习俗。有关匈奴的收继婚制,中行说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按他所说:

匈奴生产资料匮乏,逐水草而居,所以没有必要像汉人一样建很多房子,而父母和成年的儿子儿媳妇睡在同一个毡房里也是极为常见的事情。匈奴人这样做,固然会使生活上的私隐会少一些,但因为条条框框的限制少了,生活就变得更加简单方便。


至于“父妻子继,兄死娶嫂”的行为,固然违背了传统的伦理纲常,实际上却有助于种族的延续。这个不难理解,匈奴人口相对较少,而古时候人口是最重要的资源,所以此时具有生育能力的女人就显得尤为重要。倘若嫡子不娶后母,后者则可能为了生存改嫁他人或者被外姓的男丁抢走、抓走。

换句话说,所谓“父妻子继,兄死娶嫂”或者说收继婚制,其实更多是为了种族的延续而存在。而且,除了匈奴外,古代的少数民族大多有收继婚现象,比如蒙古族等。


金兔历史


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问了,我便认认真真的回答你。

匈奴的这个恶俗起源于氏族族外婚时期,展开来说就是“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这当然是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带来的结果。


匈奴是中国古代生活在北方的一个游牧民族,据《史记》中记载匈奴可能源于先秦时期的北戎,在秦汉时期是北边最强大的游牧民族。

在汉代汉武帝时期匈奴被汉代名将卫青霍去病打败,匈奴分裂为南北匈奴两个政权,至此以后匈奴称霸北边的情况发生变化。后来南匈奴便归顺了大汉王朝。


匈奴与久居中原地带的汉族不一样,他们是游牧民族建立的政权,相较于汉族的农耕经济,他们的经济比较落后。再加上当时北方放牧环境也不是很好,如果遇到大旱灾年,那么草原上将不会有足够的青草,那么他们牧养的牲口就会没有粮食而饿死。

就算牲口不会被饿死,但是因为旱灾不仅匈奴的人类会因为缺水而死亡包括牲畜也会因为缺水死亡,所以当时草原上面的匈奴人生存环境非常不好。这样他们的人口也没有中原地带增长的速度快。


因为这些自然环境的原因,他们不能像中原汉族那样建造自己的城市,只能根据环境不断的在草原上面迁徙,寻找最好的生活地方。所以他们对人口非常重视,尤其是可以有体力维持家庭一切劳动的男子。中国古代医疗技术比较落后,中原汉族的人口死亡率也是很高,就别说当时更加落后的草原了。

当时在匈奴如果一个大家庭里面有男子死亡,那么他的妻子便会嫁给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或兄弟,这样就可以保证家族的子嗣繁盛,家庭劳动支柱的男子数量不会缺少。这个风俗也是为了家族在环境不好的草原上面更好的生存。


江水趣谈


我是無月,感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父妻子继,兄死娶嫂”的习俗并不只是匈奴有,突厥、契丹等游牧民族基本上都有。

如果从现代角度来看,“父妻子继,兄死娶嫂”的习俗当然是恶俗。

古代女子地位低下,在男权社会里,女子并不能完全被当做人来看待。

在匈奴这样的游牧民族里,女子的地位甚至还不如一头牛,一只羊。

即便是中原王朝的公主下嫁和亲到游牧民族,依然不可能被破格对待。

如历史上的王昭君,和亲到了匈奴那里,也只能接受这样的习俗。

我们现代社会讲究男女平等,因此对待游牧民族的这种习俗,自然是觉得匪夷所思,不能容忍的。

但是,其实“父妻子继,兄死娶嫂”的方式并不是游牧民族所独有,中原王朝也存在这样的情况。

我们虽然没有这样的习俗,但是当人贫穷的时候,便会为了生存做出各种苟且的事来。

比如在近代,很多小说都提到,在那个万恶的旧社会,有些穷人家,就兄弟几个合娶一个女子,轮流过夫妻生活。嫁给这样兄弟的女子,一般也是家里穷苦到了极点的人家。

这种事情说出来,总是一把辛酸泪,更不要去说随意将妻子儿女当货物一样买卖,随意将妻子儿女典当在赌场里的那些渣男了。

游牧民族尽管不尊重女性,但那毕竟是他们的习俗,比起人心的险恶,又算得了什么呢。


無月文化,品读经典,品味文化


無月文化馆


类似的事情小时候曾看到过,没什么好奇怪的。人类把生息繁衍作为要紧之事,在各方面条件恶劣时,为了种族延续而采取类似的做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时间倒退回几十年前,农村生活条件不好的时候,就有类似的情况,就发生在舅舅家所在的屯子里。那户人家姓张,一共有两个儿子,老大结婚后,家里实在没有钱再给老二娶妻了,老二一直到二十四、五还没结婚,这在当时的农村已经算大龄剩男了。按照他们家的情况,很有可能要打光棍!


老大结婚后有了孩子,日子过的虽然不富裕,但也算安稳,谁知道人有旦夕祸福,没几年居然得了火痢拉(病毒性痢疾),治疗不及时,没到一个月就病故了!等处理完后事,他老婆带着孩子,去留就成了问题!

娘家的意思是把孩子留下,然后她趁着年轻改嫁,婆家本来老两口就岁数大了,还有个孩子没结婚,再养个小孩,压力可想而知。于是老婆婆就算她,希望她能留下来嫁给老二,一起过日子,这样既让孩子不失去母亲,还能结果二儿子的婚事,两全其美。


后来事情就这样决定了,虽然屯子里有人说三道四,但人家一家人的日子过的挺好,后来两口子又生了两个孩子,也算是其乐融融。

但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我相信他们会有另外的选择,这和当年部分少数民族的做法,原因是相同的。

人口稀少,生存条件恶劣,想要部族生息繁衍,采取“父妻子继,兄死娶嫂”的收继婚制度,就成为最佳的选择,这并不是什么“恶俗”。

提起收继婚制度,就让人不禁想起历史上大大有名的王昭君。她在汉元帝时远嫁匈奴的呼韩邪单于,为汉匈之间换来了和平。呼韩邪单于去世后, 王昭君希望能回归故乡,结果汉朝的皇帝竞让她“从胡俗”,也就是遵守收继婚制,于是王昭君又嫁给了呼韩邪单于的长子复株累单于。


我们不应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看历史上曾经实行的收继婚制度。正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连起码的生存和繁衍都面临困难的时候,这种做法是无可指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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