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鄭州市一市民境外帶入新冠一事,你怎麼看?

河南管家婆軟件服務中


全國疫情防控正逐步向好發展之時,河南也是如此興奮,鄭州更是喜悅,小有得意妄形。突然出現一例郭×X這件事情,令河南及鄭州家長們期盼學生開學願望又破滅了。與比同時"外防輸入,內防輸出"問題出現,也充分說明"境外輸入"這一環節問題所在?對此我國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境外防控制度,加大人力物力傾斜力度,盡力卻確保這漏洞重複再現,定能打贏境外輸入新勝利…


李中嶺中書協會員


鄭州郭某鵬,憑藉著其大無畏的嗜球主義精神,從意大利看球歸國隱瞞行蹤不報,最終確診。現被冠以鄭州“毒王”、鄭州“王炸”、鄭州“溜達雞”、鄭州“臨時工”等“光榮”稱號。一夜成名,受到大江南北全中國人民的關注。人們在憤怒和批判他的同時,更關注的是他將受到怎麼的處罰。

一、關於刑事處罰,應當認定為“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而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認定犯罪時,刑法的認定標準之一為“主、客觀一致原則”,主、客觀一致,統一則可以認定構成犯罪。通俗的講,所謂“主觀”就是你是怎麼想的,是故意還是過失;所謂“客觀”就是你是怎麼做的,行為是什麼樣的,導致了什麼樣的結果。想的和做的一樣視為主、客觀一致。由於法官不能鑽到郭某鵬的腦海裡去看他的真實想法,所以通常要運用客觀推主觀、邏輯法則、經驗法則去判斷其主觀是否有犯罪的想法、是何種犯罪的想法。因此要分析其構成什麼犯罪要從客觀行為、結果先入手進而判斷其主觀是否有犯罪的故意或者過失。

(一)關於郭某鵬的客觀行為、結果。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最高刑為有期徒刑7年,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高刑為死刑。

所謂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是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該罪的認定需要滿足兩個最基本構成條件:

第一、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郭某鵬在出國前、歸國後均沒有配合預防控制機構工作;在預防控制機構進行調查時郭某鵬謊報自己出汗是因為服用板藍根所致。因此其行為其符合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條件。

第二、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嚴重危險的行為。雖然新冠病毒目前沒有被確定為甲類傳染病,但經國務院批准,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已決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防控措施,在這種情況下,適用法律時可以將新冠病毒引起的肺炎視為甲類傳染病。此外,郭某鵬坐地鐵、公交,上下班,密切接觸人群的“溜達”行為符合法條中規定的有嚴重危險的行為。

所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與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危險性相當的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裡的危險方法是一個比較概括的表述,從新冠病毒的高度傳染性的角度分析,郭某鵬的行為與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的危害性是相當的。這裡的“公共”指的是不特點的對象。

通過剛才的簡要分析,我們能夠看出,郭某鵬的行為既符合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又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條件。那為什麼定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就要去分析郭某鵬主觀到底出於什麼想法?

(二)關於郭某鵬構成何種犯罪的主觀方面。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兩個概念,“故意”和“過失”。

1、 故意=明知+必然+希望;故意=明知+可能+放任。

明知自己的行為必然發然危害社會的後果希望這種後果發生的稱之為直接故意。

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後果放任這種後果發生的稱之為間接故意。

2、過失=應當預見+沒有預見;過失=已經預見+自信避免。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後果沒有預見的稱之為疏忽大意的過失。

已經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後果自信可以避免的稱之為過於自信的過失。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主觀要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出於故意,但是造成的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後果是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無論是行為的危險性還是對結果危害性主觀方面均是故意。

我們不難發現,通過郭某鵬的行為很難推斷出其是故意傳播新冠病毒。在被控制之前其既不是確診病例又不是疑似病例。從公序良俗的經驗法則判斷若其主觀明知自己患有新冠肺炎,不可能四處溜達,更不可能與家人居住在一起。基於存疑有利於被告的考量,不能認定其是故意傳播新冠病毒。

結合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第二條之規定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原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1.已經確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攜帶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2.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其他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最終,認定郭某鵬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二、關於民事處罰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這裡的被害人包括國家、單位、個人。郭某鵬的行為可能造成的國家防控損失,單位經濟損失,個人的醫療、務工、護理、交通等損失其均負有賠償責任。

郭某鵬被判處刑罰是必然結果,但刑罰的目的不僅僅是處罰犯罪,還有預防犯罪,希望在全民抗疫的非常時期大家能夠配合防疫機構的工作,尤其是能夠不到疫情高發地區去的千萬不要去,當前預防輸入病例是防疫重點,避免日防夜防,出現“出口轉內銷”的情況。


洪強律師


事情都有他的兩面性。就大局來說,這個市民太不規矩了。出來混,早晚要還的。對很多人都是一個教訓,對國家是一個提醒,但就這個事,能看到好多機構管理的不夠盡心。他的媽媽出來道歉,他個人肯定也是後悔死了。覆水難收吧。全省甚至全國的人們真的都恨死他了。有的網友說不給他治,把他活埋。說啥都不為過。還有那個“邊姐”罵他罵的更難聽。話說回來,在全國治癒那麼多人中都是好人嗎?這次疫情讓我們失去好多國家優秀人才,培養一個有名的醫生,家庭和國家付出多大精力呀!全國按下暫停鍵,損失沒法估量。所以大家都恨死他了,真的都可以理解。我也恨死他了。但是我會理性的看待。有法律處理他,我們做好自己的事。管理好自己,不給國家添亂,不給社會找麻煩。


