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和攝影一樣,看似“門檻很低”,是個人就會寫字按快門。但能被稱之為藝術的作品,門檻就會高上很多。對於普通人來說,看一些書法,好看就行,如果只論好看的話,我們先來看看這些人的字怎麼樣。
看了乞丐和農婦的書法,再轉而看看如今國內很多“知名”書法家的作品,小編總覺得哪裡不對勁?
辣眼睛的來了,高能預警:
其實不用說那麼多,咱普通人看你的”鬼畫符“看不懂,那就是失敗。醜就是醜,用再多借口修飾那還是醜,我們實在是欣賞不來。
有人說,存在即合理,既然有人追捧,那麼它們就可以存在。你們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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