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再做女變形金剛,因為我會寵你

我常常在想,我要是不那麼早結婚就好了。婚姻於我還未真正的開始,而我就已經對未來充滿了疑慮。

不用再做女變形金剛,因為我會寵你


領結婚證前一天晚上女朋友打牌到凌晨4點多,我並一直等她。

第二天約好的順風車,6點鐘打來電話叫我們出發,那時我們都還在睡夢中,暈暈沉沉的起來刷牙洗臉,慌里慌張的她連妝都懶得去化,就這樣去了民政局。女朋友說她不知道怎麼了,沒感覺,一點都不期待,還有些害怕。而我是滿心歡喜,腦海裡一直浮現著照相時、宣誓時、還有那結婚證被印上鋼印的時刻。但她的狀態讓我也實在的高興不了太久,她像一個貧農家女兒被賣到地主家還債一樣,是那麼的情非得已。我當時想,還正常吧。畢竟女生就這樣把自己的一生託付出去了,害怕也是應該的。

不用再做女變形金剛,因為我會寵你


就這樣我們稀裡糊塗的結婚了,全程很平靜,沒有想象的興奮。更沒有偶像劇的誇張熱吻,激情擁抱。各自放好結婚證,平淡的坐上出租車回去了。當天晚上我們就吵了一架,這是我第一次大聲的吼了一句:“我不”。很多人該想,這就是男人呀。才結婚,今天就原形畢露了。是的,沒錯,或許她也是這樣想的。可她沒說,她默默的說:“就是見不得人”。

我為什麼會吼呢?當時她閨蜜要來玩,說明天就要來。然後說:“你回去吧,她們在這也不好”。我就生氣了,以前不讓她們知道我也就算了。現在都結婚了,我還見不得人。我到底算什麼樣的存在?於是我就吼了一句,我就不回。我是見不得人嗎?是偷情的嗎?她說:“對,見不得人”,那一刻心真的好痛,結婚又如何,什麼都沒變,我還是卑微的存在。

她是我的第二個女朋友,她談過幾次,她說她對戀愛不抱有任何幻想。曾經那麼愛過,已經不想再傾其所有去愛一個人了!能過就過,過不了就散了吧。給我的感覺是,只要我放手,就真的沒有了。但我還是愛她,一次次的傷害只能在夜裡獨自消化。

現在,我真的愈加的理解了我的前任。她是該有多麼卑微,每一天都是她主動找我,聊天視頻,各種找話題,還要忍受我的不耐煩。不管我如何對她,她都不會生氣,不會傷心。原來並不是,她只是自己在默默的擦眼淚,在一夜夜裡為自己療傷。她給我買東西,織圍巾。還要穿情侶裝,扮情侶頭像,再到時的我看來都幼稚極啦!於是我慢慢的就在找機會和她分開了。最後如願以償,她說:“幾天了,你都不找我,是不是我死硬了你都不會知道?分手吧”。於是我說好,心裡如釋重負。把渣男演繹的淋漓盡致。

過了半年,我遇到了現在的女朋友。她是如此的獨立,有思想有深度,是謎一樣的女人。給人一種征服的慾望,我發誓必須把她征服了。只是不曾想被征服的是自己。自己被她拿捏得死死的,連動彈的機會都沒有。她從不主動找我,我每次屁顛屁顛的跑去找她聊天,那些精心準備的故事,套路她毫不在意,一點不被打動。跟看小丑一樣的說:“真的,好俗套”。我沒精力陪你玩,有事說事,沒事別打擾我,忙著呢?你是閒嗎?儘管我對此傷心欲絕,但我還是忍不住喜歡,我明明感覺不到愛,卻還是在勸說自己,她是愛我的,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不用再做女變形金剛,因為我會寵你


於是,我想一個人一生該有三次戀愛的。一次她愛我,撕心裂肺,我肆意妄為。一次我愛她,肝腸寸斷,她無動於衷。最後一次,她懂了愛與被愛,我也懂了愛與被愛。我們相互珍惜眼前人,愛得不多不少,一人一半。她懂我的情,我明她的意。相知相守,彼此理解。懂得愛之不易,相守更難,這樣結合的婚姻方可一生圓滿。

不用再做女變形金剛,因為我會寵你


可我只經歷過前兩次,我結婚了。我常常想,也許女朋友曾經是被傷透了,既然她已經跟我結婚,我想她是愛我的,只是換一種方式,少了些十八歲女孩的無理打擾,多了幾許理性的剋制。我相信儘管我沒經歷過上面所說的第三次戀愛經歷,但我願意把女朋友寵回小女孩,讓她可以踏實地無理地要求,也可以踏實地取鬧,不用再害怕失去就努力地活在讓自己“忙之中”,不用害怕剋制不好自己的小情緒就背對方定性為“無理取鬧”而判處“死刑”,不用在強做女變形金剛,因為我寵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