心理滋養


全國疫情戰役快要結束,國外疫情開始大面積爆發,尤其是意大利疫情不容樂觀,哪裡的華人感覺到自己處境很危險,想到還是祖國安全,陸續回國。

遊子 回國,國人也特別歡迎,因為在祖國陷入困境時,華人作為中國一份子出過力,做過貢獻。

可是有一點國人不理解,千不該萬不該明知自己確認患新冠病毒,為了自己,竟然隱瞞自己病史,這種曉幸心裡,可知道非常危險。

在自己有病史的情況下來往國內十多次,導致密切接觸者達3萬多人,這可不是開玩笑,這是危機民眾生命安全,也可以說是犯罪。

同時也提醒國外的華人,在外國沒有患病不要亂跑,驚慌,安靜在家隔離,患病的華人積極治療,如果病情得不到控制,可以與國人說明情況,可以得到國人的救治。

中國的出入境管理部門要加強回國人員的安置,嚴密防控輸入性病毒在國內傳播。

只要大家一條心,中國的疫情會得到控制,在不長時間內,這場疫情戰役就會結束。





廣哥說事


首先,郭偉鵬及其家人責任感和安全意識淡泊,,在疫情還沒有結束全國人民同心協力抗擊疫情的關鍵時刻,居然出國看球賽。不能為國出力,最起碼也要看看各國新冠疫情的形勢,掂量掂量自己的小命。

再者,咱們在出入境管理上還必須加強。浙江8人逃離意大利事件已經給我們敲響警鐘。對從國外入境人員一律先隔離,不能簡單測一下體溫不發燒就放行,大家都知道新冠病毒是有潛伏期,還有提前吃退燒藥的毒王。一個郭偉鵬害了一座城甚至更嚴重,看看他的行程路線和活動軌跡,據說與他有密切接觸和受他影響的人估計在3萬人左右,這些人又影響了多少人呢?真是急哉、痛哉!

最後,在全國上下一致聲討這顆老鼠屎時,我們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堅決不放鬆,做好自我保護,有情況及時與社區和領導取得聯繫。堅決服從黨中央的安排,聽從鍾南山院士的忠告,為早日戰勝新冠疫情盡我們一點綿薄之力!


空境幽蘭


郭垃圾,你出去看球還是做什麼是你的自由,但回來後已經出現症狀,還出去禍害鄭州人民,就是你的良心壞了,肯定是缺爹沒娘教育的結果,或者你爹媽缺爹沒娘。全國在這樣的形式下,有幾個人能出去看球。又有誰出現症狀自己買藥不通報不去看病。就衝你去買藥就可以看出來,你對新冠是知道的。你禍害的鄭州人民會起訴你的!


用戶1314030764589


首先,我們要明白一個道理,抗擊疫情,人人有責,這是一場中國人民的戰爭,甚至是一場全人類的戰爭,所以,每個人都不可能置身事外,在這個觀念下,我們來討論這個問題。

第一,防疫機制。從防疫機制來看,此人從意大利(此時是疫區)飛回,本應該予以重視,比如隔離或者更細緻的檢查,然而遺憾的是,此人卻能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路回到家,並且還能夠堂而皇之的上班,反應了我們的防疫機制還存在一定的漏洞,需要及時更新。

第二,個人觀念。據說此人在面對警察及防疫人員的追問,曾不承認自己出國,去過疫區意大利,前面說過,抗擊疫情,人人有責,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抱有這樣的理念,為自己著想就是為別人著想,這說明,此人防疫意識淡薄,是非不分,沒有大局意識,公安局立案調查,理當如此。


預言悅讀室


對於你提出這樣的問題,我覺得需要從兩方面去理解和解讀:

1. 政府已經把外部輸入作為預防重點,但是工作的不夠細緻,如果像浙江,廣東企業復工一樣,專車接員工復工,對於員工,社會,企業都是有益的,避免了風險。入境人員應該由政府在入境地檢查就地隔離或送醫,或者直接送到目的地。

2. 入境的居民應該做好報備和自我約束,積極配合政府,社區進行檢查,隔離。更應該考慮到大眾和家人健康乘坐專享的交通工具直接從口岸到家或醫院。

3.如果該市民沒有配合,採取隱瞞,欺騙等做法造成社會其他人員健康,國家防疫政策法規的,應予以處理。


道之成諮詢


像這樣沒有道德底線的人。去意大利看球。回來還不按實際情況上報。隱瞞出國旅遊史,把鄭州已經20天的為零感染的大好形勢化為須有,學校也不能按期開學啦!像這樣的人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看病應該自費。給國家和社會造成多大損失啊


阿良郎齊


我覺得在這全民皆兵的時期,出現這類事件確實是個人素質問題及不懂得尊重大局的表現,同時也透露出相關部門及管理的漏洞。



分享到:


相關文章: